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江蘇盱眙~秋藤500千伏線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國家電網科〔2020〕51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一)擴建盱眙1000千伏變電站,站址位於江蘇省淮安市。本期擴建500千伏出線間隔2回(至秋藤變)。
(二)擴建秋藤500千伏變電站,站址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本期擴建500千伏出線間隔2回(至盱眙變),4組60兆乏低壓並聯電抗器。
(三)新建盱眙~秋藤500千伏交流輸電線路,全長約108千米,途經江蘇省淮安市、南京市和安徽省滁州市。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後,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及運作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控制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工程周圍區域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且應設置警示和防護指示標誌。
(二)線路應避讓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確實不能避讓必須經過的,應採取較小塔型、高塔跨越、檔距加大等措施,選擇影響較小區域通過,減少佔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壞生態環境和景觀。
(三)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採取有效防塵、降噪措施,不得擾民;施工過程中産生的固體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及時清運;産生的廢水應收集處理,不得排入沿線地表水體;在建設臨時道路、牽張場地等時,應儘量減少對地表的擾動,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生態恢復治理。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按要求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
(五)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項目竣工後,須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後,項目方可正式投入運作。
四、我部委託江蘇省、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分別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江蘇省、安徽省生態環境廳,並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安徽省生態環境廳,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江蘇輻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0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