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分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天津LNG外輸管道復線工程(接收站—黃驊—滄州)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股份天然氣函〔2020〕4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起自天津市濱海新區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不含),經河北省黃驊市,止于河北省滄州市滄縣的鄂安滄輸氣管道工程滄州末站(不含)。管道全長140公里,包括幹線(接收站—黃驊分輸清管站)80公里和滄州支線(黃驊分輸清管站—滄州末站)60公里,設計壓力10兆帕,幹線設計管徑1219毫米,滄州支線設計管徑1016毫米,輸氣量40億立方米/年,新建渤海分輸站等3座站場及8座閥室。主要採用溝埋方式敷設,埋深一般不小于1.2米。新建(整修)施工便道28公里,不設置取(棄)土場。
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辦能源〔2019〕230號將本項目納入近期建設項目清單。工程實施將對沿線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工程建設導致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環境風險。沿線分佈有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等重要生態敏感區及集中居住區等,天然氣泄漏及其引發火災等事故將可能導致次生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
(二)生態影響。管線穿越大港濱海濕地及自然岸線等生態保護紅線、子牙新河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等生態敏感區,項目永久和臨時佔地以耕地和其他用地為主。項目佔地、閥室和站場建設、施工作業帶清理、管溝開挖、管道敷設、河流穿越等,將對沿線生態系統産生不利影響。
(三)水環境影響。工程以定向鑽、頂管、大開挖等方式穿越捷地減河等河流,定向鑽施工産生的廢棄泥漿和鑽屑、河流開挖産生的懸浮物、設備清洗及清管試壓産生的廢水等,將可能對地表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
(四)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揚塵、噪聲和固體廢物以及運營期噪聲和清管廢渣等,將可能對周邊環境産生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環境風險防範措施。進一步優化路由、站場平面佈局和施工方案,儘量遠離生態敏感區和集中居住區。涉及生態敏感區、集中居住區等管段,應採取提高管道設計參數、增加管道壁厚、加強防腐等措施。全線採用監控與數據採集系統(SCADA),站場設置站控系統(SCS)和安全儀錶系統(SIS),閥室設置遠端終端裝置(RTU);站場進出口和閥室設置緊急截斷系統(ESD),確保事故狀態自動緊急截斷;閥室裝置區和發電房等處設置可燃氣體檢測儀,控制室內設置報警裝置。按照《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要求,制定和完善環境應急預案,相關風險防範和應急要求及措施等應納入預案,做好與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海事、相關企業事業單位等應急預案的銜接和聯動,開展必要的培訓、宣傳和演練,並按相關規定報送有關部門備案。根據相關部門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完善和修訂,嚴格落實備案後的應急預案,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二)生態保護措施。鄰近天津北大港濕地自然保護區、河北南大港濕地和鳥類省級自然保護區施工時,應避開候鳥遷徙期,縮短施工作業時間,控制施工噪聲和照明干擾,減少對沿線鳥類等的影響。涉及生態保護紅線、永久性保護生態區域、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管段,應按照管控要求,進一步優化,並採取最嚴格的保護措施,禁止在相關保護區域設置施工營地、取棄土場以及排放污染物。加強施工管理,控制施工作業頻寬度,表土分層開挖、單獨堆放、回填利用,施工結束後根據周邊自然生態狀況,選取當地適生植物及時進行生態修復。施工儘量利用已有道路,減少新建施工便道;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工程穿越河渠的頂管、定向鑽方案,減少對其的破壞。做好施工期生態環保宣傳教育,禁止擅自捕殺野生動物和破壞植被。針對涉及的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應結合主要保護對象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強化保護。
(三)水環境保護措施。優化捷地減河等大中型河流穿越方案,加強施工期管理,妥善處置施工棄渣,避免對河流水體産生重大不利影響。規範設置施工期泥漿池,施工結束後及時回填並進行生態修復。開挖穿越小型河流施工儘量選擇在無水期或枯水期,妥善收集處置站場生活污水。對泥漿池和生活污水收集設施等採取防滲措施,避免對地下水及土壤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四)其他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等措施。超壓放空等採用立管排放,下一步開展專題研究,減少非正常工況造成的大氣污染。對放空高噪聲等採取有效措施減緩對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對施工廢料採取分類回收處理措施,棄土棄渣用於回填或場地平整,對廢棄泥漿進行固體廢物屬性鑒定,滿足相關要求後進行覆土復耕。清管廢渣和分離器檢修廢物交專業單位處置,生活垃圾交當地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你公司應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開展長期跟蹤監測。工程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我部委託天津市生態環境局、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以及濱海新區、黃驊市、滄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及管理工作,委託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督促落實。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述單位,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0月2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天津市生態環境局、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濱海新區生態環境局、黃驊市生態環境局、滄州市生態環境局,森諾科技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華北督察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0年10月2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