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陜核工業集團二一八大隊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查〈陜西省商南縣光石溝鈾礦床詳查5000噸堆浸工業試驗項目退役治理工程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公司字〔2020〕5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 項目概況
2018年7月,生態環境部以《關於陜西省商南縣光石溝鈾礦床詳查5000噸堆浸工業試驗項目退役治理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環審〔2018〕48號)批復該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工程對光石溝鈾礦床詳查5000噸堆浸工業試驗項目實施退役治理,主要內容包括坑口、廢石堆、堆浸廢渣堆、工業場地、水冶廠及配套管線、周邊受污染道路和水體環境治理等。
因新增退役治理源項、變更部分退役治理方案、改變廢水排放口的位置等,根據《鈾礦冶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輻射函〔2020〕717號),該變動屬重大變動。
在落實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後,工程變動部分可以滿足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退役治理工程完成後,你公司應對外排涵洞水連續監測至少兩個水文年,確保滿足《鈾礦冶輻射防護和輻射環境保護規定》(GB23727-2020)規定的放射性核素排放濃度限值。
三、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我部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並按照規定接受其監督檢查。
四、其他要求仍按環審〔2018〕48號文件執行。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月1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生態環境部西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中核第四研究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