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雲南省麗江市南瓜坪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麗江市南瓜坪水庫建設管理局:
你單位《關於請求審批〈雲南省麗江市南瓜坪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麗南水請〔2020〕8號)和《關於〈雲南省麗江市南瓜坪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補正落實情況的復函》(麗南水函〔2021〕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長江流域金沙江中游左岸一級支流五郎河上游,壩址位於雲南省麗江市寧蒗縣西布河鄉,工程任務以灌溉、城鄉供水為主,兼顧發電等綜合利用。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7655萬立方米,其中農業灌溉供水量5219萬立方米,城鄉供水量2436萬立方米。工程建設內容由水庫工程和輸水工程兩部分組成。水庫工程主要包括大壩、發電取水建築物、生態機組等,其中大壩為瀝青混凝土心墻堆石壩,最大壩高126.6米,發電取水建築物為岸塔式,壩後電站總裝機0.3萬千瓦;水庫正常蓄水位2299米,死水位2246米,總庫容1.18億立方米,具有多年調節性能。輸水工程由灌溉供水取水建築物、引水隧洞、輸水渠(管)道等組成,其中取水建築物為岸塔式;新建引水隧洞1條,長19.3公里;新(擴)建輸水幹渠1條,長79.84公里。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雲南省麗江市五郎河流域綜合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所産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資源和水文情勢影響。工程實施後,五郎河流域地表水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將由現狀的8.35%提高至17.4%。壩上河段急流生境變為庫區緩流生境。受水庫調蓄和供水影響,大部分月份水庫下泄水量較現狀有所減小,壩下水文情勢發生明顯改變。
(二)水環境影響。庫區干支流大部分斷面現狀水質達標,部分斷面個別時期水質存在超標現象,不滿足Ⅱ類水質標準。工程運作期庫區水質總體滿足Ⅱ類水質標準,但庫區整體屬中營養水準,存在富營養化風險。水溫結構為分層型,部分時段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工程運作後,工程供水産生的新增退水將對五郎河等造成不利影響。
(三)水生生態影響。評價河段共分佈有魚類29種,含長江上游特有魚類12種。工程建成後,壩址上下游河段水生生態發生重大改變。工程建設將阻隔庫區與壩下的魚類交流,庫區魚類組成將由流水性魚類為主轉變為緩流和靜水性魚類為主。工程運作後下泄流量變化、低溫水下泄等,將對壩下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四)陸生生態影響。評價區屬高原亞熱帶北部常綠闊葉林地帶,河谷地區氣候幹熱,主要以半濕潤常綠闊葉林、暖溫性針葉林、幹熱灌叢、稀樹灌木草叢為主,分佈有紅椿以及灰雁、蒼鷹等多種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五)其他影響。項目實施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敏感點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下階段開展工程生態調度和水庫運作方案優化研究,制定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方案,並納入工程運作調度規程。工程初期蓄水期和運作期,每年11月至次年5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1.04立方米/秒,6月至10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2.07立方米/秒。工程初期蓄水期通過導流洞閘室旁通管、發電引水隧洞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生態機組發電或生態流量放水管下泄生態流量。同步建設壩下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將相關監測數據和措施落實及運作情況接入“中控”系統。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蓄水前開展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加強庫周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污水和畜禽糞便等污染物進入水庫,控制庫區漁業養殖,定期開展庫區漂浮物清理。下階段進一步優化發電引水疊梁門取水口與灌溉、供水引水建築浮筒式取水口設計及建設。配合落實麗江市人民政府批復的《麗江市南瓜坪水庫工程受退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麗政復〔2020〕60號),落實水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制定實施年度計劃、明確資金安排,切實推進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編制南瓜坪水庫庫區水源保護規劃,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強水質監測監控,確保庫區水質安全。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南瓜坪水庫庫尾至規劃桃子坪水庫壩址之間約12公里流水河段、規劃桃子坪水庫庫尾至跑馬坪鄉16公里流水河段、南瓜坪水庫至水井壩址之間12公里流水河段、五郎河干流松坪河口至五郎河入金沙江匯口約25公里河段以及一級支流雞臘河、清水河、西布河等河流的部分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配合落實《麗江市人民政府關於有序退出南瓜坪水庫工程下游已建幹布河電站和補建大坪電站五郎河一級電站五郎河二級電站水井電站過魚設施的函》(麗政函〔2020〕71號)要求,拆除幹布河電站主壩和在清水河上的副壩,並進行生境修復,恢復清水河和五郎河連通。在五郎河一級電站、二級電站、大坪電站等3個電站補建魚道。南瓜坪水庫採用升魚機方案實施過魚,下階段開展升魚機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集魚、提升和釋放工藝設計、設施佈置和相關參數,制定過魚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工程蓄水前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短鬚裂腹魚等魚類,放流規模14.7萬尾/年,結合魚類棲息地保護需要選擇合適河段開展長期增殖放流。加快青石爬鮡、戴氏山鰍人工繁育技術研究,確保蓄水前取得突破。
(四)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前開展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和我部報告。控制施工作業頻寬度,儘量減少施工佔地;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優化施工方案,減小施工對植被破壞,降低施工噪聲對野生動物的驚擾。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對施工跡地實施生態修復,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當地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恢復生物多樣性,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定期組織對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設置野生動物保護警示牌,嚴禁捕獵野生動物、破壞鳥巢等行為。對分佈在輸水工程沿線的37株紅椿掛牌保護。下階段,應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選址選線和施工方案,儘量避讓或減少佔用生態保護紅線。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應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強化保護。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相關電站拆除時應採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避免産生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嚴格落實各項移民安置環保措施。
四、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工程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下泄生態流量、增殖放流、低溫水減緩、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低溫水減緩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措施(含幹布河電站拆除方案,棲息地修復措施,五郎河一級電站、五郎河二級電站、大坪電站過魚設施)、樞紐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水污染防治規劃階段落實情況、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驗收後滿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項目可研、初設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相關建設內容及環保設施擬變化,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五、我部委託雲南省生態環境廳以及麗江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該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委託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西南督察局督促落實。你單位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上述單位,並按規定接受各級生態環境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1年6月1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雲南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麗江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西南督察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6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