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四川省通江縣青峪口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通江縣青峪口水庫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四川省通江縣青峪口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通青司〔2021〕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嘉陵江支流渠江上游一級支流通江河支流小通江下游河段,壩址位於四川省通江縣諾江鎮千佛村,工程任務以防洪為主,結合城鎮供水,兼顧發電,併為鞏固革命老區脫貧成果創造條件。水庫總庫容1.47億立方米,興利庫容0.99億立方米,防洪庫容0.81億立方米,具有年調節性能;水庫正常蓄水位400米,防洪限制水位384米,生態控制水位376米(3月下旬至7月中旬),死水位374米;水庫多年平均向通江縣城(不含通江縣工業園)供水1868萬立方米。
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樞紐工程、草池滑坡治理和涪陽鎮防護工程等。樞紐工程由擋水建築物、泄水建築物、發電引水建築物、供水建築物等組成;其中,擋水建築物採用碾壓混凝土重力壩和土石壩混合壩型,最大壩高74米,壩頂全長508.5米;泄水建築物包括3個表孔和3個深孔,採用底流消能;發電引水建築物採用壩式進水口,發電引用流量4.45立方米/秒至89.04立方米/秒,壩後電站總裝機2萬千瓦(2台0.8萬千瓦和2台0.2萬千瓦);供水建築物進水口採用壩身取水,設計引水流量1.16立方米/秒,進水口後接壩內引水管。草池滑坡體位於水庫壩址上游小通江右岸,滑坡治理工程包括支擋工程和排水工程。涪陽鎮防護工程主要包括防洪堤工程2155米、排澇泵站1處及排水溝工程1445米。
該項目建設總體符合四川省渠江流域綜合規劃及規劃環評、通江流域水利水電開發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要求。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所産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工程實施後,壩上河段急流生境變為庫區緩流生境,正常蓄水位時庫區回水28.7公里,3月下旬至7月中旬水庫按照不超過376米水位運作,對應水庫回水長度17.1公里。受水庫調蓄和供水影響,壩下水文情勢發生改變,大部分月份水庫下泄流量較現狀有所減小,減幅主要集中在7月下旬和10月上旬,在1月初至3月中旬壩下河段流量較現狀有所增加。
庫區干支流大部分斷面現狀水質達標,部分斷面個別時期水質存在超標現象,不滿足Ⅱ類水質標準。工程運作期壩前水質總體滿足Ⅱ類水質標準,庫區發生富營養化的風險較低。水庫水溫結構為過渡型,部分時段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
(二)水生生態影響。評價河段分佈有魚類57種,含國家重點保護魚類1種、長江上游特有魚類11種,還分佈有大鯢、中華鱉、烏龜等珍稀水生動物。工程建成後,壩址上下游河段水生生態將發生重大改變。工程建設將阻隔庫區與壩下的魚類交流,造成河段生境片段化。庫區魚類組成將由流水性魚類為主轉變為緩流和靜水性魚類為主,流水性魚類將向其他河段遷移。水庫正常蓄水位時,將淹沒庫區河段分佈的張家壩、袁家壩重要魚類産卵場。工程運作改變下游水文情勢和下泄低溫水等,將對壩下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三)陸生生態影響。評價區屬四川盆地亞熱帶農林生態區,主要以針葉林、針闊葉混交林、闊葉林、竹林、灌叢及稀樹草叢為主,分佈有紅豆杉、南方紅豆杉、珙桐、銀杏及雲豹、金貓、水獺等多種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四)其他影響。項目施工期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敏感點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調度及生態流量下泄措施。下階段開展工程生態調度和水庫運作方案優化研究,制定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方案,並納入工程運作調度規程。工程初期蓄水期和運作期,3月下旬至7月中旬控制壩前水位不超過376米,期間若遭遇洪水,水庫在落實防洪調度要求後儘快降至376米水位以下運作;7月下旬至10月下泄生態流量不小于11.82立方米/秒(暫態流量,下同),來水流量小于或等於11.82立方米/秒時,水庫按來水流量下泄;11月至翌年2月,水庫下泄生態流量不小于6.96立方米/秒;3月初至中旬水庫下泄生態流量不小于7.98立方米/秒。工程初期蓄水期通過泄洪深孔等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機組發電、備用生態放水管等下泄生態流量。同步建設壩上水位及壩下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將相關監測數據和措施落實及運作情況接入中控系統。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蓄水前開展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加強庫周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污水和畜禽糞便等污染物進入水庫,控制庫區漁業養殖,防止造成污染。定期開展庫區漂浮物清理。下階段,進一步優化前置擋墻取水設計方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研究提高墻頂高程及結構尺寸,在運作期對水溫進行長期監測。配合通江縣人民政府落實《小通江流域通江縣境水污染防治規劃(2020-2030年)》(通府函〔2021〕72號),落實水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資金安排,切實推進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在確保受水區污水處理能力滿足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編制青峪口水庫庫區水源保護規劃,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加強水質監測監控,確保庫區水質安全。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赤江以下的小通江河段(約17.4公里)、九浴溪水電站大壩以下的大通江河段(約9.5公里)、月灘河石洞口以上至樓房河匯口段(約35.1公里)及董溪鄉土墻壩村以下的樓房河(約13.2公里)等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配合通江縣人民政府落實《關於青峪口水庫工程涉及拆除九浴溪和石牛咀電站及增設錦江花園閘壩過魚設施的承諾函》(通府函〔2020〕212號),拆除大通江九浴溪水電站和石牛咀水電站,錦江花園閘壩下游增設魚坡,紅軍橋翻板閘在3月下旬至9月保持閘門開啟,以恢復棲息地河段的連通性。青峪口水庫採用魚道方案實施過魚,初步設計階段完成魚道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結構和參數,制定運作期魚道運作規程,確保魚道長期有效運作,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和評估。工程蓄水前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大鯢、烏龜、中華鱉、岩原鯉、華鯪、中華倒刺鲃、白甲魚等種類,放流規模為9.1萬尾/年,結合魚類棲息地保護需要,選擇合適河段開展長期增殖放流。落實諾水河珍稀水生動物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補償措施,資助新場救護站完善水生動物救護功能,資助保護區管理機構建設監管系統,增強監管能力。
(四)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前開展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和我部報告。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優化施工方案,減小施工對植被的破壞,降低施工噪聲對野生動物的驚擾。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防護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對施工跡地實施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當地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定期組織對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設置野生動物保護警示牌,嚴禁捕獵野生動物、破壞鳥巢等行為。對水庫淹沒和佔地範圍內的3株古樹以及其他有保護價值的植物採取遷地保護措施,儘量減少林木砍伐,加強移栽植物管護。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針對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相關電站拆除時應採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避免産生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在移民安置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四、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制定生態環境管理辦法,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工程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初步設計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下泄生態流量及增殖放流、低溫水減緩、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調度和水庫運作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低溫水減緩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措施(含九浴溪和石牛咀電站拆除方案、棲息地修復措施、錦江花園閘壩過魚設施)、樞紐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水污染防治規劃落實情況、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驗收運作後滿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項目可研、初設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
五、巴中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通江縣人民政府,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1年9月8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巴中市生態環境局、水利局,通江縣人民政府,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西南督察局、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部內抄送:執法局。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9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