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蓬勃作業公司V平臺除險維修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中海油安〔2021〕38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利用WHPV平臺(以下稱V平臺)現有樁腿安裝平臺甲板及上部組塊工程,取消鑽修機及生活區,增加BH10號移動式鑽井平臺輔助V平臺後期生活及鑽修井作業,對已鑽的52口井進行修井復産作業。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後排放。含油生産水處理達標後回注地層不排海。生活垃圾和生産垃圾應分類收集運回陸地處理。
(二)加強注水作業管理,防範地質性溢油事故發生。嚴格按照設計注入壓力和注入量作業,在注水過程中加強實時監測,杜絕超注超壓。
(三)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針對油田周邊淺層氣發育的特點,加強作業風險管控和淺層氣風險專項排查,修改完善油田溢油應急計劃,並報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備案。進一步完善溢油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建設運營期間特別是井口作業期間的應急資源配備,適度增配鼓式撇油器、長距離作業輔助設備、拖油網等回收設備,增強溢油應急處置的針對性。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山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山東海警局。
三、海河北海局負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表送海河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0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