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華陽集團山西平舒煤業有限公司陽泉礦區溫家莊礦井及選煤廠改擴建項目(50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山西平舒煤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審山西平舒煤業有限公司溫家莊礦井及選煤廠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平煤發〔2021〕17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溫家莊煤礦位於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溫家莊鄉,2004年,原山西省環境保護局批復120萬噸/年的項目環評文件。2008年,環評文件未經審批即擅自按照500萬噸/年的規模開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違法行為已經查處。2017年7月,原晉中市環境保護局同意300萬噸/年項目環評文件備案。你公司應認真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擴建後項目規劃井田面積27.82平方公里,設計開採面積20.25平方公里(已扣減保護煤柱面積7.57平方公里),設計開採煤層為二疊係下統山西組(3號)和石炭繫上統太原組(81號、82號、12號、15號、15下號)共6個煤層,剩餘可採儲量約2.13億噸(已扣減保護煤柱面積7.57平方公里儲量0.24億噸),生産能力500萬噸/年,服務年限30.4年,該礦井為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全井田劃分為上下煤組8個盤區,首採區為輔一盤區和三盤區,面積分別為7.55平方公里和7.23平方公里,服務年限分別為7.5年和13年。輔一盤區綜採工作面長200米、平均採高1.96米、年推進2820米、年産煤炭150萬噸;三盤區綜採工作面長200米、平均採高4.84米、年推進2760米、年産煤炭350萬噸。工程採用斜立井混合開拓,綜採一次採全高採煤工藝,後退式傾斜長壁採煤法。項目現有主立井(直徑8.5米,凈斷面56.75平方米,配備一對32噸箕鬥,最大提升能力591萬噸/年)、副斜井、行人進風斜井各1座、回風立井2座(楊林頭回風立井直徑8米、凈斷面50.2平方米、回風量250立方米/秒;麻地溝回風立井直徑5米、凈斷面19.6平方米、回風量410立方米/秒,達産後改為瓦斯抽放井)以及選煤廠(設計規模500萬噸/年,採用跳汰選煤工藝)等主體工程,採煤機(最大牽引速度13米/分)等主要採煤設備,材料庫、鍋爐房(燃氣鍋爐5台)等輔助工程,原煤筒倉2座(總容量1萬噸)、産品倉20座(塊煤産品倉14座總容量6700噸、電煤産品倉6座總容量1.8萬噸)、矸石倉(總容量3000噸)、場內輸煤棧橋等儲運工程,礦井水處理站(規模48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處理站3座(單座規模480立方米/天)等環保工程。此次改擴建,新增矸石充填站(充填能力61萬噸/年),依託工程翟下莊風井場地項目、瓦斯發電項目單獨立項。
該項目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山西省陽泉礦區總體規劃確定的項目,總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綜函煤炭〔2017〕217號文件明確項目産能置換方案及500萬噸/年的建設規模,以國能發煤炭〔2019〕19號文件核準項目建設。項目應按照500萬噸/年規模生産,不得擅自提高生産規模。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地下水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位於瀟河北部生態農業與礦區生態恢復生態功能亞區,土地利用類型以草地為主,耕地和林地次之。井田範圍內分佈有二級國家級公益林、盤底灣蔚文塔等文物保護單位、基本農田、溫家莊河等,項目開採將形成沉陷區,可能對上述保護目標和局部區域生態等造成不利影響。
(二)水環境影響。井田內分佈有娘子關泉域、居民水井等,鄰近溫家莊水源地,煤炭開採將破壞二疊係下統山西組砂岩裂隙含水層、石炭繫上統太原組石灰岩裂隙岩溶含水層,局部破壞二疊係下統下石盒子組砂岩裂隙含水層,可能會對二疊繫上統上石盒子組含水層、奧陶係中統峰峰組灰岩裂隙岩溶含水層和奧陶係中統上、下馬家溝組灰岩裂隙岩溶含水層造成不利影響,可能會對煤層上覆二疊繫上統上石盒子組基岩風化裂隙含水層、鬆散岩類孔隙含水層造成不利影響。生活污水處理站、危險廢物暫存間等區域滲漏可能會對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礦井水、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建設活動將産生揚塵、廢水、固體廢物等,運營期矸石充填系統矸石破碎和原煤篩分、破碎、轉載等環節産生的揚塵等,通風機房、水泵房、破碎設備等産生的噪聲等,可能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地表擾動。按照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基本農田、二級國家級公益林的保護、恢復和補償。在工程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應嚴格落實針對可能受開採影響的盤底灣蔚文塔等保護目標留設保護煤柱的措施,對受採煤影響的村莊採取留設保護煤柱、搬遷等措施,嚴禁越界開採,避免採煤造成不利影響。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和生態監測系統,開展岩移變形跟蹤觀測和生態影響長期跟蹤監測,採取必要優化措施,減緩不利生態影響。按照“邊開採、邊修復”的要求,編制生態保護及修復方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採取加強養護管理等措施夯實修復基礎,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保障區域生態功能。
(二)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項目建設期、運營期應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加強對地質構造的探測,以保護地下水水量、水質為目標,及時優化保護方案,預防突水等對奧陶係含水層造成不利影響。嚴格落實溫家莊水源地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對生活污水處理站、危廢暫存間等區域實施重點防滲。制定居民供水預案,加強對居民水井的跟蹤監測,一旦發現居民飲水受到影響,應立即啟動供水預案,確保居民用水安全。制定並落實礦區及周邊區域地下水水位、水質跟蹤監測計劃,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定期評估項目實施對溫家莊水源地、娘子關泉域、居民水井等的影響,結合監測結果,及時調整和優化環境保護措施,相關監測及評估內容納入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
(三)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礦井水、生活污水依託已建礦井水、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全部綜合利用,跟蹤監測礦井水水量、水質變化情況,根據不同開採階段實際情況,適時優化礦井水處理工藝和綜合利用方案。選煤廠煤泥水一級閉路迴圈,嚴禁外排。建立足夠容量的應急事故池,加強污水處理站等相關設施運作維護,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在非正常工況、事故狀態下,各類污(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置。
(四)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原煤、産品煤等採用筒倉貯存,輸煤採用全封閉措施,原煤篩分等環節配置除塵器。燃氣鍋爐採取瓦斯凈化、低氮燃燒等技術,對煤泥烘乾熱風爐尾氣採取除塵措施,確保達標排放。鐵路專用線建成投運前,産品煤外運採用公路運輸,鐵路專用線投運後,採用鐵路運輸,配合相關部門儘快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儘早建成投運。
(五)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和敏感點達標。矸石優先井下充填,部分綜合利用。矸石充填系統應與礦井同步建成投運,加強矸石充填系統運作管理,適時優化充填方案,確保矸石及時充填井下。生活垃圾和脫水後的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交有關單位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固體廢物暫存設施的環境管理。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驗收後滿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晉中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山西省生態環境廳,晉中市人民政府,晉中市生態環境局,華陽新材料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勞保所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1年12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