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達州南(含)至成都段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達州南(含)至成都段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鐵發改函〔2021〕344號)、《成蘭鐵路公司關於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達州南(含)至成都段環境影響報告書修改情況説明的函》(成蘭工函〔2021〕363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四川省境內,包括正線和引入達州地區、南充地區、遂寧地區相關工程。正線起自成達萬鐵路DK91+398處,經達州市、南充市、遂寧市、資陽市,接入成自鐵路在建資陽西站,新建線路長341.5公里,按照雙線電氣化高速鐵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350公里/小時,近期(2035年)運作列車對數53對/日至93對/日,正線採用無砟軌道。引入達州地區、南充地區、遂寧地區相關工程線路長26.6公里。利用既有車站2座,新建客運站5座,新建存車場2座,新建牽引變電所7座。新建橋梁384座、隧道105座,總長239.9公里,橋隧比佔70.3%。
該項目符合《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20〕1671號文件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意項目建設。項目實施可能對沿線生態、聲環境等造成一定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前提下,項目建設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減緩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經過四川省華鎣山農林業與土壤保持生態功能區、渠江農林生態功能區、嘉陵江中下游農業與土壤保持生態功能區、涪江中下游農業生態功能區以及沱江中下游城鎮-農業生態功能區,沿線植被類型包括亞熱帶常綠闊葉林、亞熱帶落葉闊葉林、亞熱帶常綠針葉林、亞熱帶竹林、山地灌叢、亞高山灌叢、山地草叢和人工植被,分佈有灰鶴、紅腹錦雞、黑鳶、雀鷹、毛冠鹿等陸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長鰭吻鮈、長薄鰍、胭脂魚等重點保護魚類。項目實施將佔用部分植被及水域,施工、運營等可能對部分野生動物、保護魚類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響,新增人工構築物將可能與原有景觀不協調。統籌考慮生態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對路線進行比選和優化後,項目以隧道、橋梁等形式穿越森林公園、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可能對其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二)噪聲及振動影響。正線評價範圍內分佈有聲環境敏感目標252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236處;僅受達成復線影響的聲環境敏感目標4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4處。受既有鐵路、公路交通及社會生活噪聲等影響,現狀26處聲環境敏感目標超標;環境振動敏感目標現狀均達標。項目實施將對周邊敏感目標造成不利影響,據預測,運營近期不採取措施情況下,正線245處聲環境敏感目標噪聲超標,4處僅受達成復線影響的聲環境敏感目標噪聲超標,距線路外軌中心線30m及以外環境振動敏感目標預測均達標。
(三)水環境影響。項目以橋梁越跨渠江、流江河、嘉陵江、涪江、白安河、沱江等多條河流,以隧道、橋梁、路基等形式通過或穿越南充市嘉陵區雷火觀水庫、達州市渠縣臨巴鎮等多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或准保護區。項目實施産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隧道排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隧道排水等還可能對局部區域居民供水造成不利影響。
(四)其他影響。項目實施還將産生電磁影響、揚塵污染、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區域,一旦發生滲漏可能會污染土壤環境及地下水環境。突發事件造成的污染物外排等可能導致次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存在一定環境風險。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做好生態保護。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局部線路方案、施工方案和工藝,通過永臨結合、統籌布設沿線臨時工程、優先使用現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寬度、優化土石方管理、加強邊坡支護等措施,控制施工範圍,減少工程佔地和地表開挖。加強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和教育,落實禁止擅自捕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在隧道洞口等區域設置柵欄等防護措施。強化施工期環境管理,施工儘量避開周邊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活動集中或敏感時段,涉水施工儘量選擇在枯水季節。加強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保護,根據其習性採取針對性措施,降低噪聲、阻隔等不利影響。開工前針對施工區域開展動植物詳查,必要時對工程進行優化。施工中發現新的珍稀瀕危保護野生動植物或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和我部報告。採取綜合利用等方式減少棄渣,優化棄渣場選址,先擋後棄,棄渣排向指定棄渣場,加強棄渣場管理和監控,避免産生次生生態破壞。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跡地、渣場等進行復耕或生態修復。加強生態修復設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初期採取加強管護等措施確保修復成效,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針對涉及相關保護區域及其他有必要的路段,應開展景觀設計,確保工程與周圍自然環境、歷史文化、城市風貌等相協調。加強對銅鑼山隧道等隧道頂部及周邊植被跟蹤監測,採取必要保護措施。
(二)強化對生態敏感區的保護。除環評文件已列外,儘量不在生態敏感區內設置其他臨時工程。儘量縮短敏感區內施工時間,嚴禁向敏感區內排污傾廢,施工泥漿運往敏感區外處置。落實生態補償措施,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生境恢復需求實施生態修復,開展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監測,及時採取必要補救措施。針對穿越四川太蓬山國家森林公園路段,施工時間盡可能避開灰鶴、紅腹錦雞等重點保護動物覓食、活動高峰時段,加強監測監控,發現附近有重點保護動物活動時應暫停施工。針對穿越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路段,涉水施工儘量避開魚類集中産卵繁殖期,嚴格落實人工增殖放流、生態監測等保護措施;進一步優化穿越嘉陵江南充段省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的橋梁設計,加大橋跨,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對魚類重要生境的不利影響。
應主動對接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做好銜接,依法依規穿越。針對涉及森林公園、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的路段,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
(三)嚴格落實環境振動及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嚴格落實針對距鐵路外軌中心線30米範圍內噪聲敏感建築物提出的拆遷或功能置換措施,納入工程拆遷一併實施。對噪聲預測超標的噪聲敏感目標,優先採取聲屏障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仍不滿足相關標準要求的,輔以隔聲窗措施。在聲屏障設置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統籌考慮與鐵路線路封閉等工作相結合。遂寧城區段兩側涉及多棟高層建築,既有達成鐵路復線段兩側居民區集中,建議均採取全封閉聲屏障等嚴格的防治措施。就全封閉式聲屏障等關鍵技術開展專題研究和技術攻關,針對聲屏障開展專項設計,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建設與我國高速鐵路技術水準相適應且形式、結構、材質、長度、高度等滿足降噪效果要求的聲屏障設施,切實維護聲環境品質。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環境管理計劃,高噪聲施工機械儘量遠離噪聲敏感建築物布設或避開敏感時段,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爆破噪聲及振動影響,必要時採取設置移動式聲屏障等措施;列車運作進出隧道帶來的微氣壓波導致不利影響的,在隧道進、出口設置緩衝結構以減輕不利影響。施工期和運營期開展噪聲、振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強化噪聲及振動防治措施。配合沿線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加強線路兩側及站場周邊用地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噪聲超標範圍內不得新建噪聲敏感建築物,必要時,合理優化調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關區域規劃。一旦發現不符合規劃控制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反映。
(四)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生産廢水、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不得向敏感水體或敏感保護區域排放。沿線涉水施工選擇在枯水期進行,涉水橋墩採用鋼圍堰施工,橋梁鑽孔樁施工産生的泥漿幹化處理後外運,嚴禁向水體排放。加強隧道施工排水的源頭控制,做好超前地質預報,盡可能減少隧道施工廢水産生量;對周邊居民飲用水可能造成影響的雷鋒山隧道、燕山寨隧道等隧道,加強水位水質等監測,做好應急供水預案,一旦受到影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運營期站所污(廢)水經收集後排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置。下階段,應結合站場污水量及周邊市政配套建設情況,做好與地方政府部門的銜接,確保措施有效。
針對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准保護區的路段,進一步優化設計和施工佈局,不在保護區內設置取土場、棄渣場,減少其他臨時工程設置,減少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准保護區的擾動影響;涉及遂寧市白馬鎮麻子灘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路段,同意報告書提出的不設水中墩的優化調整建議。強化穿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准保護區路段的施工期管理,設置警示標誌,嚴禁在保護區域內長期貯存和排放污(廢)水、廢液、固體廢物等;原則上不得在保護區域內開展施工機械維修,避免含油污水造成局部污染;棄土棄渣及時外運,嚴禁在保護區域長期堆放;橋墩施工採用環保無毒泥漿;對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和敏感區內水體、隧道施工廢水等進行監測監控;制定環境應急預案,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切實保障供水水質安全。針對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採取必要的防滲措施。
(五)落實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牽引變電所、通信基站等選址遠離居民區等敏感目標,確保不造成影響。強化綠色施工,選用達標排放的施工機械,優先採用清潔運輸方式,具備條件的採用新能源施工機械、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皮帶或索道運輸方式;採取密閉運輸、苫蓋、灑水抑塵、車輛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做好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拌合站、砂石料場加工區等具備條件的採取密閉設計或強化抑塵措施。固體廢物應依法分類妥善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暫存的環境管理。
四、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明確人員、職責、制度和資金保障,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生態環保措施專項設計要求。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貫徹生態文明理念,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管理,推進綠色施工,創建綠色工程。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不斷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應編制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報告,包括生態環境變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環境監理及監測、環境管理、接受生態環境監管等情況,定期報生態環境部門。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全線正式通過驗收運營5年後,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在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主動回應公眾關於項目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的關切,接受社會監督。
五、達州市、南充市、遂寧市、資陽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達州市、南充市、遂寧市、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1月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達州市、南充市、遂寧市、資陽市人民政府,達州市、南充市、遂寧市、資陽市生態環境局,中鐵工程設計諮詢集團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月1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