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特變電工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準東大井礦區南露天煤礦擴建項目(300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審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準東大井礦區南露天煤礦(10.0Mt/a核增至30.0Mt/a)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新天能發〔2021〕8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區劃屬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薩爾縣。2010年,原環境保護部以環審〔2010〕31號文件批復1000萬噸/年項目環評文件。2018年6月,項目擅自按照3000萬噸/年規模實施改擴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已查處違法行為。你公司應認真吸取教訓,增強守法意識,杜絕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南露天3000萬噸/年項目設計礦田地表境界面積45.84平方公里,剩餘可採儲量17.79億噸,設計可採煤層為侏羅係中統西山窯組4層煤(B2、B21、B12、B),生産能力為3000萬噸/年,服務年限為53.2年,礦田劃分為首採區、二號、三號等3個採區。首採區面積18.82平方公里,服務年限為12年。項目實施露天開採,剝離採用單鬥-卡車間斷開採工藝、採煤採用單鬥-卡車-地面半固定式破碎站-帶式輸送機半連續工藝。工業場地佔地面積38.34公頃。項目的儲運、供熱、供水、供電、污(廢)水處理工程依託現有工程。
現有工程內容包括採掘場(佔地面積580公頃、生産線長度1768米、年推進300米,配置挖掘、自卸汽車等設備377台)、選煤廠(採用篩分破碎工藝,規模1900萬噸/年)、排土場(卡車排土場佔地面積190公頃,堆高約100米,已閉場;三採區排土場佔地面積298公頃,堆高約90米,已閉場;排土機排土場佔地面積361公頃,堆高90米,在用)等主體和輔助工程,煤倉、全封閉輸煤廊道(運輸能力10200噸/小時)等儲運工程,供熱(電鍋爐)、供水、供電等公用工程,礦坑水處理站(規模360立方米/天)、機修廢水處理站(規模200立方米/天)、生活污水處理站(規模600立方米/天)、危險暫存間等環保工程。産品煤主要依託已建鐵路專用線外運。現有工程已具備2600萬噸/年生産能力。
為實現3000萬噸/年生産能力,在現有工程基礎上實施改擴建,採掘場佔地面積從580公頃增加至600公頃,生産線長度從1768米增加至2143米,年推進從300米增加至350米,配置挖掘機、自卸汽車等設備從377台增加至480台。選煤廠保持現有篩分破碎工藝、規模不變,新增智慧風選工藝,規模3000萬噸/年。新建外包駐地生活污水處理站(規模600立方米/天)、卡車保養車間等。
該項目屬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的準東大井礦區規劃確定的項目,總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辦運作〔2020〕400號文件明確了項目産能置換方案及3000萬噸/年的建設規模。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地下水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環境影響
(一)生態環境影響。項目地處新疆準噶爾盆地東部,呈殘丘狀剝蝕平原地貌,位於準噶爾盆地東部灌木荒漠、野生動物保護生態亞區。土地利用類型以裸土地為主,裸岩石礫地次之。項目北部分佈有新疆卡拉麥裏山有蹄類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區域分佈有有蹄類野生動物。項目開採將形成採坑,採掘場挖損和地面設施佔地等可能對野生動物、局部生態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二)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內自上而下含水層分佈有第四係透水不含水層、白堊係下統吐谷魯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層、侏羅係中-上統石樹溝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層和侏羅係中統西山窯組碎屑岩弱含水層。礦區地下水由大氣降水和高山冰雪融水遠距離地下徑流補給,以礦坑水方式排泄。地下水疏幹範圍內無井(泉)及野生保護動物飲水點等敏感點分佈。煤炭開採將破壞煤繫上覆白堊係下統吐谷魯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層、侏羅係中-上統石樹溝群裂隙孔隙弱含水層和煤係侏羅係中統西山窯組碎屑岩弱含水層,將對區域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礦坑水、生活污水若直接排放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污(廢)水處理設施滲漏等可能會對土壤環境及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建設活動産生的揚塵、固體廢物等,運營期原煤篩分、破碎、風選、貯存、轉載等環節産生的揚塵等,選煤廠等産生的噪聲等,可能會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礫幕層等地表生態的擾動。優化露天開採的剝離、排棄、開採方案,儘早實現內排;項目投産後,矸石全部內排,剝離物第6年全部內排。探索排土採用皮帶運輸等清潔運輸方式,研究外排土回填可行性。優化和調整內排線路,避免二次擾動。做好採掘場、外排土場的表土剝離、集中堆放管理,用於生態重建和修復。在項目採掘場周圍採取設置圍欄等保護措施,在工程影響區針對普氏野馬、蒙古野驢、北山羊、鵝喉羚等國家重點野生保護動物開展跟蹤監測和專題研究,不斷優化和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措施,一旦發現野生動物及時報告保護區管理部門,並採取必要保護措施。按照“邊開採、邊修復”的要求,在統籌考慮生物多樣性、防沙治沙等要求的基礎上,編制生態保護及修復方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落實生態保護和修復措施,保障區域生態功能不退化。建立礦區及周邊區域生態監測系統,開展生態保護和修復的專題研究,尤其是礫幕層跟蹤觀測、保護與修復成效研究,根據研究結果,優化礫幕層保護和修復等生態修復措施。對現有已閉場排土場等儘快實施生態修復。
(二)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工程建設期、運營期應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制定地下水保護和應急方案。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實施分區防滲,對生活污水處理站、外包基地生活污水處理站、礦坑水處理站、危廢暫存間等區域實施重點防滲。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制定並落實礦區、周邊區域的地下水水位、水質跟蹤監測計劃,根據監測結果採取必要的優化措施。
(三)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新建外包駐地生活污水處理站,礦坑水、生活污水、機修廢水依託現有工程污(廢)水處理設施,各類污(廢)水經處理後全部回用於生産。加強礦坑水水量、水質跟蹤監測,結合不同開採階段進一步優化礦坑水處理站規模和工藝,優化節水措施,同時加強污(廢)水處理設施的運作和管理。設置足夠容量的應急事故池,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在非正常工況、事故狀態下,各類污(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置。
(四)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和運營期揚塵污染防治。對採掘場採取微差爆破、灑水等措施,對排土場採取分層碾壓、礫石壓蓋、定期灑水等抑塵措施,對風選系統採取安裝除塵設施等措施,原煤貯存採用封閉筒倉,在原煤篩分、破碎、轉載等産塵環節設置除塵設施,場內輸煤廊道採用全封閉措施,産品煤依託鐵路專用線外運。
(五)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脫水後的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準東開發區垃圾填埋場處理,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危險廢物、固體廢物暫存設施的環境管理。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不斷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項目應按照3000萬噸/年的規模生産,不得擅自增加規模。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驗收後滿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至上述部門及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並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1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新疆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特變電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礦博能生態環境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