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都澳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查〈寧德三都澳港區城澳作業區1號泊位項目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報告》(閩集港字〔2021〕10號)和《關於報送寧德三都澳港區城澳作業區1號泊位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修改版)的函》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工程位於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三都鎮魚潭村東側,地處福州港三都澳港區城澳作業區的散貨碼頭區。建設內容包括碼頭工程、後方堆場及配套設施(含疏港公路、鐵路專用線預留場地),擬建1個30萬噸級專業化礦石接卸泊位(水工結構按40萬噸級設計),採用順岸高樁梁板結構,設計吞吐量1600萬噸/年,均為卸船;配套建設一套船舶岸電系統,設置1台鏈鬥連續式卸船機和1台橋式抓鬥卸船機,額定能力均為3500噸/小時。入境鐵礦石經2條帶式輸送機密閉輸送至後方堆場,輸送能力7000噸/小時,擬建1座長178.8米、寬15米的引橋與後方堆場銜接。後方堆場總佔地面積約36.51公頃,包括堆場作業區和生産生活輔助區;堆場作業區佈置3條堆取作業線,均採用封閉條形倉結構。生産生活輔助區佈置有綜合辦公樓、生産輔助樓、生産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和壓載水處理設施等。工程擬填海造地24.8公頃,對碼頭前沿港池進行疏浚、炸礁。工程進港航道、錨地、拋泥(土石方)區和港區鐵路等依託周邊其他工程或已有設施。
該工程總體符合福州港總體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16〕2271號文件同意該項目建設。工程實施將對生態、大氣環境、水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工程建設導致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的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本工程不佔用生態保護紅線,工程實施過程中,拋填溢流、護岸施工、基槽開挖、港池疏浚及炸礁引起懸浮物擴散等,將改變周邊海域水動力環境、水體交換能力和地形地貌衝淤環境等,將對周邊海域生態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船舶壓載水可能導致生物入侵,對水生生態系統産生不利影響。後方堆場建設等將破壞植被、對陸生動物等産生一定影響。
(二)大氣環境影響。施工期施工揚塵等,運作期碼頭卸船、堆取料及運輸産生的粉塵等,將可能對大氣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水環境影響。施工期拋填溢流、護岸施工、基槽開挖、港池疏浚及炸礁等産生的懸浮物、施工期和運營期各類污(廢)水,將可能對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四)環境風險。船舶海難性事故、碼頭操作性事故及施工船舶碰撞事故等帶來的溢油事故等,將可能導致次生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
(五)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噪聲、施工廢料、生活垃圾等,運營期噪聲、船舶垃圾等,將可能對周邊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嚴格控制疏浚範圍和吹填溢流懸浮物影響範圍,加強疏浚施工和疏浚物運輸的環境管理,避免對疏浚區域及運輸線路沿線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嚴格落實圍填海護岸及溢流口外布設多級沉澱池(或設置多層不織布過濾層)措施,圍填區合理佈置分隔圍堰和設置溢流口位置,增加圍填點到溢流口的距離,盡可能降低溢流口懸浮物濃度。優化工程設計儘量減少炸礁施工,港池炸礁採取先進爆破方式,避開大黃魚等主要經濟魚類産卵盛期(5至6月)。合理控制進出港船舶航速,最大限度減少對大黃魚等保護物種及棲息地的擾動,現有航道範圍內嚴禁開展任何建設活動。入境船舶壓載水由壓載水處理設施處理。開展施工期及運營期海洋生態跟蹤監測,嚴格落實海洋生態補償和漁業資源增殖放流計劃,結合放流效果評估,必要時調整放流種類和規模等。嚴格控制陸域作業範圍,落實截水溝、排水溝、急流槽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研究制定生態修復方案,施工結束後及時開展生態修復,開展對大黃魚影響及保護、生態修復效果等的跟蹤研究。
(二)落實大氣環境保護措施。嚴格落實碼頭前沿、引橋皮帶機和轉運站全封閉及防灑落措施,後方堆場採用條形倉密閉儲存措施。鏈鬥卸船機配備灑水系統,抓鬥卸船機配備噴霧抑塵裝置,配備移動式遠端射霧器。堆取料機鬥輪處、卸船機挖掘卸船點、物料轉運處、接料斗上口等區域採用濕式除塵措施。當風力等級大於6級時停止裝卸作業,定期清理碼頭和道路上粉塵。按要求配備岸電設施,確保船舶靠港使用岸電。針對鏈鬥卸船機、抓鬥卸船機、條形倉等抑塵防塵效果進行跟蹤監測和專題研究。施工期落實施工場地和道路硬化及灑水抑塵等措施,易起塵建材採取密閉運輸和堆放,風速過大時停止易起塵作業。加強陸上爆破揚塵控制,採用先進爆破技術,降低用藥量並在爆破前灑水,減少揚塵量和爆破廢氣量。施工及運營過程安裝揚塵自動監測系統,納入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監管。落實清潔運輸措施,加強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確保配套鐵路與工程同步投運。
(三)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疏浚、炸礁作業強度和範圍,禁止挖泥船滿倉溢流,優化施工安排,基槽炸岩採用先進爆破方式,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水水質的影響。妥善收集處理施工期和運營期各類污(廢)水,船舶施工人員生活污水和船舶油污水由有資質的單位接收處置,運營期碼頭及後方堆場生活污水經自建一體化處理設施處理,砂石料沖洗廢水經沉澱處理回用,機修油污水經油水分離和沉澱處理回用,分離的污油和船舶含油污水委託有資質單位接收處置。運營期定期對碼頭前沿水質進行監測,納入當地生態環境部門監管。岸上配套船舶污水接收設施,船舶含油污水委託有資質單位接收處置。
(四)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加強船舶通航管理,碼頭和航道設置導助航設施,嚴格執行船舶靠離泊作業規程,禁止在惡劣天氣和海況下進行靠離泊作業,防範船舶溢油事故發生。加強水域監測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作業操作。落實碼頭溢油風險防範措施,加強海上溢油應急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和物資,確保有效控制溢油影響。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做好與地方政府、海事、港區等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並按相關規定報送有關部門備案,提出海洋污染應急監測計劃,做好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
(五)落實其他環境保護措施。選取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車輛,加強設備維護保養,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高噪聲設備佈置,採取減振降噪措施,避免對周邊敏感目標造成不利影響。施工期建築廢物等進行回收綜合利用,船舶垃圾委託專業單位接收處置,生活垃圾等委託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暫存的環境管理。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驗收後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寧德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福建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1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寧德市人民政府,寧德市生態環境局,天科院環境科技發展(天津)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太湖流域東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