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川藏鐵路昌都至林芝段施工供電工程(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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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關於報送川藏鐵路昌都至林芝段施工供電工程(二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國家電網科函〔2021〕2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一)巴塘500千伏變電站間隔擴建工程。站址位於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本期建設1組90兆乏高壓電抗器、1回500千伏出線間隔等。
(二)瀾滄江500千伏變電站擴建工程。站址位於西藏自治區昌都市,本期建設1組120兆伏安主變壓器、2組120兆乏高壓電抗器、2回500千伏出線間隔等。
(三)波密500千伏變電站間隔擴建工程。站址位於西藏自治區林芝市,本期建設1組120兆乏高壓電抗器、1回500千伏出線間隔等。
(四)新建巴塘~瀾滄江500千伏線路工程。線路途經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路徑全長約300千米。
(五)新建瀾滄江~波密500千伏線路工程。線路途經西藏自治區昌都市、林芝市,路徑全長約265千米。
該項目在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後,可以滿足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及運作中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控制工頻電場、工頻磁場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且應給出警示和防護指示標誌。確保項目周圍區域工頻電場強度、工頻磁感應強度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變電站應採用低噪聲設備,採取隔聲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同時確保項目周圍區域噪聲符合《聲環境品質標準》(GB3096-2008)相應功能區要求,防止噪聲擾民。
(三)繼續優化線路路徑,落實沿線各省(區)“三線一單”管控要求,應避讓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確實不能避讓必須經過的,應採取較小塔型、高塔跨越、檔距加大等措施,選擇影響較小區域通過,減少佔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壞生態環境和景觀。
(四)加強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採取有效防塵、降噪措施,不得擾民;施工過程中産生的固體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及時清運;産生的廢水應收集處理,不得排入沿線地表水體;在建設臨時道路、牽張場地等時,應儘量減少對地表的擾動,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生態恢復治理。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按要求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
(六)加強公眾溝通和科普宣傳,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合理環境訴求,及時公開項目建設與環境保護資訊,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該項目竣工後,須按規定程式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經驗收合格後,項目方可投入運作。
四、我部委託四川省、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分別負責各自行政區域內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四川省、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並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4月6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四川省、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西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4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