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達州南(不含)至萬州段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新建成都至達州至萬州鐵路達州南(不含)至萬州段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鐵發改函〔2022〕46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重慶市和四川省境內,線路起自重慶市萬州北站,經重慶市萬州區、開州區,四川省達州市,接入擬建成達萬鐵路成都至達州南段,線路全長78.333公里。全線設3座車站,其中,利用既有1座,新建2座;新建牽引變電所1座。正線按高速鐵路標準建設,為雙線電氣化客運鐵路,設計時速350公里/小時,近期(2035年)運作列車對數43對/日。
該項目符合《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20〕1671號文件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同意項目建設。項目實施可能對沿線生態、聲環境、水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程度減緩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經過重慶市三峽庫區(腹地)水體保護-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和四川省華鎣山農林業與土壤保持生態功能區,沿線植被類型包括亞熱帶常綠闊葉林、亞熱帶落葉闊葉林、亞熱帶常綠針葉林、亞熱帶竹林、山地灌叢、山地草叢和人工植被,分佈有松雀鷹、獼猴、黃喉貂、豹貓、赤狐等陸生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項目實施將佔用部分植被及水域,施工、運營等可能對部分野生動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響,新增人工構築物將可能與原有景觀不協調。統籌考慮生態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對線路進行比選和優化後,以隧道形式穿越重慶市歇鳳山風景名勝區、重慶鐵峰山國家森林公園等生態敏感區和重慶市開州區水土保持生態保護紅線,以隧道、橋梁和路基形式穿越重慶市開州區水土流失生態保護紅線,項目實施將可能對上述敏感區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二)噪聲及振動影響。評價範圍內分佈有聲環境敏感目標29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40處,沿線聲環境敏感目標、環境振動敏感目標現狀均達標。項目實施將對周邊敏感目標造成不利影響,據預測,運營近期在不採取措施的情況下有27處居民點、養老院等聲環境敏感目標噪聲超標;落實拆遷措施後,運營期振動敏感目標均達標。
(三)水環境影響。項目主要以橋梁形式跨越岳溪河、普裏河、南河、明月江等多條河流。項目實施産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隧道排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隧道涌水可能對局部區域居民供水造成不利影響。
(四)其他影響。項目實施還將産生電磁、揚塵、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區域,一旦發生滲漏可能會污染土壤環境及地下水環境。突發事件造成的污染物外排等可能導致次生環境污染,存在一定環境風險。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從生態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通過永臨結合、統籌布設沿線臨時工程、優先使用現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寬度、加強邊坡支護等,控制施工範圍,減少工程佔地和地表開挖。強化施工期環境管理,開展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隧道洞口等區域設置柵欄等防護措施,施工儘量避開周邊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活動集中時段,涉水施工儘量選擇在枯水季節。加強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保護,根據其習性採取針對性措施,降低噪聲、阻隔等不利影響。開工前針對施工區域開展動植物詳查,必要時對工程進行優化;針對施工中新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野生動植物或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和我部報告。採取強化土石方管理、加強綜合利用等方式減少棄渣,棄渣排向指定棄渣場,加強棄渣場管理和監控,避免産生次生生態破壞。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加強堆存期間環境管理,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施工跡地、棄渣場等進行復耕或生態修復。加強生態修復設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初期採取加強管護等措施確保修復成效,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加強對鐵峰山、假角山等岩溶隧道頂部及周邊植被跟蹤監測,根據影響採取必要保護措施。
(二)依法依規加強對生態敏感區的保護。盡最大可能避讓和減少佔用生態保護紅線等敏感區,除環評文件已列外,儘量不設置其他大臨工程;採用低噪聲設備,儘量縮短敏感區內施工時間,嚴禁向敏感區內排污傾廢,實施生態補償措施,減輕對其主要保護對象的影響。對穿越敏感區路段開展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監測,必要時採取補救措施。生態敏感區內生態修復應結合其主要保護對象生境恢復需求開展。
針對隧道穿越重慶市歇鳳山風景名勝區、重慶鐵峰山國家森林公園的路段,採用微差爆破等先進施工工藝;針對重慶市生態保護紅線區路段,優化施工場地佈置,儘量減少臨時佔地面積和植被破壞,制定並落實生態修復方案。開展全生命週期的生態監測和跟蹤評估,採取必要的強化保護措施。
應主動對接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做好銜接,依法依規處理好項目建設與生態保護紅線的關係;針對涉及生態敏感區路段,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
(三)嚴格落實環境振動及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嚴格落實報告書針對距鐵路外軌中心線30米範圍內以及位於包夾地帶的噪聲敏感建築物提出的拆遷或功能置換措施,納入工程拆遷一併實施。對全線運營期噪聲預測超標的聲環境敏感目標,優先採取聲屏障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有必要的,輔以隔聲窗措施。除報告書提出的聲屏障措施外,千家村(DYK16+782至DYK16+870段右側)、高峰村(DK60+870至DK61+350段左側、DK61+020至DK61+260段右側)、勝利村(DK71+845至DK71+940段右側)、夾柏村(DK76+610至DK76+840段左側、DK77+000至DK77+188段雙側)、花元村(DK90+490至DK090+754段左側)等5處敏感點應增設聲屏障措施;對住戶相對分散的五福村、太和村、中橋村、穿心店村和高升橋村(夾柏村)等5處超標敏感點,應採取設置聲屏障、拆遷或功能置換等防治措施。在聲屏障設置時,根據實際情況與鐵路線路封閉等工作相結合。針對聲屏障開展專項設計,加大科技創新力度,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建設與我國高速鐵路技術水準相適應且形式、結構、材質、長度、高度等滿足降噪效果要求的聲屏障設施,切實滿足聲環境品質改善要求。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環境管理計劃,高噪聲施工機械儘量遠離噪聲敏感建築物布設或避開敏感時段。施工期和運營期開展噪聲、振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強化必要的防治措施。配合沿線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加強線路兩側及站場周邊用地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噪聲超標範圍內不得新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區等敏感建築物。你單位一旦發現不符合規劃控制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反映。
(四)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沿線涉水施工選擇在枯水期進行,涉水橋墩採用鋼圍堰施工,橋梁鑽孔樁施工産生的泥漿幹化處理後外運,嚴禁向水體排放。加強隧道施工排水的源頭控制,做好超前地質預報,開展清污分流工藝設計,盡可能減少隧道施工廢水。對周邊居民飲用水可能造成影響的鐵峰山、假角山等隧道,加強分散式水源跟蹤監測,做好應急供水預案,一旦受到影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保障居民供水。施工期生産廢水、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不得向敏感水體或保護區域排放。運營期站所污(廢)水經收集後排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置。下階段,應結合站場污水量及周邊市政配套建設情況,做好與地方政府部門的銜接,確保措施有效。
(五)落實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牽引變電所、通信基站等選址遠離居民區等敏感目標,加強運營期電磁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關措施。強化綠色施工,選用達標排放的施工機械,優先採用清潔運輸方式。具備條件的,採用新能源施工機械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採取密閉運輸、苫蓋、灑水抑塵、車輛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強化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應依法分類妥善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暫存區域的環境管理,使其符合防滲漏、防揚塵等相關環保要求。
四、你單位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明確人員、職責、制度和資金保障,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生態環保措施專項設計要求。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貫徹生態文明理念,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管理,推進綠色施工,創建綠色工程。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不斷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應編制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報告,包括生態環境變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環境監理及監測、環境管理、接受生態環境監管等情況,定期報生態環境部門。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萬州區、開州區、達州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以及萬州區、開州區、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6月1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萬州區、開州區、達州市人民政府,萬州區、開州區、達州市生態環境局,成蘭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中鐵工程設計諮詢集團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6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