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建雄安新區至忻州高速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新建雄安新區至忻州高速鐵路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鐵發改函〔2022〕18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河北省和山西省境內,包括正線和相關工程。正線起自河北省雄安新區雄安站,經河北省雄安新區、保定市、山西省忻州市,接入山西省忻州市忻州西站,線路全長342.04公里,其中河北省境內227.17公里,山西省境內114.87公里,為雙線電氣化客運專線。
正線起點至雄保段設計速度250公里/小時,其餘路段設計速度350公里/小時,近期(2035年)運作列車對數為64對/日至157對/日,遠期(2045年)為49對/日至157對/日。正線共設車站13座(利用既有車站2座,新建10座,預留1座),新建線路所2座,擴建動車所2座,新建牽引變電所6座、改建2座。相關工程包括在既有雄安動車所增建維修車間綜合樓和辦公樓;在既有太原南動車所增建存車線10條,新建動車走行線497.74米;在保定東站同步實施石雄城際鐵路(規劃中)的引入工程;在望都北站同步實施京昆通道引入工程;在蓮池線路所和頓村線路所同步實施本工程遠期引入工程。項目起點段左線約2.247公里、右線約2.132公里的線下工程,終點段左線約0.689公里、右線約0.693公里,雄安新區地下段約24.838公里等3段線路已由其他工程實施,不納入本次評價。
該項目符合《中長期鐵路網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20〕1965號文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可能對沿線生態、聲環境、水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減緩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工程穿越保北平原和白洋淀水資源及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區、河北平原中部農業面源污染控制生態功能區、太行山北段林牧業與水土保持功能區、太行山中段及南段水土保持與水資源保護功能區、五台山自然與文化遺産保護及水源涵養生態功能區和忻州城鎮發展與盆地農林業生態功能區等6個生態功能區,包括林地、灌叢和草甸草原等植被類型,分佈有野大豆、黑鸛、禿鷲、鴛鴦等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項目將佔用部分植被及濕地,施工、運營等將可能對相關區域野生動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響,新增人工構築物將可能與原有景觀不協調。統籌考慮生態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對路線進行比選和優化後,項目以隧道、橋梁、路基等形式穿越河北銀河山省級自然保護區、五台山風景名勝區、天生橋國家森林公園、清水河省級森林公園、河北阜平天生橋國家地質公園、五台山國家地質公園、中華鱉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忻府區滹沱河省級濕地公園、坪上泉域等生態敏感區,以及燕南長城等文物保護單位,項目實施將可能對上述敏感區局部區域生態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二)噪聲及振動影響。評價範圍內分佈有聲環境敏感目標136處、振動環境敏感目標78處。受既有鐵路噪聲及其他噪聲等影響,30處聲環境敏感目標現狀噪聲超標;環境振動敏感目標現狀均達標。項目實施將對周邊聲環境敏感目標造成不利影響,據預測,運營近期不採取措施的情況下有123處聲環境敏感目標噪聲超標;落實拆遷措施後,運營期振動敏感目標均達標。
(三)水環境影響。項目主要以橋梁形式跨越王快水渠、大沙河、胭脂河、柳泉河、殊宮寺溝、泗陽河、清水河等河流;以橋梁跨越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總幹渠河北段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河北省王快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以隧道穿越五台山風景區水源保護區,以隧道、橋梁和路基形式穿越坪上泉域。項目實施産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隧道排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隧道涌水可能對局部區域居民供水造成不利影響。
(四)其他影響。項目實施還將産生電磁影響、揚塵污染、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區域,一旦發生滲漏可能會污染土壤環境及地下水環境。突發事件造成的污染物外排等可能導致次生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存在一定環境風險。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從生態保護角度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通過永臨結合、統籌布設沿線臨時工程、優先使用現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寬度、加強邊坡支護等,控制施工範圍,減少工程佔地和地表開挖。強化施工期環境管理,開展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隧道洞口等區域設置柵欄等防護措施,施工儘量避開周邊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活動集中時段。加強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保護,根據其習性採取針對性措施,降低噪聲、阻隔等不利影響。開工前針對施工區域開展動植物詳查,必要時對工程進行優化;針對施工中新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野生動植物或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和我部報告。採取強化土石方管理、加強綜合利用等方式減少棄渣,棄渣排向指定棄渣場,落實先擋後棄要求,加強棄渣場管理和監控,避免産生次生生態破壞。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加強堆存的環境管理,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復耕或生態修復。加強生態修復設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初期採取加強管護等措施確保修復成效,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
針對天生橋1號大橋、天生橋2號大橋、天生橋隧道進出口、大光岩隧道出口、北太行山隧道進口、五台山站、五台山特大橋、清水河特大橋、石咀隧道進出口、五台山隧道進出口、殊宮寺溝中橋、黃木尖隧道進口及其他有必要的路段,應開展景觀設計,確保工程與周圍自然環境、歷史文化、城市風貌等相協調。施工前加強工作人員的地質遺跡保護知識培訓,在五台石咀金崗庫組剖面出露位置設置警示標誌和臨時保護圍欄。
(二)加強生態敏感區保護。盡最大可能避讓和減少佔用自然保護區等敏感區,除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列外,儘量不設置其他大臨工程;採用低噪聲設備,儘量縮短敏感區內施工時間,嚴禁向敏感區內排污傾廢,實施生態補償措施,減輕對其主要保護對象的影響。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濕地內設置取土場、棄土(渣)場、拌合站。對穿越敏感區路段開展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監測,一旦有影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生態敏感區內生態修復應結合其主要保護對象生境恢復需求開展。
穿越河北銀河山省級自然保護區段,取消保護區範圍內的大光岩隧道斜井,將北太行山隧道2號斜井調整至自然保護區外、1號斜井調整至實驗區邊緣。穿越五台山世界文化遺産、五台山風景名勝區、五台山國家地質公園、清水河省級森林公園段,將五台山隧道斜井減少為3座、2號斜井調整至生態敏感區外、拌合站減少為2座且採取封閉形式。穿越忻府區滹沱河省級濕地公園段,應優化橋梁設計,儘量減少恢復重建區內橋墩數量,採取以棧橋代替臨時施工道路、“釣魚法”施工等綠色施工方式,避開滹沱河候鳥遷徙高峰期(2月下旬至3月下旬、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穿越中華鱉國家級水産種質資源保護區段,禁止在核心區(DⅠK123+736至DⅠK123+885段)布設橋墩,採用跨越方式無害化通過。下穿烽火臺保護範圍路段和建設控制地帶部分路段採用銑挖法施工,嚴禁越界施工,儘量減少在長城烽火臺建設控制地帶內的佔地和土石方數量,運營期對烽火臺的穩定性進行長期監測。
主動對接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做好銜接,依法依規處理好項目建設與生態保護紅線的關係;針對涉及自然保護區等生態敏感區路段,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完善相關保護措施。
(三)嚴格落實環境振動及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針對距鐵路外軌中心線30米範圍內、拆遷後30米外剩餘零散超標居民點以及位於包夾地帶的噪聲敏感建築物提出的拆遷或功能置換措施,納入工程拆遷一併實施。對全線運營期噪聲預測超標的聲環境敏感目標,優先採取聲屏障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有必要的輔以隔聲窗措施。根據實際情況與鐵路線路封閉等工作相結合設置聲屏障,對南伏城村、佔裏村、齊村、蓮花溝等4處敏感點採取加高聲屏障措施,對溫泉小鎮、金夢園小區2處敏感點採取封閉式聲屏障措施。下階段應就封閉式聲屏障等關鍵技術開展專題研究和技術攻關,針對聲屏障開展專項設計,開展降噪效果跟蹤評估,確保滿足聲環境品質改善要求。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環境管理計劃,高噪聲施工機械儘量遠離噪聲敏感建築物布設或避開敏感時段。施工期和運營期開展噪聲、振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增補和強化必要的防治措施。配合沿線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加強線路兩側及站場周邊用地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噪聲超標範圍內不得新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區等敏感建築物;必要時,合理優化調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關區域規劃。你單位一旦發現不符合規劃控制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反映。
(四) 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加大跨越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總幹渠河北段(DⅡK64+370至DⅡK64+676)橋梁跨度,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DⅡK64+420至DⅡK64+625)布設橋墩,採用矮塔斜拉橋跨越通過。跨越水源保護區路段採用吊籃施工,避免物料遺撒,水源保護區範圍內不設置施工臨時場地、施工營地等。穿越王快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段,嚴格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確定路線施工,禁止進入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位於河道內的橋墩施工在枯水期進行,橋梁鑽孔泥漿採用天然泥漿,設置橋梁鑽孔灌注樁泥漿迴圈系統,採用移動式泥漿箱,廢棄泥漿運至保護區外處置。制定針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環境風險防範措施與應急預案。
加強隧道施工排水的源頭控制,做好超前地質預報,開展清污分流工藝設計,盡可能減少隧道施工廢水,對涉及敏感區和敏感水體的隧道廢水處理設施設置必要的事故池,臨近敏感水體的廢水排口處設置水質連續線上監測系統。優化坪上泉域範圍內的臨時工程設置,結合區域施工條件,儘量減少各類臨時工程的數量和規模,五台山站、五台縣站污水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措施,避免對泉域水環境造成影響。強化五台山隧道和黃木尖隧道注漿措施,合理選擇注漿材料和爆破用炸藥。隧道開工前應制定應急預案,加強對麻地溝村、陽灣村、桃卜溝村、娑婆寺村等分散式水源的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採取替代水源、修築供水設施等補救措施並保障資金,確保居民供水安全。
針對隧道施工對沿線敏感水體、坪上泉域的影響和措施有效性開展專題研究,根據研究成果不斷優化保護措施。施工期生産廢水、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不得向敏感水體或保護區域排放。運營期站所污(廢)水經收集後排入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經處理後回用或排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置。下階段,應結合站場污水量及當地氣候條件、區域或行業內實際應用案例等,優化站場污水處理工藝設計,做好設備運作維護管理,確保措施有效。
(五)落實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針對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採取必要的防滲措施,防止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造成污染,制定和落實地下水跟蹤監測方案。牽引變電所、通信基站等選址遠離居民區等敏感目標,牽引變電所場界工頻電場和工頻磁感應強度應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規定,加強運營期電磁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關措施。強化綠色施工,選用達標排放的施工機械,優先採用清潔運輸方式。具備條件的,採用新能源施工機械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拌合站、砂石料場加工區等採取密閉設計或強化抑塵措施;採取密閉運輸、苫蓋、灑水抑塵、車輛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強化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應依法分類妥善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暫存區域的環境管理,應符合防滲漏、防揚塵等相關環保要求。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明確人員、職責、制度和資金保障,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生態環保措施專項設計要求。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貫徹生態文明理念,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管理,推進綠色施工,創建綠色工程。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不斷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應編制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報告,包括生態環境變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環境監理及監測、環境管理、接受生態環境監管等情況,定期報生態環境部門。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雄安新區、保定市、忻州市、晉中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河北省、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以及雄安新區管委會黨政辦公室、保定市、忻州市和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6月17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河北省、山西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山西省生態環境廳,雄安新區管委會,保定市、忻州市、晉中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保定市、忻州市、晉中市生態環境局,中國鐵路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6月1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