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海洋石油115/南海奮進塢修替代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海洋石油115/南海奮進塢修替代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海油安〔2022〕2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對海洋石油115FPSO進行解脫清洗後進塢檢修,此期間由南海奮進號FPSO替代服役,海洋石油115FPSO塢修結束後雙船共同服役。新建1套水下係泊系統,位於惠州油田群HZ32-5DPP平台西南側3.7公里;新建1條HZ32-5DPP至南海奮進FPSO油氣水混輸海管,長度為4.2公里,採用鋪管船直接鋪設海底;對現有PY30-1DPP平臺至珠海終端海管進行開孔連接膨脹彎,並與HZ21-1B平臺連通;對現有XJ23-1DPP平臺、XJ24-3FDD平臺、HZ32-5DPP平臺、HZ21-1B平臺、HZ26-1平臺進行適應性改造;對HZ32-5DPP平臺至HZ25-8DPP平臺之間的海管進行清洗後原地封存。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海洋石油115FPSO解脫清洗廢水經處理達標後排海;含油生産水均經處理達標後排海;生活垃圾(符合要求可以排放的食品廢棄物除外)、生産垃圾運回陸地處理。
(二)加強鋪管作業管理,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懸空。加強海底管道巡檢,定期進行全面檢測和清管作業,防止管道因腐蝕或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泄漏。需原地封存的海管應清洗充分,兩端應封堵完好,防止油污泄漏入海。
(三)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修改完善惠州油田溢油應急計劃,將本項目納入其中,並報我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珠江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當立即啟動溢油應急計劃,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珠江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廣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中國海警局直屬第三局。
三、珠江南海局負責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珠江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2年6月1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6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