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門核電廠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的批復
三門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呈報〈三門核電項目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的報告》(三門核核安發〔2016〕385號)和《關於懇請批復〈三門核電項目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的請示》(三門核核安發〔2022〕14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三門核電廠3、4號機組位於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健跳鎮轄區內,規劃建設兩台國産化AP1000核電機組及配套設施。
《三門核電項目3、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建造階段)》編制依據充分,採用的評價標準恰當,所執行的標準級別明確;施工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可接受;機組正常運作狀態下的輻射環境影響結果和設計基準事故條件下的環境放射性後果滿足《核動力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6249-2011)的限值要求。
我部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擬採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二、在工程建造階段及今後一個時期應重點落實的工作:
(一)對於本項目溫排水影響範圍的模擬預測,應綜合前期物模、二維數模結果,利用三門核電廠1、2號機組溫排水實測結果對三維數學模型的相關參數進行進一步校核,完成本項目溫排水影響面積預測及綜合分析工作。
(二)結合近年來三門東部灘塗濕地的生態調查情況及溫排水對灘塗濕地主要生物物種影響研究,開展溫排水對該灘塗濕地環境影響的評價。
(三)進一步明確放射性固體廢物的最終去向和處置方案,確保本項目放射性固體廢物的安全處置。
三、密切跟蹤浙江省生態保護紅線的實施方案,在三門核電廠3、4號機組運作前解決本項目溫排水影響與生態紅線區的相容性問題。
四、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五、我部委託浙江省生態環境廳配合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六、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分送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生態環境部
2022年6月2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生態環境部華東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浙江省生態環境廳,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6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