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巴裏坤縣鑫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哈密三塘湖礦區條湖三號礦井(12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巴裏坤縣鑫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巴裏坤縣鑫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哈密三塘湖礦區條湖三號礦井(120萬噸/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鑫煤辦〔2022〕第0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巴裏坤哈薩克自治縣,設計井田面積34.85平方公里,設計可採儲量3.04億噸(已扣除保護煤柱、防水煤岩柱儲量),可採煤層為侏羅係中統西山窯組3層煤(B1號、B2號和B3號),設計規模120萬噸/年,服務年限181.2年(按扣減後的儲量核算),配套建設同等規模選煤廠,採用複合式幹法選煤工藝。礦井為低瓦斯礦井。項目採用斜井開拓,綜採放頂煤採煤工藝,全部跨落法管理頂板。全井田劃分為3個水準8個採區,首採區為一水準11號採區,面積2.6平方公里,服務年限15.41年。首採工作面長135米、平均採高2.35米、年推進2534米、年産煤炭120萬噸。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包括主斜井(凈寬5米,凈斷面面積17.32平方米,最大提升能力450噸/小時)、副斜井(凈寬4.5米,凈斷面積15.15平方米)、中部斜風井(凈寬5米,凈斷面積18.32平方米)等主體工程,原煤緩衝倉(1座、容量3000噸)、混煤倉(3座、單倉容量3000噸)、矸石倉(1座、容量1000噸)和全封閉輸煤棧橋(長度4.6公里)等儲運工程,生活污水處理站(規模400立方米/天)、礦井水處理站(規模6000立方米/天)、供熱(電鍋爐、空壓機餘熱、太陽能)和矸石充填系統(採用短壁幹式充填工藝,年充填13.9萬噸)等公用及環保工程。産品煤經全封閉輸煤棧橋運至條湖三號裝車站後由淖毛湖—將軍廟鐵路外運,淖毛湖—將軍廟鐵路單獨立項。
該項目屬於三塘湖礦區總體規劃確定的新建礦井,總體符合規劃環評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辦能源〔2020〕95號文件明確了項目産能置換方案及120萬噸/年的建設規模,國家能源局以國能發煤炭〔2020〕46號文件核準項目建設。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地下水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所産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地處準噶爾盆地東部北緣三塘湖盆地中段南緣,位於新疆諾敏戈壁荒漠化敏感生態功能區,井田地貌為戈壁准平原,整體地勢南高北低。土地利用類型以裸土地(礫幕分佈區)為主,裸岩石礫地次之,井田內無植被群落分佈。井田內分佈有礫幕層、淖毛湖—將軍廟鐵路等環境保護目標,井田周邊分佈有二級國家級公益林、礦區鐵路專用線、公路、村莊等環境保護目標。項目開採將形成地表沉陷,首採區、全井田開採結束後,預測地表最大下沉值分別為11.41米(傾斜煤層區)、14.06米(傾斜煤層區)、34.86米(急傾斜煤層區),傾斜煤層埋深較大的區域主要表現為地表整體下沉,在採區邊界、淺部區域可能産生地表裂縫。急傾斜煤層隱伏露頭可能出現2.77平方公里帶狀塌陷坑。本工程首採區、全井田開採結束後地表沉陷面積分別為2.72平方公里、24.01平方公里,土地損毀均以重度影響為主,受影響的土地類型為裸土地。導水裂縫帶可能導通地表預測面積4.84平方公里,其中約有0.025平方公里連通老空區及火燒區。採煤形成的地表沉陷將對井田內的礫幕層、淖毛湖—將軍廟鐵路等環境保護目標和區域生態造成一定不利影響,對井田外的二級國家級公益林、礦區鐵路專用線、公路、村莊保護目標影響較小。
(二)水環境影響。評價區自上而下分佈有第四係透水不含水層(大片覆蓋)、新近係中新統昌吉河群下亞群隔水層、侏羅繫上統齊古組孔隙裂隙弱含水層、侏羅係中統頭屯河組孔隙裂隙承壓弱含水層及侏羅係中統西山窯組裂隙孔隙承壓弱含水層。評價範圍內無居民飲用水井,無具有供水意義的含水層。採煤將對侏羅繫上統齊古組孔隙裂隙弱含水層、侏羅係中統頭屯河組孔隙裂隙承壓弱含水層、侏羅係中統西山窯組裂隙孔隙承壓弱含水層造成一定不利影響,部分區域導通地表。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危險廢物暫存間等區域發生滲漏可能會對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礦井水、生活污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産生的揚塵、廢水、固體廢物等,運營期原煤破碎、轉載、矸石充填系統矸石破碎等環節産生的揚塵等,通風機房、水泵房、破碎設備等産生的噪聲等,將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施工作業範圍,最大限度減少地表擾動。項目在設計、建設過程中應對淖毛湖—將軍廟鐵路留設足夠的保護煤柱,嚴禁越界開採,避免因採煤對其造成不利影響。按照“邊開採、邊修復”的要求,制定生態保護和修復方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自然修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觀測和生態監測系統,加強岩移變形跟蹤觀測和生態影響長期跟蹤監測,開展工程影響區生態修復專題研究,重點關注煤炭開採對礫幕層的影響,根據影響情況及時優化調整開採方案和生態環境保護對策與措施,確保礫幕層面積不減少、功能不降低。
(二)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工程建設期、運營期應嚴格遵循“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採”的原則,開展導水裂縫帶觀測,不得導通新近係中新統昌吉河群下亞群隔水層。對地表導通區與老空區和火區重疊區域採取留設防水煤岩柱(不得開採B2號、B3號煤層)的保護措施。嚴格落實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實施分區防滲,對礦井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站、危廢暫存間等區域實施重點防滲。制定並落實礦區及周邊區域地下水水位、水質跟蹤監測計劃,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系統,根據監測結果採取必要措施,避免項目實施不對地下水環境直接造成不利影響,不對周邊環境造成次生不利影響。
(三)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新建一座設計規模不低於40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後全部回用。新建一座設計規模不低於6000立方米/天的礦井水處理站,礦井水經處理後優先回用,剩餘部分經配套管線輸至條湖工業園綜合利用。跟蹤監測礦井水水量、水質變化情況,根據不同開採階段實際情況,適時優化礦井水處理工藝和綜合利用方案。加快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管線工程建設,確保與本工程同步投入運作。建立足夠容量的事故池,加強相關設施運作維護,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確保在非正常工況、事故狀態下,各類污(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置,不外排。
(四)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項目採用電鍋爐、空壓機餘熱和太陽能供熱。原煤、産品煤、矸石採用筒倉貯存,輸煤棧橋全封閉,選煤主廠房全封閉,選煤設備配置除塵設施,破碎等産塵環節採取噴霧等抑塵措施,黃泥灌漿站全封閉,煤炭經淖毛湖—將軍廟鐵路外運。加強瓦斯排放的監測,按照要求採取必要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五)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選用低噪聲設備,採取消聲、隔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矸石井下充填系統應與礦井同步建成投運,加強矸石井下充填系統運作管理,確保矸石及時充填井下。生活污水處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市政環衛部門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濃鹽水結晶鹽按環保要求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暫存設施的環境管理。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項目應按照120萬噸/年的規模建設和生産,不得擅自增加規模。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後續若實施改擴建,應符合礦區總體規劃和規劃環評的要求。項目驗收後滿5年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哈密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哈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哈密市人民政府,哈密市生態環境局,中礦博能生態環境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9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