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雲南省楚雄州小石門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楚雄州小石門水庫工程建設管理局:
你局《關於審批雲南省楚雄州小石門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申請函》(楚小石門函〔2022〕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工程位於長江流域金沙江水系龍川江一級支流動崗河中游,壩址位於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以下簡稱楚雄州)牟定縣戌街鄉與大姚縣龍街鄉交界河段,距動崗河口約45.8公里。工程開發任務以農業灌溉為主,結合鄉鎮供水,兼顧發電,併為鞏固區域脫貧攻堅創造條件。水庫正常蓄水位1673米,死水位1601.4米,總庫容11102萬立方米,興利庫容8911萬立方米,具有多年調節性能。工程同時作為滇中引水工程的末端充蓄調節水庫,設計水準年2035年,多年平均總供水量6718.5萬立方米(含滇中引水工程補水量1708萬立方米),其中農業灌溉供水量6533.4萬立方米,城鄉生活供水量185.1萬立方米。
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樞紐工程和輸水工程,其中,樞紐工程包括攔河建築物、泄水建築物、壩後消能電站及壩後提水泵站等。攔河建築物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163.5米,壩頂長458米。泄水建築物包括溢洪道、泄洪隧洞、輸水放空隧洞等,輸水放空隧洞採取岸塔式取水口,隧洞末端接壩後消能電站和提水泵站,電站總裝機1.5萬千瓦,泵站提水流量為右岸0.41立方米/秒、左岸0.17立方米/秒。輸水工程由輸水幹線及支管等組成,其中輸水幹線長63.3公里,支管長67.9公里。
該工程建設總體符合《楚雄州龍川江流域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並列入國務院確定的重點推進前期工作的150項重大水利工程清單,水利部以水規計〔2021〕267號文件出具了可研審查意見。工程實施有利於緩解區域工程性缺水矛盾,對於保障灌溉和城鄉用水具有重要作用,但工程可能對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特別是水庫淹沒涉及自然保護區並對周邊保護野生動物造成不利影響,徑流區涉重金屬企業可能導致庫區水環境風險。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於現階段可研設計成果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按照本批復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工程方案,細化並落實有關生態環境保護及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切實減緩和控制工程建設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工程實施後,動崗河水資源開發利用率將由12.1%提高至35%。水庫維持在正常蓄水位時將淹沒8.3公里流水河段,河段流態將由急流型轉變為庫區緩流型。受水庫調蓄和供水影響,大部分時段水庫下泄水量較天然狀況有所減少。動崗河現狀水質滿足Ⅲ類水質標準,工程運作期庫區各斷面水質基本滿足Ⅱ類水質標準,總體處於中營養狀態,部分水域存在一定的富營養化風險。水庫水溫結構為穩定分層型,每年2月至8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工程運作後,工程供水産生的新增退水將對龍川江幹流等受納水體造成不利影響。工程隧洞和施工支洞開挖可能導致突(涌)水和局部滲漏等問題,進而引發周邊地下水水量減少甚至疏幹,可能影響周邊居民供水。
水庫庫尾以上徑流區現狀分佈有楚雄源泰礦業有限公司姚安分廠(已停産)、牟定金康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在運作)、牟定縣東運釩鈦制動鼓有限公司(已拆除)等3家涉重金屬企業,部分廠區土壤中鎘、砷、鎳、鉛等存在不同程度超標(最大超標499.4倍),地下水中鎘、錳、鋅、鎳等存在不同程度超標(最大超標543倍),廠區事故排放、暴雨徑流等可能對庫區水質造成影響。庫尾現狀有省道214經過,化學品、油類等物品運輸交通事故可能造成水庫水體污染。
(二)水生生態影響。動崗河流域分佈有魚類25種,以小型土著魚類為主。工程建成後,壩址上下游河段水生生態將發生重大改變。工程建設將阻隔庫區與壩下的魚類交流,造成河段生境片段化。庫區魚類組成將由流水性魚類為主轉變為緩流性魚類和靜水性魚類為主,流水性魚類將向其他河段遷移。工程運作改變下游水文情勢和下泄低溫水等,將對壩下河段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
(三)陸生生態影響。評價區位於龍川江幹熱河谷農業生態功能區,自然植被類型以幹熱性稀樹灌草叢、暖溫性針葉林、幹熱河谷灌叢植被為主,分佈有雲南梧桐、紅椿、林麝、白腹錦雞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大壩樞紐將阻斷野生動物通過河谷進行上下游遷移的通道,水庫蓄水可能導致左右岸種群隔離,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運作期水庫低溫水灌溉可能對灌區農作物産生不利影響。可研推薦上壩址方案維持正常蓄水位時將淹沒牟定白馬山州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10.95公頃及生態保護紅線16.58公頃,可能對上述環境敏感區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四)其他環境影響。工程施工及運作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工程優化調整建議及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進一步優化工程方案。在工程任務中明確本工程為滇中引水工程調蓄水庫的功能定位,並在工程方案中明確實現調蓄任務的有關工程。下階段開展本工程與滇中引水工程聯合運作調度優化研究,進一步挖掘本工程調蓄能力和調節潛力,充分利用滇中引水工程豐水期水資源,增加滇中引水工程補水量,降低動崗河流域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可研提出的下壩址方案淹沒牟定白馬山州級自然保護區和生態保護紅線面積分別為1.76公頃和2.93公頃,相較于上壩址可有效減緩對環境敏感區的不利影響,應進一步深化工程壩址、壩線、蓄水位等設計方案比選論證,從生態環境保護角度,優先考慮下壩址方案。
(二)嚴格落實庫區水質風險防範措施。配合地方政府落實《雲南省楚雄州小石門水庫徑流區涉重企業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在水庫蓄水前完成企業搬遷拆除及場地污染治理。下階段在方案基礎上,開展治理工程專項設計,優化、細化完善方案;對金康礦業尾礦庫優先研究採取所在支流小古岩河截流導排措施,相關措施及投資納入本工程;深入論證源泰礦業廠區淋濾水深度處理技術可行性,確保措施有效。在水庫蓄水前完成各項治理任務,並組織專項驗收,否則不得蓄水。協調相關部門加強區域內危險品運輸管理,在省道214庫尾路段設置防撞和徑流收集設施。建立庫區及上游水質線上監測和預警系統,制定水環境風險防控機制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一旦出現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妥善處置。
(三)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生態流量下泄措施,每年11月至次年5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0.74立方米/秒,6月至10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1.47立方米/秒。初期蓄水期通過臨時生態放水鋼管(壩體內預埋)、輸水放空隧洞、永久生態流量管等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消能電站尾水渠生態放水閘、永久生態流量管等泄放生態流量。同步建設壩下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將監測數據和措施落實、運作影像等接入中控系統。下階段制定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方案,並納入工程運作調度規程。
加強庫區水環境保護,蓄水前開展庫底生態環保清理,運作期加強庫周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污水和畜禽糞便等污染物進入水庫,控制庫區漁業養殖,定期開展庫區漂浮物清理。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劃定小石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範化建設。針對庫區部分水域可能出現的富營養化問題,加強監測並採取有效防治措施。採取浮筒式取水門與分層取水塔相結合的表層取水措施,減緩低溫水影響;下階段進一步深化研究和論證,進行專項設計,根據水工模型試驗結果,優化設計參數,確保措施效果。制定表層取水設施運作期調度運作規程,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自動監測系統,對運作期水溫進行長期監測。加強工程新增退水治理,配合地方政府嚴格落實《楚雄州小石門水庫工程水源區及受退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以及《滇中引水工程受退水區水污染防治補充規劃(2019~2040年)》,落實水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資金安排,切實推進水污染防治規劃實施。在確保受水區污水處理能力滿足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確保“增水不增污”或“增水減污”。
落實地下水保護措施,加強隧洞施工地下水監測和超前地質預報,採取“堵截排”綜合措施,減少地下水涌水量;對受影響的水源地及居民,制定替代水源方案或應急供水方案並做好保障,確保居民正常用水不受影響;及時妥善處理隧洞排水,防止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相關施工營地和永久建築區,採取分區防滲措施,避免對土壤環境及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四)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動崗河干流中屯水庫壩下至小石門水庫庫尾25.8公里、小石門水庫壩下至河口45.8公里河段作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抓緊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細化保護措施佈局安排,確保相關保護措施落實到位。配合地方政府拆除棲息地保護河段內華竹電站,恢復河流連通性,並進行必要的生態修復。採用集運魚系統過魚方案,初步設計階段完成集運魚系統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系統佈置、結構和參數,制定運作期過魚運作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評估和必要的適應性優化工作。工程蓄水前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短鬚裂腹魚、雲南光唇魚等魚類,放流規模為12.45萬尾/年;下階段應統籌考慮龍川江流域水生生態系統保護需求,進一步優化增殖放流種類及規模。結合魚類棲息地及龍川江流域生態保護需要,科學選擇合適河段長期開展增殖放流,同步開展魚類增殖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監測結果,必要時調整增殖放流地點、對象及規模。
(五)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在庫區建設生態廊橋,連通水庫左右岸動物棲息生境;將白土坡西南側約10平方公里林區、工程擬用石料場至小己保村區間約13.2平方公里河谷區域劃為野生動物保護地;在保護地之間、保護地至庫區之間建設生態廊道,構建連通的動物棲息生境。下階段編制野生動物保護地保護規劃、開展生態廊道(橋)專項設計,進一步優化保護地建設內容和保護措施、生態廊道(橋)設置數量、位置和型式。配合地方政府制定保護地及生態廊道保護方案,進行勘界確權,禁止開展各類建設活動,後續根據地方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生態保護紅線調整工作安排,及時將上述區域劃入自然保護地或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更嚴格、更高水準保護。
加強施工人員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嚴禁擅自破壞野生植物和捕獵野生動物等行為。施工前開展工程佔地範圍內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和名木古樹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和我部報告。優化施工方案,取消壩址左岸的施工佈置,維護現有生境;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減小施工對植被的破壞以及施工噪聲對野生動物的驚擾。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堆棄或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管理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結束後對施工跡地實施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
涉及生態敏感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工程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並履行相關手續或取得法定主管部門同意,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應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強化敏感區生態環境保護要求。鋻於工程涉及多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項目實施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要求,配合國家林草局完成科學評估論證,並結合其意見採取優化工程選址或加強保護措施等對策,進一步強化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
(六)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工程建設運作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針對工程實施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的環境管理。相關水電站拆除時應採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避免産生新的生態環境問題。在移民安置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四、你局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明確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本工程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工程可研、初設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初步設計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下泄生態流量及增殖放流、低溫水減緩、過魚、棲息地保護、生態廊道(橋)、野生動物保護地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必要時進一步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工程與滇中引水工程聯合調度方案、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徑流區涉重企業污染治理及實施效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低溫水減緩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措施(含攔河建築物拆除及生態修復)、樞紐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生態廊道(橋)建設、野生動物保護地劃定方案及保護規劃、水污染防治規劃落實情況、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並運作5年後,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楚雄州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工程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雲南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局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及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雲南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雲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9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