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建成渝中線鐵路(含十陵南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送新建成渝中線鐵路(含十陵南站)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函》(鐵發改函〔2022〕34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重慶市和四川省境內,包括正線和相關工程。正線起自重慶樞紐既有重慶北站,經重慶市兩江新區、沙坪壩區、北碚區、璧山區、銅梁區、大足區和四川省資陽市、成都市,引入成都樞紐既有成都站,全長291.33公里(重慶102.71公里、四川188.62公里),正線按高速鐵路標準建設,為雙線電氣化客運專線,設計速度為350公里/小時,預計近期(2035年)列車對數為86對/日,遠期(2045年)為110對/日。共設車站8座,其中新建6座,改建2座(重慶北站、成都站)。新建牽引變電所6座,還建1座。正線新建橋梁177座長168.33公里、隧道39座長81.23公里(其中,成都市成龍隧道長10.38公里),橋隧比為85.66%。相關工程包括引入重慶樞紐、成都樞紐的相關配套工程等,設計速度為40至120公里/小時;其中,成都樞紐普速外遷工程包括改建貨車外繞線長6.15公里、新建十陵南站1座、配套建設相關設施及聯絡線等工程。
該項目符合《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基礎〔2021〕1192號文件批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實施可能對沿線生態、聲環境、水環境等造成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項目建設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減緩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項目經過川東平行嶺谷區、川中丘陵區、龍泉山低山區和川西平原區等地貌單元,涉及都市週邊生態調控生態功能區、涪江中下游農業生態功能區等多個生態功能區,沿線分佈有針葉林、闊葉林、灌叢等植被類型和金蕎麥、野大豆、雀鷹、畫眉、中華鱉、胭脂魚等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項目將佔用部分植被及濕地,施工、運營等將可能對相關區域野生動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響,部分隧道施工可能對周邊地表植被産生不利影響。涉及嘉陵江、沱江等重要河流和濕地的路段,還可能對水生生態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新增人工構築物將可能與原有景觀不協調。按照依法合規、生態優先、影響最小等原則,統籌考慮生態環境保護、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對線路進行比選和優化後,項目以隧道、橋梁、路基等形式穿越四川龍泉花果山風景名勝區等生態敏感區,項目實施將可能對其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二)噪聲及振動影響。評價範圍內分佈有聲環境敏感目標274處(重慶市71處、四川省203處,居民點266處、學校等特殊保護目標8處),環境振動敏感目標266處(居民點262處、學校等特殊保護目標4處)。受既有鐵路、公路等影響,20處聲環境敏感目標現狀噪聲超標,環境振動敏感目標現狀振動均達標。項目實施將對周邊敏感目標造成不利影響,據預測,運營近期在不採取措施的情況下有262處聲環境敏感目標噪聲超標(重慶市66處、四川省196處);落實拆遷措施後,運營期振動敏感目標均達標。
(三)水環境影響。項目主要以橋梁形式跨越嘉陵江、沱江等多條河流,以隧道、橋梁、路基等形式穿越重慶市璧山區三江水庫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項目沿線中梁山隧道、縉雲山隧道等局部路段岩溶較發育,部分隧道疏排水可能對周邊居民用水等造成不利影響。項目實施産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廢水、隧道排水等若直接排放,將可能對周邊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區域一旦發生滲漏可能會污染土壤環境及地下水環境。
(四)其他影響。項目實施還將産生電磁、揚塵污染、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突發事件造成的污染物外排等可能導致次生生態環境問題,存在一定環境風險。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保護措施。從保護生態角度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通過採取永臨結合、統籌優化布設沿線臨時工程、優先使用現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寬度等措施,減少工程佔地和地表開挖;採用綠色施工工藝,嚴格控制施工範圍,加強邊坡支護,儘量減小隧道、橋梁、路基等開挖創面。採取強化土石方管理、綜合利用等方式減少棄渣,棄渣排向指定棄渣場,落實先擋後棄要求,加強棄渣場管理和監控,避免産生次生生態破壞。
強化施工期環境管理,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殺野生動物和破壞野生植物,隧道洞口等區域設置柵欄等防護措施,施工儘量避開周邊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活動集中時段,涉水施工儘量選擇在枯水季節,優化橋梁設計,儘量減少涉水橋墩。加強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保護,根據其習性採取針對性措施,降低噪聲、阻隔等不利影響。開工前針對施工區域開展動植物詳查,必要時對工程進行優化;對受影響的古樹名木,制定並落實移栽和養護方案;針對施工中新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野生動植物或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報告。針對隧道施工排水對沿線水體水質和水生生態的影響開展跟蹤監測和專題研究,根據其影響程度採取必要的水生生態保護措施。
施工前對表土進行剝離單獨堆存回用,加強堆存的環境管理。施工結束後及時進行復耕或生態修復,具備條件的同步開展修復。加強生態修復設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避免外來生物入侵風險,重建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初期採取加強管護等措施確保修復成效,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
(二)強化生態敏感區的保護。項目涉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生態敏感區的路段,主管部門已出具意見。進一步深化工程比選方案,對確實無法避讓的敏感區,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強化相關保護措施。針對重慶市西溫泉山森林公園內的玄天湖路段,應進一步優化橋型及橋跨方案,減少涉水橋墩。除環境影響報告書已列外,不得新增永久佔地,儘量不設置其他臨時和輔助工程,研究進一步優化減少敏感區內的地表工程數量,切實減少敏感區內佔地和對動植物的擾動。採用低噪聲設備,儘量縮短敏感區內施工時間,嚴禁向敏感區排污傾廢,實施生態補償措施,減輕對其主要保護對象的影響。生態敏感區內生態修復應結合其主要保護對象生境需求開展。對穿越生態敏感區的隧道,嚴格落實工程堵水及生態監控措施,加強對頂部及周邊植被跟蹤監測和研究,根據影響程度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加強生態敏感區內橋梁、隧道洞口等的景觀設計。
應主動對接生態保護紅線主管部門,做好銜接,依法依規處理好項目建設與生態保護紅線的關係;針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風景名勝區等生態敏感區路段,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履行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
(三)嚴格落實環境振動及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建設單位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協同相關地方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針對距鐵路外軌中心線30米範圍內噪聲敏感建築提出的拆遷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和區域聲環境品質改善目標要求,嚴格落實成都市成華區龍潭片區路段地下線敷設方案,對涉及運營期噪聲預測超標的聲環境敏感目標路段,優先採取聲屏障等噪聲污染防治措施,有必要的再輔以隔聲窗措施。在設置聲屏障時,根據實際情況與鐵路線路封閉等工作相結合。對涉及重慶市油嘴廠家屬樓以及成都市的瑞祥禦錦、富麗錦城、慧苑、香瀾半島、沙河雲錦灣、沙河斕庭(在建)、沙河路苑、朗恩幼兒園等敏感目標的路段採取全封閉聲屏障措施,對改建既有東環線和成渝線等涉及上述成都市敏感目標的路段外側同時採取折臂式聲屏障措施;對涉及成都市的和平苑、青龍乾院、一品荷花等其他16處敏感目標的路段採取折臂式聲屏障措施;對涉及三台村5組等146處敏感目標擬採取聲屏障措施的路段,應進一步採取加高聲屏障的措施;對涉及八字橋村6組等78處預測超標敏感目標的路段應採取聲屏障措施;對涉及其他17處居民戶數相對較少敏感目標的路段,應根據保護目標戶數、分佈等,採取聲屏障、拆遷或功能置換等措施。針對成都樞紐涉及烈士陵園、幼兒園等敏感地下線段目標的路段,應採取減振墊等強化減振措施。下階段,應就全封閉聲屏障、軌道減振等關鍵技術開展專題研究和技術攻關,加大科技創新力度,針對聲屏障開展專項設計,確保其形式、結構、材質、長度、高度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並滿足降噪效果要求。開展降噪效果跟蹤評估,必要時進一步優化強化,確保滿足聲環境品質改善目標要求。
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環境管理計劃,高噪聲施工機械儘量遠離噪聲敏感建築物布設或避開敏感時段。施工期和運營期開展噪聲、振動跟蹤監測,根據監測結果必要時增補和強化防治措施。配合沿線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加強線路兩側及站場周邊用地的規劃控制和優化調整,噪聲超標範圍內不得新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及居民住宅區等聲環境敏感建築物;必要時合理優化調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關區域規劃。你公司一旦發現不符合規劃控制要求的行為,應及時書面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反映。
(四)強化水環境保護措施。強化涉及重慶市璧山區三江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敏感目標路段的水環境保護措施,制定供水應急保障方案,加強施工期的監測和管控,切實保障居民用水。針對資陽市樂至縣八角廟水庫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嚴格落實三合寨特大橋門式墩方案,避免佔用河道,並進一步優化保護區內隧道進出口施工方案,不在保護區內排放隧道施工廢水;針對成都市龍泉驛區自來水二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嚴格落實跨越東風渠橋梁路段設置橋面雨水收集系統和應急事故池等措施。針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採取必要的風險防範措施,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強化隧道施工排水的源頭防控,針對中梁山隧道、縉雲山隧道、雲霧山隧道等敏感隧道,採取清污分流措施,盡可能減少隧道施工廢水。強化隧道施工排水的影響控制,嚴格落實隧道超前地質預報、注漿堵水等措施,切實減少岩溶隧道等敏感隧道的疏水量和影響範圍,隧道施工廢水經處理後達標排放。針對隧道疏排水可能造成較大影響的居民點,制定應急供水方案,強化供水保障。
優化涉水橋墩施工工藝,採用對水環境影響相對較小的鋼圍堰等工藝,泥漿廢水處理後迴圈利用,泥餅乾化後外運處置。施工期生産廢水、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運營期站所污(廢)水經收集後排入市政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置或定期清運,不得直接排放。對污水處理設施、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區域,採取必要的防滲措施,防止對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制定和落實地下水跟蹤監測方案。下階段,應優化站所污水處理工藝設計,做好設備運作維護管理,確保措施長期穩定有效。
(五)落實其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牽引變電所、通信基站等選址遠離居民區等敏感目標,牽引變電所場界工頻電場和工頻磁感應強度應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的相關規定;加強電磁監測,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關措施。強化綠色施工,選用達標排放的施工機械,優先採用皮帶等清潔運輸方式。具備條件的,採用新能源施工機械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拌合站、砂石料場加工區等採取密閉設計或強化抑塵措施;採取密閉運輸、苫蓋、灑水抑塵、車輛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強化施工期揚塵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應依法分類妥善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暫存區域的環境管理,應符合防滲漏、防揚塵等相關環保要求。加強工程實施的風險防範。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明確人員、職責、制度和資金保障,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嚴格落實生態環保措施專項設計要求。應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以及施工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貫徹生態文明理念,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和管理,推進綠色施工,創建綠色工程。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開展專項工程環境監理,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監理,定期提交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根據結果不斷優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應編制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報告,包括生態環境變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環境監理及監測、環境管理、接受生態環境監管等情況,定期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你公司作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責任主體,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編制驗收報告,登錄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資訊平臺,填報相關資訊,依法公開。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在施工和運營過程中,應主動回應公眾關於項目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的關切,接受社會監督。
五、沙坪壩區、北碚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成都市、資陽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兩江新區分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重慶市、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局)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以及沙坪壩區、北碚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成都市、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和兩江新區管委會,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9月30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重慶市、四川省人民政府,重慶市、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局),沙坪壩區、北碚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成都市、資陽市人民政府,兩江新區管委會,沙坪壩區、北碚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成都市、資陽市生態環境局,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兩江新區分局,長江沿岸鐵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鐵二院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9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