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查貴州省六盤水市英武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黔水投呈〔2022〕5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工程位於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北盤江右岸一級支流烏都河干流上游,壩址位於貴州省六盤水市轄盤州市英武鎮境內,距烏都河河口約60.4公里。開發任務以城鄉供水和灌溉為主,兼顧發電,併為鞏固區域脫貧攻堅成果創造條件。水庫正常蓄水位1405米,死水位1376米,總庫容1.11億立方米,興利庫容0.77億立方米,具有年調節性能。工程多年平均總供水量10413萬立方米,其中城市生活和工業供水8736萬立方米,鄉鎮供水577萬立方米,農村人畜供水246萬立方米,灌溉供水854萬立方米。
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水庫樞紐工程和供水灌溉工程。水庫樞紐工程包括擋水建築物、泄洪建築物、供水灌溉引水建築物、生態發電引水建築物等。其中,擋水建築物為碾壓混凝土重力壩,最大壩高87米;泄水建築物為開敞式溢洪道;供水灌溉引水建築物位於右岸壩前,採用岸塔式取水口;生態發電引水建築物位於左壩段庫內,採用塔式取水口;壩後電站總裝機1萬千瓦(0.54萬千瓦、0.36萬千瓦、0.1萬千瓦發電機組各1台)。供水灌溉工程由普晴幹管及8條支管、盤州幹管等組成,線路總長115.3公里。其中,普晴幹管從壩前供水灌溉引水建築物引水,設計引水流量4.063立方米/秒,幹、支管線路總長103.6公里;盤州幹管取水泵站位於庫區中部涼水井村附近,設計引用流量1.187立方米/秒,線路長11.7公里。
工程建設總體符合《北盤江流域綜合規劃》《貴州省烏都河流域綜合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並列入國務院確定的重點推進前期工作的150項重大水利工程清單和2022年重點推進的55項重大水利工程清單。水利部以水規計〔2020〕245號文件出具了可研審查意見。工程可能對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工程産生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水環境影響。工程實施後,水庫正常蓄水位時將淹沒10.4公里流水河段,河段流態將由急流型轉變為庫區緩流型。受水庫調蓄和供水影響,水庫下泄流量較天然狀況發生顯著改變,大部分時段較天然狀況有所減小,月均最大減幅87%。烏都河現狀水質總體滿足地表水Ⅲ類水質標準。水庫庫區及匯水區分佈有3座鄉鎮污水處理廠、5座煤礦(2座已閉坑,3座在産)等,廠區污水事故排放可能對庫區水質造成影響。經預測,工程運作期庫區各斷面水質基本滿足湖庫Ⅲ類水質標準,總體處於中營養狀態,部分水域存在一定的富營養化風險。水庫水溫結構為分層型,2月至8月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旬均下泄水溫最大降低5.5攝氏度。工程供水産生的新增退水將對烏都河、拖長江等受納水體造成不利影響。隧洞施工可能導致涌水和地下水水位降低,導致周邊居民用水受到影響。
(二)水生生態影響。烏都河流域分佈有魚類39種,包括狹孔金線鲃、灰裂腹魚等珍稀瀕危保護魚類。流域現狀開發強度大,水生生態破碎化和片段化問題突出。工程建成後,河段水生生態將進一步發生重大改變,魚類適宜的流水生境進一步壓縮,水庫大壩將阻隔庫區與壩下的魚類交流。工程運作導致的水文情勢變化和低溫水下泄等,將對魚類繁殖和生長産生不利影響,魚類種類組成、種群結構、生存活動過程等將發生改變。
(三)陸生生態影響。評價區屬黔南丘原中山低山農牧區和盤縣-柏果土壤保持生態功能區,水土流失及石漠化問題突出,植被類型以暖性針葉林、落葉闊葉林、灌叢、灌草叢和人工植被為主,分佈有金蕎麥、黑鳶、雀鷹等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工程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工程將淹沒和佔用部分基本農田,運作期利用水庫低溫水灌溉可能對灌區農作物産生不利影響。庫區淹沒涉及風景名勝區範圍,輸水隧洞穿越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可能對其造成一定不利影響。
(四)其他環境影響。項目施工及運作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嚴格落實生態調度及生態流量下泄措施。工程初期蓄水期和運作期,11月至次年3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1.45立方米/秒,4月至10月下泄生態流量不低於2.9立方米/秒;在此基礎上,初期蓄水期4月至6月不進行蓄水;運作期在魚類集中繁殖期(5月)實施一次不短于3天的生態調度,峰值流量不小于21.96立方米/秒。工程初期蓄水期通過導流洞埋設的旁通管、永久生態流量泄放管及生態機組等下泄生態流量,運作期通過生態機組、永久生態流量泄放管等下泄生態流量。同步建設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將相關監測數據和措施落實、運作的有關數據、影像等接入中控系統。開展工程生態調度和水庫運作方案優化研究,制定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及調度方案,並納入工程運作調度規程。會同地方有關部門,重新核定下游各水電站生態流量及泄放過程,相關調度原則應與本工程保持一致,並落實有效泄放設施;研究制定流域梯級聯合調度方案,建立聯合調度機制,壓實各方責任,落實生態調度要求,實施生態調度效果監測和評估,根據監測評估結果必要時對生態調度方案進行調整。
(二)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蓄水前開展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完成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煤礦等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匯水區污染治理工作。匯水區煤礦應嚴格落實礦井水及煤矸石綜合利用要求,禁止建設煤矸石堆場,並對現有堆場進行治理和生態修復。下階段,應在落實《貴州省六盤水市英武水庫工程水源區及受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2018-2030年)》基礎上,編制匯水區污染治理方案,進一步細化治理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完成時限、年度計劃、資金安排,在水庫蓄水前完成各項治理任務,並組織專項驗收,否則不得蓄水。運作期加強庫周環境管理,嚴格控制污水和畜禽糞便等污染物進入水庫,控制庫區漁業養殖,定期開展庫區漂浮物清理。針對庫區部分水域可能出現的富營養化問題,加強監測並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制定水庫庫區水源保護規劃,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規範化建設。建立庫區及上游水質線上監測和預警系統,制定水環境風險防控機制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一旦出現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妥善處置。
供水灌溉引水建築物、生態發電引水建築物分別採取浮筒式、疊梁門分層取水措施,減緩低溫水影響;下階段進一步深化研究和論證,進行專項設計,根據水工模型試驗結果,優化設計參數,確保措施效果。制定分層取水設施運作期調度運作規程,設置庫區、壩前及壩下水溫自動監測系統,對運作期水溫進行長期監測。加強工程新增退水治理,配合地方政府嚴格落實受水區水污染防治規劃,明確水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制定年度實施計劃,明確資金安排,切實推進規劃實施。在確保受水區污水處理能力滿足工程新增退水處理要求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做到“增水不增污”或“增水減污”。 隧洞施工前做好支護、防滲和排水,採取超前預報和預注漿等綜合措施,減少地下水涌水量,做好施工污(廢)水收集處理,實施分區防滲,防止對土壤環境和地下水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三)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烏都河上游木龍二級水電站壩址以下至英武水庫庫尾12公里河段、烏都河中游英武水庫壩址至南京橋水電站壩址19公里河段、烏都河下游吟路二級水電站壩址至烏都河與北盤江匯口10公里河段等劃為魚類棲息地進行保護。對棲息地保護河段內現有攔河閘壩開展連通性修復,儘快開展三板橋、黃皮塘水電站過魚設施專項設計,並在本工程蓄水前建成運作,相關費用納入本工程投資。抓緊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細化保護措施佈局安排,確保相關保護措施落實到位。採用集運魚系統過魚,初步設計階段完成集運魚系統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系統佈置、結構和參數,制定運作期過魚運作規程,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評估和必要的適應性優化工作,確保長期有效運作。工程蓄水前在業主營地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並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灰裂腹魚、光倒剌鲃、雲南光唇魚、南方白甲魚、花䱻、泉水魚和狹孔金線鲃等魚類,放流規模為16萬尾/年。加快狹孔金線鲃人工馴養繁殖技術研究,儘快形成增殖放流能力。結合魚類棲息地及烏都河流域生態保護需要,科學選擇合適河段開展長期增殖放流,同步開展魚類增殖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監測結果對增殖放流地點、對象及規模進行必要的調整。
(四)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前開展工程淹沒和佔地範圍內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行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對工程區附近的金蕎麥、古樹等採取就地保護措施,對受水庫淹沒及佔地影響的金蕎麥採取採種撒播等保護措施。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嚴禁擅自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方案,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創新採用綠色施工方法和工藝,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全部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棄渣場、施工跡地等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或有必要的應同步開展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蓄水前對淹沒區野生動物進行搜救,對發現的受傷野生動物採取救護措施。下階段應進一步優化施工方案,儘量避讓或減少佔用基本農田,組織編制基本農田環境保護方案並嚴格落實。涉及環境敏感區、生態保護紅線和基本農田的工程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並履行相關手續或取得主管部門同意,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動工建設;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強化敏感區生態環境保護要求。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工程建設運作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針對施工期和運作期的生産廢水和生活污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的管理。相關閘壩拆除、改建時應採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避免産生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在移民安置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工程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可研、初設等設計階段以及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下泄生態流量及增殖放流、低溫水減緩、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必要優化。
在蓄水前應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工程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匯水區污染治理及實施效果、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低溫水減緩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措施(含小水電連通性恢復)、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水污染防治規劃落實情況、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報告、水庫庫區水源保護規劃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六盤水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貴州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分送上述部門及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貴州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六盤水市人民政府,六盤水市生態環境局,中南安全環境技術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2年12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