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成都市三壩水庫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成都原水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成都市三壩水庫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成原水〔2022〕3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及總體意見
三壩水庫項目位於岷江南河支流?江河中游沙灣子河段,壩址位於成都市大邑縣新場鎮。工程任務是以城鄉供水、防洪為主,兼顧灌溉、發電等綜合利用。水庫正常蓄水位691米,總庫容1.61億立方米,興利庫容1.28億立方米,防洪庫容0.18億立方米,水庫具有年調節能力。水庫多年平均供水量1.87億立方米。其中,向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供水1.01億立方米,向大邑縣供水0.58億立方米,向?江河灌區供水0.28億立方米。結合城市防洪體系建設,將邛崍市防洪標準從20年一遇提高至50年一遇。項目建設內容包括水庫工程、大邑縣第四水廠供水管線改建工程、躍進堰供水管線改建工程。水庫工程主要由擋水建築物、泄洪建築物、供水灌溉發電洞及電站廠房組成。擋水建築物為瀝青混凝土心墻土石壩,最大壩高102.5米。泄洪建築物包括左岸溢洪道、右岸泄洪洞,均採用挑流消能。供水灌溉發電洞位於右岸泄洪洞左側,壩後式電站廠房佈置3台發電機組,總裝機1.05萬千瓦。大邑縣第四水廠供水管線改建工程、躍進堰供水管線改建工程的永久線路長度分別為4.11公里和1.75公里,臨時線路長度均為1.1公里。規劃新建的新場水廠、三壩水廠及配套輸水管線、灌溉供水管線等由成都市另行組織設計和實施。
項目建設總體符合《岷江流域綜合規劃》《?江河流域綜合規劃》及規劃環評要求,已列入國務院重點推進前期工作的150項重大水利工程清單和2022年重點推進的55項重大水利工程清單,水利部以水規計〔2021〕417號文件出具了可研審查意見。項目建設可緩解成都市天府新區缺水矛盾,提高大邑縣城鄉供水及?江河灌區供水保障能力,促進成都市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同時,項目實施可能對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一定不利影響,未統籌考慮與擬建的其他引調水工程調蓄的關係,生態流量泄放設施也存在缺陷。項目應按照本批復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優化工程任務,調整改進生態流量泄放措施,強化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切實減緩和控制工程建設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基礎上,我部原則同意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
二、項目存在的問題及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工程任務方面存在的問題。項目向天府新區供水1.01億立方米/年,與在建以及四川省正在積極推進的其他引調水工程供水任務交織重復,可研報告未充分考慮三壩水庫與其他引調水工程的關係,未統籌考慮區域水資源合理調配,導致?江河部分斷面水資源利用率過高,水源區河流枯水期引水流量過大,進而對?江河、大渡河等産生較為明顯的影響。
(二)水環境影響。水庫正常蓄水位時淹沒14.3公里流水河段,河段流態將由急流型轉變為庫區緩流型。受水庫調蓄和供水影響,大部分時段水庫下泄流量較天然狀況發生改變,旬均最大減幅70.61%。?江河現狀水質基本滿足Ⅱ類~Ⅲ類河流水質標準。建成後,除總氮外,庫區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可達到Ⅲ類湖庫水質標準。水庫水溫結構為穩定分層型,2月下旬至8月上旬下泄水溫低於天然水溫;供水産生的新增退水將對斜江河、鐵溪河、府河和鹿溪河等受納水體造成不利影響。初期蓄水階段通過導流隧洞閘室側壁佈置臨時生態放水管泄放生態流量的方案存在缺陷,生態流量保障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三)水生生態影響。?江河干流已建多座攔河建築物,水生生境片段化問題嚴重。根據歷史數據,?江河共有魚類45種,包括齊口裂腹魚等珍稀瀕危特有保護魚類。項目實施將阻隔庫區與壩下魚類交流,進一步壓縮魚類繁殖生長的適宜環境;項目運作改變上下游水文情勢、下泄低溫水、挑流消能産生的氣體過飽和等,將對魚類繁殖生長産生不利影響,魚類種類組成、種群結構、生命活動過程等將發生改變。
(四)陸生生態影響。評價區植被類型以闊葉林和竹林為主,亮葉樺林、慈竹林、水麻灌叢較為常見。水庫淹沒和佔地將對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金蕎麥和銀杏古樹等造成影響。項目實施將淹沒、佔用和破壞部分植被及野生動物棲息地,施工活動可能對野生動物造成驚擾和傷害。
(五)其他環境影響。項目施工及運作産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可能對周邊生態環境及環境保護目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工程優化調整及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一)進一步優化調整工程任務。應統籌四川省相關區域引調水項目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必要時通過優化工程任務,適當調整本項目的工程參數和運作調度方案,為其他引調水工程適當增加調蓄庫容,降低?江河水資源利用率,以減緩枯水期引水對?江河、大渡河的不利影響。
(二)嚴格落實生態流量保障措施。要充分保障初期蓄水和運作期集魚站下游斷面生態流量,在5月~10月不低於4.13立方米/秒,其他時段不低於3.62立方米/秒。運作期正常情況下通過機組發電下泄生態流量,在機組檢修等不發電情況下,通過供水灌溉發電洞末端設置的生態放水管下泄生態流量。下階段,開展項目生態調度和水庫運作方案優化研究,制定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泄放及生態調度方案,並納入工程運作調度規程,充分保障壩下生態流量和滿足壩下河段魚類繁殖生態水文過程需求。初期蓄水前,在集魚站下游建成生態流量線上監測系統。
(三)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蓄水前開展庫區生態環保清理,做好庫周、庫尾污染源治理和管理,落實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完善、污水處理廠提標升級改造、農村集中居住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等措施,降低水庫水環境風險,確保供水水質安全。加強工程新增退水治理,配合地方政府落實《成都市三壩水庫工程水污染防治規劃》,明確各項治理措施落實的責任單位、進度計劃和資金保障,定期開展規劃執行情況檢查評估,切實推進規劃實施。嚴格遵循“三先三後”原則,在確保受水區污水處理能力滿足項目新增退水處理要求、受納水體考核斷面水質達標的前提下有序實施供水,確保“增水不增污”或“增水減污”。加強地下工程施工區周邊地下水監測,採取“堵截排”等綜合措施,及時治理隧洞施工涌水。進一步優化泄洪建築物設計、泄流次序和泄洪流量,減緩水庫泄洪産生的氣體過飽和影響。落實低溫水減緩措施,下階段在水工模型試驗的基礎上,開展工程多層取水方案專項研究和設計,進一步優化相關設計參數,制定運作期調度運作規程,確保措施運作效果。建設庫區、壩前、壩下及主要灌溉分水口門的水溫監測系統,對水溫進行長期監測。
(四)嚴格落實水生生態保護措施。將水庫庫尾以上至大飛水匯口22.8公里幹流河段以及水庫壩址以下至?江河河口25公里幹流河段劃為魚類棲息地,並採取報告書提出的拆除棲息地內3座電站和4座灌溉堰並進行生態修復、配合成都市人民政府拆除5座電站並實施生態修復、對9座攔河建築物補建過魚設施等保護措施,費用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統籌解決。抓緊制定魚類棲息地保護規劃,細化保護措施佈局安排,確保相關保護措施落實到位。科學實施攔河壩拆除,制定詳細的拆除方案,採取必要的生態環保措施,避免或減緩不利影響;對補建過魚設施的攔河建築物開展水工模型試驗和專題設計,按照近自然修復的原則優化過魚方案。本項目採用升魚機過魚方案,初步設計階段完成過魚系統專項設計和相關水工模型試驗,進一步優化系統佈置、結構和參數,制定運作期過魚運作規程,確保長期有效運作,運作後同步開展過魚效果監測評估和必要的適應性優化改造。嚴格落實增殖放流措施,工程蓄水前在業主營地建成魚類增殖放流站,並形成運作管理和增殖技術能力,放流對象為齊口裂腹魚等8種魚類,放流總規模19萬尾/年,加快四川華吸鰍等4種魚類人工繁殖技術研究,儘快形成增殖放流能力後實施放流。結合魚類棲息地及?江河流域生態保護需要,科學選擇適宜河段開展長期增殖放流,同步開展魚類增殖放流標記及放流效果監測與評估,根據監測結果進行必要的調整。
(五)嚴格落實陸生生態保護措施。施工前開展工程淹沒和佔地範圍內動植物詳細調查,針對發現的珍稀瀕危保護動植物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必要時向行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將受淹沒和佔地影響的金蕎麥和1株銀杏古樹,移栽至業主營地內建設的珍稀植物園,並選取庫區典型植被進行移栽保護,保留庫區典型生態系統。工程施工和庫底清理過程中如發現珍稀保護野生動植物或受傷野生動物,及時採取移栽、驅離和應急救護等措施。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嚴禁隨意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強化施工生態保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優化施工方案,嚴格控制工程佔地和施工活動範圍,創新採用綠色施工方法和工藝,儘量減少地表開挖和擾動,減少對植被的佔用和對動物生境的破壞。科學設置棄渣場,棄渣場應做到先擋後棄;棄渣應全部運至規定的棄渣場,不得隨意向河流傾倒。施工前對表層土壤進行剝離,單獨堆存並回用,施工中採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結束後及時對棄渣場、施工跡地等實施生態修復,有條件或有必要的應同步開展生態修復。生態修復堅持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和鄉土植物,恢復和保護生物多樣性,重建與周邊自然生態相協調的植物群落,初期可採用人工管護等措施,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生態系統。
(六)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加強工程建設運作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針對施工期和運作期的污(廢)水、揚塵、噪聲、固體廢物等採取有效防治措施,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對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暫存場所的環境管理。在移民安置過程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可研、初設等設計階段、建設過程中不得隨意降低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刪減相關生態環保措施,相關建設內容及生態環境保護設施擬發生變化的,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四條及《水利建設項目(樞紐類和引調水工程)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環評相關手續。下階段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設計和專項設計,優化、細化、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明確時序安排及投資概算。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應納入施工、工程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制定和落實各項監測計劃,就下泄生態流量及增殖放流、低溫水減緩、過魚、棲息地保護等措施的有效性開展長期跟蹤監測,適時納入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體系。適時對監測結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論對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必要的優化。
蓄水前自行開展階段環境保護驗收,初期蓄水期及運作期生態流量下泄方案、生態流量泄放設施及線上監測系統、低溫水減緩設施、已建攔河建築物補建過魚設施、魚類棲息地保護措施(含攔河建築物拆除及生態修復)、過魚設施、魚類增殖放流站、水污染防治規劃落實情況、庫底生態環保清理報告等應作為主要驗收內容,驗收合格後方可蓄水。項目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組織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成都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按職責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分送上述部門及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3年1月13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國國際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生態環境局, 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有限責任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3年1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