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南海天然氣登陸深圳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批〈南海天然氣登陸深圳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中海油安〔2024〕391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擬對崖城13-1氣田平臺至香港天然氣接收站海底管道(以下簡稱崖城-香港管道)帶壓開孔、安裝三通,新建1條海底天然氣管道,將崖城-香港管道天然氣接入深圳媽灣電廠。新建海管鋪設長度約7.28公里,其中定向鑽段長度約7公里,膨脹彎埋設段長度約0.28公里。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該環境影響報告書。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海域施工産生的廢棄泥漿、地層岩屑,以及其他生産垃圾均運回陸上相關單位進行處理處置。船舶産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各類垃圾均運回陸上處理,其中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陸域産生的生活垃圾經收集後交由環衛部門處理,生活污水依託媽灣電廠內污水處理設施收集處理。
(二)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在海管埋設段南側布設防污簾,並加強維護管理,控制懸浮物擴散範圍。施工期應加強觀測並及時避讓中華白海豚。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水下打樁及挖溝作業儘量避開所在海域主要魚類産卵繁殖期(3月至5月),無法避讓時應降低施工強度,最大限度減輕對海洋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的影響。
(三)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海上臨時施工平臺配備必要應急物資,並做好應急物資調配銜接,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特別是敏感目標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珠江南海局,並及時通報廣東省漁業、海事部門和廣東海警局。
三、珠江南海局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珠江南海局。
生態環境部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海警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4年12月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