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蘇皖豫幹線項目(濱海—魯山)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國家石油天然氣管網集團有限公司西氣東輸分公司:
你公司《關於報審〈蘇皖豫幹線項目(濱海—魯山) 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西氣東輸〔2025〕131號)收悉。經研究,函覆如下。
一、 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蘇皖豫幹線項目(濱海—魯山)是全國天然氣管網中的東西主幹管道之一,建成後將聯通“北氣南下”各大通道,構建“堅強管網”,提升管網輸氣能力和運作可靠性。途經江蘇省鹽城市、連雲港市、淮安市、宿遷市、徐州市,安徽省淮北市、宿州市、亳州市、阜陽市,河南省週口市、商丘市、駐馬店市、漯河市、平頂山市等3省14個地級市,包括1條幹線、1條聯絡線、1條支幹線和4條互聯互通管道。其中,幹線起自江蘇省鹽城市通榆分輸清管站,止于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東壓氣站,長823.8公里,管徑1219毫米,設計壓力10兆帕,設計年輸天然氣183億立方米;聯絡線起自幹線睢寧分輸站,止于江蘇省徐州市徐州聯絡站,長87.33公里,管徑508毫米,設計壓力6.3兆帕,設計年輸天然氣17億立方米;支幹線起自幹線泗洪分輸站,止于江蘇省宿遷市泗洪末站,長26.62公里,管徑323.9毫米,設計壓力6.3兆帕,設計年輸天然氣3億立方米;4條互聯互通管道,總長2.7公里,管徑1219或1016毫米,設計壓力10兆帕。全線新建20座站場、26座閥室,合建1座站場(通榆分輸清管站與蘇皖管道通榆分輸清管站合建)、擴建蚌埠維修隊和淮安維修隊。管道主要採取溝埋方式敷設,一般管段埋深不小于1.2米。新增永久佔地61.48公頃、臨時佔地3450.48公頃,新建施工便道153.71公里,整修施工便道271.16公里。
工程為《“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中規劃建設的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以發改能源〔2025〕837號文件核準項目建設。工程實施將對區域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全面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項生態環保措施和本批復要求後,工程實施導致的不利生態環境影響能夠得到一定緩解和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 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 生態影響。工程自東向西經過黃淮平原,涉及農産品提供功能區等生態功能區。工程佔地以耕地為主,沿線共穿越9個生態環境敏感區(自然保護區1個、濕地公園1個、文物保護單位2個、生態保護紅線5處),其中,2個文物保護單位均涉及開挖穿越,其餘7處以頂管、盾構隧道或定向鑽等方式穿越。工程挖方總量約1363.73萬立方米,不設置棄渣場。施工作業帶清理、管溝開挖、管道敷設、閥室和站場建設等將佔用和破壞植被,驚擾野生動物,對沿線生態環境産生一定不利影響。
(二)環境風險。管道中心線兩側環境風險評價範圍內分佈有592處居民點、3所學校、1家養老院。站場周邊環境風險評價範圍內分佈有2592處居民點、58所學校、58所幼兒園、1家醫院。天然氣泄漏及火災、爆炸等導致的次生環境影響,可能對上述環境保護目標産生不利影響。
(三)水環境影響。工程以盾構隧道、定向鑽和頂管等非開挖方式穿越大中型河流64處、小型河流113處,以開挖方式穿越小型河流334處。施工期河道開挖産生的泥沙、定向鑽産生的廢棄泥漿、鑽屑、清管試壓廢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可能對區域水環境産生不利影響。工程以盾構隧道和頂管方式穿越白龜山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部分工程周邊也分佈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分散式飲用水井,施工可能對周邊居民用水産生一定影響。
(四)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揚塵、噪聲和棄渣等固體廢物以及運營期站場噪聲和清管廢渣等,將可能對周邊環境産生不利影響。
三、 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陸生生態保護。進一步優化工程佈置,盡可能減少臨時工程對耕地、林地的佔用。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嚴格劃定施工範圍和人員、車輛行走路線,嚴格控制施工作業頻寬度,優化施工場地佈局,儘量減少工程佔地對野生動植物的影響。開工前聘請專業技術單位對工程佔地範圍進一步開展重點野生動植物的詳細調查,做好施工人員的生態環保宣傳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員擅自破壞植被和捕殺野生動物。對可能受施工影響的銀杏、野大豆等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和2棵古樹,應通過採取優化工程佈置和施工作業方式等措施,避免佔用;加強跟蹤觀測,必要時進一步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段和方式、運渣路線,防止施工期間運渣等對野生動物産生驚擾。進一步優化施工工期,開挖穿越濕地段施工應選擇在枯水期進行,開挖穿越農田生態系統的管段施工應儘量避開農作物生長季節,減輕對濕地生態環境及農業生産的影響。根據周邊生態狀況對施工跡地等區域實施復耕或生態修復,加強生態修復設計,堅持因地制宜原則,統籌考慮管道保護要求,使用原生表土及鄉土物種,重建與周邊生態環境相協調的植物群落,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初期採取加強管護等措施確保修復成效,最終形成可自然維持的“野化”群落。
(二)加強對生態環境敏感區的保護。涉及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文物保護單位等區域的管段,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並依法履行必要的相關手續,否則不得在相關區域開工建設。結合主要保護對象的保護要求和主管部門意見,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敏感區的保護。穿越公益林、永久基本農田等生態環境敏感區應以非開挖方式為主。在銅山聖人窩森林市級自然保護區內施工應避開鳥類主要繁殖期(5月至7月),在河南項城汾泉河國家濕地公園蘆葦沼澤施工應避開鳥類主要繁殖期(3月至4月)。開工前應結合文物主管部門的意見和大運河保護規劃等相關要求,進一步優化施工組織和環境管理,降低對文物環境保護的影響。
(三)環境風險防範措施。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將管道中心線兩側一定範圍內的居民點納入工程拆遷的措施。強化管道設計,定期開展管道壁厚和內腐蝕檢測,提高巡線頻次。管道全線採用數據採集和監控系統,站場設置站控系統、緊急切斷系統,各監控閥室設置遠端終端裝置,確保事故狀態下可緊急截斷。穿越生態環境敏感區段和臨近居民點的管道適當增加壁厚。建立應急管理機構和管理體系,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納入國家管網集團等現有應急管理體系中,做好與相關方面應急預案聯動,定期開展演練。
(四)水環境保護措施。涉河流開挖施工應選擇在枯水期,施工結束後及時恢復河床原貌。盾構隧道、定向鑽和頂管的出入土點、泥漿池等應遠離河道設置,施工期加強對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收集處置。清管試壓廢水經處理達標後回用或依法依規排放,定向鑽泥漿迴圈使用不外排,廢棄泥漿交有能力單位進行處置。運營期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的維護管理,確保污水處理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後回用。加強相關區域水質監測,制定相關預案,確保居民用水不受工程施工影響。施工期和運營期落實防滲措施,強化施工機械管理,避免廢水、廢油等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環境。在泥漿池底鋪設防滲膜,加強地下水水位水質監測。站場排污池和危廢儲存區域,實施重點防滲。
(五)其他環境保護措施。工程建設及運營中應落實國家和地方關於揚塵、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的相關防治要求。加強設備運作維護,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減少無組織和非正常工況排放。運營期站場和閥室通過立管對天然氣進行放空,針對全線站場計劃內放空天然氣,具備條件的採取移動式車載回收裝置進行回收。選擇低噪聲施工工藝和設備,採取有效減振降噪措施,確保站場廠界和敏感點聲環境達標。站場放空儘量在白天進行,切實減緩突發噪聲對周邊敏感點的不利影響。生活垃圾收集後交當地環衛部門處理,施工廢料回收利用,清管和分離器檢修廢物按環保要求處置,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暫存的環境管理。
四、加強環境管理
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和制度,加強環境管理,開展施工期環境監理,確保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梳理主要生態環保措施,形成清單作為報告書附件,並嚴格落實生態環保措施專項設計要求。將優化和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産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江蘇省徐州市、連雲港市、淮安市、鹽城市、宿遷市,安徽省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阜陽市,河南省平頂山市、漯河市、商丘市、週口市、駐馬店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以及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江蘇省、安徽省、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相關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管網集團,江蘇省、安徽省、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徐州市、連雲港市、淮安市、鹽城市、宿遷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阜陽市、平頂山市、漯河市、商丘市、週口市、駐馬店市生態環境局,山東海納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1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