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沙江向家壩庫區航道建設工程(四川涼山段)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涼山州交通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關於申請審查〈金沙江向家壩庫區航道建設工程(四川涼山段)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報告》(涼交城投〔2025〕20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總體意見
該工程所在金沙江向家壩庫區為四川省和雲南省界河,分別位於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和雲南省昭通市境內。工程整治航段上起大河灣碼頭,下至大岩洞,全長約54公里。其中,大河灣碼頭至團結河河口段(23公里)整治目標為內河航道Ⅲ級標準,航道尺度為3米(水深)×60米(航寬)×480米(彎曲半徑);團結河河口至大岩洞段(31公里)整治目標為內河航道I級標準,航道尺度為4米(水深)×135米(航寬)×670米(彎曲半徑);通航保證率均為98%。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疏浚工程,在雲南省檜溪鎮河段右岸凸咀處和溪溝沖積扇處進行疏浚,疏浚量約為1.93萬立方米;清礁工程,在大河灣灘(1號、2號切咀)、伍家沱灘(1號、2號、3號切咀)和瓦屋灘(1號、2號切咀)等3處灘險處進行清礁,清礁量約為20.12萬立方米;護岸工程,在疏浚、清礁工程可能影響岸坡穩定的區域建設4處護岸,總長為681米;配套工程,新建渡口鄉航道工作站等。工程不設臨時預製場,預製件及砂石全部商購,施工營地租用附近民房。
工程建設已列入《水運“十四五”發展規劃》等專項規劃,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工程實施將對沿線生態、水環境等産生不利影響,在嚴格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要求後,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緩解或控制。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工程建設的主要生態環境影響
(一)生態影響。工程建設將改變整治河段河床形態和水文條件,涉水施工佔用、破壞河床及其引起的懸浮物擴散,將對底棲動物、魚卵、仔魚等産生損害;施工期水下噪聲將干擾魚類等的正常活動。
(二)水環境影響。涉水施工引起的懸浮物擴散將對河段水質造成不利影響。工程所在河段不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取水口,懸浮物影響範圍內無水環境保護目標。
(三)其他環境影響。施工期産生的廢氣、噪聲、固體廢物等,將對周邊生態環境産生不利影響。施工期和運營期船舶碰撞、擱淺、傾覆等事故造成的燃油泄漏,將可能對下游金沙江綏江段珍稀特有魚類縣級自然保護區造成不利影響。
三、減緩生態環境影響的主要措施
(一)生態保護措施。優化施工工藝,選擇環保型炸藥,嚴格控制單次炸藥用量,採用毫秒延時爆破方式;在爆破施工前,委託專業機構對爆破區域進行驅魚,驅魚完成後在施工區上、下游500米位置設置攔魚網,在爆破區上、下游15米、靠河道一側20米設置氣泡帷幕。優化施工組織方案,涉水施工避開3月至7月的魚類集中産卵期。開展增殖放流及水生生境修復,在疏浚處之間的凹槽水域開展增殖放流,增殖放流對象為胭脂魚、長吻鮠和岩原鯉,單次放流18.5萬尾,在工程完工後第2年和第3年各開展一次,並按要求開展效果評估工作;建設人工魚巢,修復産粘沉性卵魚類的産卵生境。
(二)水環境保護措施。嚴格控制涉水施工範圍,減小清礁和疏浚作業産生懸浮物的影響範圍。自航駁船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加強對棄渣運輸的監督。各類污(廢)水按要求處理或送有資質單位處理,不得直接排入水體。
(三)環境風險防範措施。施工前申請劃定安全作業區,發佈航行通告,設置施工專用浮標,嚴格限制施工作業範圍,加強通航安全管理。在區域現有應急能力基礎上,進一步配備相應數量和規格的應急物資。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按規定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與當地政府和海事等部門的預案做好銜接,開展必要演練。發生船舶溢油等事故應立即報告地方政府、海事部門、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及相關取水單位,並妥善應對。
(四)其他環境保護措施。採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施工機械、車輛及船舶,鼓勵使用新能源設備,加強維修保養,確保施工設備達標排放和低噪聲運作。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經收集後送至地方垃圾填埋場處置,船舶垃圾分類收集後由碼頭接收處理,危險廢物交有資質單位處置,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暫存的環境管理。
四、加強生態環境管理
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明確職責、制度,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梳理主要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形成清單作為報告書附件,並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專項設計要求。將優化、細化後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概算納入設計、施工等招標文件及合同,並明確責任。加強對施工企業的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管理。委託有能力的單位針對各項措施及管理要求落實情況、實施效果等開展環境監理,利用資訊化管理等手段提升監理水準,定期向涼山彝族自治州、昭通市生態環境局提交監理報告。制定並落實施工期和運營期生態環境跟蹤監測方案,必要時根據結果對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優化和強化。工程建成後,應按規定程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適時開展環境影響後評價。
五、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雲南省昭通市生態環境局要切實承擔事中事後監管主要責任,履行屬地監管職責,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按照《關於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環執法〔2021〕70號)和相關政策要求,加強對該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四川省、雲南省生態環境廳要加強對“三同時”及自主驗收監管工作的監督指導,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等單位依職責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要求,開展監管工作。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2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複印件分送上述部門,按規定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交通運輸部,四川省、雲南省生態環境廳,涼山彝族自治州、昭通市生態環境局,中聖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5年11月2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