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電漿體實驗裝置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新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查〈新奧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電漿體實驗裝置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本項目為改建項目,建設內容包括對裝置配套的加熱系統和診斷系統進行改造、對裝置大廳墻體進行局部加厚,新增4台Ⅲ類射線裝置。
項目在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可以滿足國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同意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 環境影響報告表經批准後,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生態保護、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按要求重新報批。
三、 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項目竣工後,應按有關規定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我部委託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協同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本項目實施期間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五、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後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分送我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並按規定接受其監督檢查。
生態環境部
2026年4月11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華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4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