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峽山東牟平BDB6#續建(二期)海上風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三峽新能源(煙臺牟平區)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審批三峽山東牟平BDB6#續建(二期)海上風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於山東省煙臺市北部海域,風電場區距岸最近約32公里。項目總裝機容量約312兆瓦,擬佈置26台單機容量12兆瓦風機,配套建設1座220千伏海上升壓站,新建35千伏集電海纜、220千伏送出海纜、220千伏陸上電纜的長度分別約50.339公里、58.769公里、6公里。陸上集控中心在一期項目陸上集控中心預留用地擴建,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增1台220千伏主變壓器以及電氣設備等配電設施。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後,該項目可以滿足國家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部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總體結論和擬採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和運營期間,應嚴格落實報告書中的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處理和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各類垃圾等收集後運回陸地處理。陸域機修含油污水、含油危險廢物、定向鑽泥漿收集後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陸域施工生活污水運至市政污水處理單位處理,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建築垃圾回收利用或運至垃圾處理廠處理。運作期陸上集控中心生活污水經處理後交由環衛部門清運。
(二)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風電場區樁基打樁、送出海纜敷設應避開藍點馬鮫産卵盛期(5月中旬至6月中旬)。樁基打樁採用“軟啟動”方式,並採取氣泡帷幕等降噪措施。加強陸域施工管理,應避免施工區域多點零散施工和夜間施工,施工機械設備採取消聲減振措施。採取風機葉片涂警示色、風機設置警示燈和霧燈等措施降低鳥類撞擊風險。施工期加強觀察瞭望,發現斑海豹、東亞江豚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進行聲學驅趕。送出海纜中間段施工應避開斑海豹由山東半島遷徙至長江口時段(5月中旬至6月中旬),風電場區北側區域相關風機和海纜施工應避開斑海豹遷徙至山東半島時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制定斑海豹、東亞江豚等哺乳動物應急救護預案,若發現受傷、擱淺或被困的海洋哺乳動物,應立即進行救助並報告當地漁政管理機構。
(三)嚴格按照計劃做好環境管理與跟蹤監測,並將有關數據和結果及時報告監管部門,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減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四)切實落實溢油應急措施。海上升壓站設置事故油罐,配備吸油氈等溢油應急物資。施工船舶配備圍油欄、收油機、吸油氈等應急物資。修訂溢油應急預案,並報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海河北海局)備案。發生溢油事故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事故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按照規定立即報告海河北海局,並視情況及時通報山東省漁業、海事部門以及山東海警局、中國海警局直屬第六局。
三、海河北海局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別負責該項目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請你公司自批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經批准的報告書送海河北海局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並及時將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報海河北海局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
生態環境部
2026年7月29日
(此件社會公開)
抄送: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生態環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26年7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