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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8089號建議的答覆

2019-08-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9-08-30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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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葵陽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開展淮海經濟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建議”,由我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辦理。經認真研究,答覆如下:

  一、關於完善制度保障

  為有效解決區域性大氣污染,積極開展聯防聯控,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成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由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擔任組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和河南省級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統籌指導區域內各省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同時,自2014年成立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以來,在上海市&&下,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努力,聯防聯控機制不斷完善,區域空氣品質改善取得初步成效。

  淮海經濟區包括江蘇省北部、山東省南部、河南省東部及安徽省北部地區城市,所涉及省級政府分別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和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成員單位,在區域協作機制下,統籌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因此暫不單獨設立淮海經濟區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機構。

  下一步,我部將以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為突破口,參照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2+26”城市)做法,細化淮海經濟區10個核心城市(宿遷市、連雲港市、宿州市、商丘市、濟寧市、棗莊市、臨沂市、菏澤市、徐州市和淮北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建立區域應急聯動機制,由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指導。同時積極開展調研,摸清各城市大氣污染現狀,提出針對性、科學性、可操作性強的解決方案,進一步推動淮海經濟區城市空氣品質改善。鼓勵淮海經濟區相關城市間建立區域協作機制,開展區域聯防聯控,我部將積極指導相關工作。

  二、關於強化技術支撐

  工業和資訊化部積極支援淮海經濟區調整産業結構、推動産業轉型升級。一是加快淘汰落後産能。會同相關部門印發《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産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嚴格標準實施和常態化執法,構建多標準、多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格局,明確落後産能關停退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職責分工。二是推進工業節能和綠色發展。聯合國家開發銀行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工業節能和綠色發展的通知》,借助綠色金融措施,支援工業節能降耗,降本增效,推進綠色發展。利用財政資金支援安徽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等27家企業實施綠色製造項目,圍繞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産品及綠色供應鏈,積極支援淮海經濟區建設綠色製造體系,引導和促進製造業加快綠色升級。三是支援産業集聚集群發展。以産業園區為載體,組織開展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創建,目前在淮海經濟區所在的江蘇、安徽、山東三省認定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10家,其中包括安徽阜陽界首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資源迴圈利用、江蘇鹽城環保産業園環保裝備等環境保護産業領域。同時,積極開展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發展品質評價,不斷提升示範基地發展水準,推動淮海經濟區産業轉型升級。

  下一步,工業和資訊化部將繼續推進淮海經濟區産業轉型升級,促進綠色發展。一是指導督促地方落實各項任務和措施,進一步鞏固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和法制化長效機制,促使落後産能依法依規有序關停退出,提高産業發展品質,促進産業轉型升級。二是繼續支援淮海經濟區符合條件的産業集聚區申報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加強對已批復示範基地的分級分類指導,推動提高基地發展水準,優化産業佈局。三是繼續推動淮海經濟區綠色製造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開發綠色設計産品、創建綠色工廠、打造綠色供應鏈,支援建設一批綠色製造重大項目,帶動區域製造業綠色升級。

  三、關於實施區域共治

  2013年以來,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我部以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為抓手,指導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一是出臺《關於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指導全國各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規範預警啟動和解除條件,明確各級別預警減排比例,實施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化管理。二是經過多年的發展和完善,目前已在全國範圍內建成了國家-區域-省-市四級空氣品質預測預報組織機構。各級預報部門,根據自身環境管理的需求和技術特點,發展出了以空氣品質數值模型為核心,以相關技術手段為輔助,以專業預報員隊伍為中堅的業務體系。同時,為提前預判空氣品質形勢,我部與中國氣象局密切合作,形成中長期、短期和鄰近預報相結合的業務化預報模式。三是自2017年4月以來,我部從全國生態環境系統累計抽調骨幹力量2.02萬人次,對京津冀及周邊、汾渭平原等重點地區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監督工作。通過駐點監督、持續發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下一步,我部將繼續按照《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強化區域環境空氣品質預測預報中心能力建設,實現7-10天預報能力,省級預報中心實現以城市為單位的7天預報能力。開展環境空氣品質中長期趨勢預測工作。另外,我部將進一步加強監督指導,切實傳導壓力、壓實責任、保障落實。一是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其“回頭看”的重要內容,針對重點區域統籌安排專項督察;二是進一步完善“五步法”監管機制,對重點地區開展不定期的強化督查。同時,借鑒“2+26”城市經驗,在長三角地區探索建立區域互查執法工作機制,開展專項檢查。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生態環境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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