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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整改方案

2019-04-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9-04-02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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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並於10月18日反饋了督察意見。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制定了《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目前,《整改方案》全文在生態環境部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公佈。

  《整改方案》明確要求,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樹牢 “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重要發展理念,堅定不移整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問題,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實施生態立區戰略,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持續不斷改善全區生態環境品質,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水準,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和幸福感,著力打造西部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築牢西北地區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到2020年,全區地級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11%,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12%;寧夏15個國控斷面水質優良比例保持在73.3%以上,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完成國家下達的減排任務;森林覆蓋率達到15.8%,生態保護紅線納入全國“一張圖”管理,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梳理出的7個方面57個問題,寧夏回族自治區在《整改方案》中詳細配套制定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和《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明確了209項整改措施和6個時限節點。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3項,2019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9項,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4項,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23項,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13項,立行立改、長期堅持5項。

  《整改方案》就建立完善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長效機制,明確了整改措施:一是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深入實施“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推動生態環境品質持續改善;二是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紮實推進自然保護區專項整治、生態治理和生態保護紅線立法,構建賀蘭山、六盤山、羅山“三山”生態安全屏障,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三是大力推動綠色發展,深化産業結構轉型升級,加快工業園區優化整合,嚴格建設項目準入;四是嚴肅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持生態環境監管執法高壓態勢,堅持鐵腕執法、鐵規治污,零容忍、重處罰、嚴打擊;五是全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重點抓好白芨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環境整治、銀川市周邊生物發酵企業異味治理、騰格裏沙漠生態環境污染整治等7個方面的突出問題;六是構建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體系和監管能力建設,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穩定投入機制,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法治保障和人才智力支撐。

  《整改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成立由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任“雙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各地、各有關部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是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堅持領導包抓,強化高位推動,自治區35位在職省級領導同志&&包抓督辦反饋問題整改,切實加大工作力度,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各市、縣(區)黨委和政府及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要認真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專項整改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實化整改措施,拉條挂賬、專人督辦、專案盯辦,確保反饋問題整改件件有人抓、事事有著落。嚴格落實整改銷號條件、工作程式、檔案收集、結果備案、督查問責等具體要求,建立專家論證和社會公示制度,強化整改問題監督評估與專家驗收,確保整改工作科學真實,不留死角與隱患。開展自治區級督察,建立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機制,督促各地級市按時序推進整改任務,解決突出問題,鞏固整改成果,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生態環境品質改善,促進經濟高品質發展。依法依規依紀追責,倒逼責任落實,嚴肅查處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環境違法違規責任追究問題,進一步強化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或對整改工作不重視、安排部署不及時,以及假裝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問題的責任追究。及時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切實提升整改實效。

  《整改方案》要求,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和對自治區成立60週年重要題詞精神,嚴格按照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要求,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用足用好督察成果,借勢發力、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力推動綠色發展,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寧夏貢獻。

  附件:寧夏回族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水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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