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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聯繫人制度(試行)》的通知

2019-08-2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

2019-08-2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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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各部門,各派出機構、直屬單位:

  為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落實“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關於加強調查研究,以及中央紀委領導關於“紀檢監察工作的本質就是調查研究”的要求,切實履行好監督這一首要職責,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以下簡稱駐部紀檢監察組)堅持立行立改,研究制定了《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聯繫人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探索建立日常監督聯繫人制度,推動監督關口前移。

  現將《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遵照執行,並以適當方式宣傳到每名黨員、幹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

2019年8月19日

  (此件社會公開)

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日常監督聯繫人制度

(試行)

  為切實履行好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以下簡稱駐部紀檢監察組)監督職責,結合工作實際,建立日常監督聯繫人制度。

  一、總體目標

  駐部紀檢監察組建立日常監督聯繫人制度,一是為落實中央紀委領導關於“紀檢監察工作的本質就是調查研究”要求,促進駐部紀檢監察組幹部在調查研究上下功夫、強本領,撲下身子,沉到一線,獲取第一手資料,熟悉了解真實情況,不斷提高結合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的水準;二是為拓寬監督渠道,推動監督關口前移,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通過深入細緻地調查研究和面對面地溝通交流,把監督寓于日常工作中,讓駐在部門黨員幹部感受到監督常在、壓力常在,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助力打造生態環保鐵軍。

  二、工作內容

  日常監督聯繫人制度是指,駐部紀檢監察組每名幹部&&聯繫駐在部門2-4個司局或部屬單位(以下簡稱所聯繫部門單位),開展調查研究,加強日常監督(具體分工見附件)。聯繫人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一)加強日常監督。經常與所聯繫部門單位溝通聯繫,原則上每年到所聯繫部門單位不少於2次。定期與所聯繫部門單位黨政“一把手”溝通有關情況,對所聯繫部門單位的班子建設情況、班子及司局級幹部“一崗雙責”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分析,了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以點帶面,促進所聯繫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每兩個月與所聯繫部門單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紀檢委員),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調研聯繫,加強監督指導,壓實紀檢幹部的責任。

  (二)研判政治生態。通過參加所聯繫部門單位的民主生活會、開展“三談兩建議”活動、與黨員幹部談心交流和查閱資料等方式,動態掌握所聯繫部門單位黨員幹部特別是司局級幹部的工作、思想、作風和生活狀況。每年完成對所聯繫部門單位的政治生態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判,一年動態更新一次,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使監督更加聚焦、更加精準。

  三、工作要求

  (一)求真務實,注重工作實效。統籌安排日常監督聯繫工作,與所聯繫部門單位聯繫前要認真準備,聯繫時要做好記錄,聯繫後要及時整理有關情況,確保聯繫工作不走過場,務求取得實效。聯繫人不干預所聯繫部門單位的正常工作,不直接查辦案件,重在調查研究。工作中發現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問題等,要及時向組領導報告。

  (二)嚴於律己,自覺接受監督。聯繫工作期間,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遵守各項紀律要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杜絕徇私枉法,以良好形象帶動好作風。

  聯繫部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如發現駐部紀檢監察組幹部存在違反相關紀律作風規定情形或形式化、表面化等方面的問題,請直接向駐部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同志反映。舉報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115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 主要負責同志,郵編:100035。

  抄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第二監督檢查室。

  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辦公室2019年8月2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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