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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科財司有關負責人就《生態環境部內部審計工作方案》及相關規定、規程答記者問

2019-09-23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19-09-23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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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整改落實工作要求,進一步規範生態環境部內部審計工作,切實加強對部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履行經濟責任、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有效監督,生態環境部制定發佈《生態環境部內部審計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通過強化審計監督促進生態環境部各司局和部屬單位有效落實部黨組決策部署,促進經濟決策科學化、內部管理規範化、風險防控常態化,推進黨風廉政建設,推動領導幹部履職盡責”總體目標。

  同時,為落實《方案》的要求,生態環境部對現行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規程進行了調整和完善,修訂出臺了《生態環境部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生態環境部內部審計工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生態環境部科技與財務司有關負責人就《方案》及《規定》《規程》的制修訂背景、總體考慮和貫徹落實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方案》及《規定》《規程》制修訂的背景是什麼?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特別是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作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大決定,成立中共中央審計委員會,全面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深化審計體制改革,進一步強化和保障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同時,對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離任審計由經濟責任延伸到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並納入完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追究。2018年5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既高度肯定審計在促進黨中央令行禁止、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促進依法治國、推進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也對新形勢下審計監督職能定位和目標任務提出了新要求,指明瞭新時代審計事業的前進方向。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生態環境部按照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方案》,並於1月14日以部黨組文件形式印發。為推動《方案》落地見效,進一步明確權責和規範管理,結合主題教育整改要求,生態環境部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對《環境保護部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環辦〔2011〕117號)、《環境保護部內部審計工作規程》(環辦〔2012〕124號)進行了修訂。

  問:當前的內部審計工作存在哪些困難和問題?

  經過近幾年的努力,生態環境部內部審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審計免疫功能得到初步發揮,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監督廣度和深度有待擴展。審計範圍主要限于查錯糾弊,對內部控制、風險評價涉及較少。二是監督機制有待完善。約談機制和通報機制尚未充分發揮作用,審計震攝力不足。問題整改機制不健全,舉一反三力度不夠。三是監督結果未得到有效應用,與相關部門工作銜接不夠。四是監督力量不足,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難以全部鋪開。此外,本輪機構改革後,生態環境部機關司局和部屬單位數量、人員編制等大幅增加,資金、資産規模也將大幅增長,今後生態環境部審計監督的任務將十分艱巨。

  問:《方案》及《規定》《規程》制修訂有哪些總體考慮?

  《方案》及《規定》《規程》立足於解決當前內部審計工作面臨的困難和主要問題,著力提升一個層次,努力實現兩個轉變,大力推進六個方面工作。

  第一,著力提升一個層次。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審計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加強黨對審計工作的領導”的重要講話精神,將內部審計工作上升到由部黨組集中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內部審計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包括審計計劃、審計監督情況、違規事項處理等均要向部黨組報告並由部黨組批准。內部審計工作站位層次的提升,必將推動機關各部門、各部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和班子更加重視支援內部審計工作。同時,明確內部審計主管部門負責貫徹落實部黨組關於內部審計的各項決策部署,組織開展開展生態環境部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第二,努力實現兩個轉變。按照《國務院關於強化審計工作的意見》《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文件規定和要求,進一步拓寬審計監督的範圍,確保做到審計全覆蓋,將審計監督作用最大化,推動內部審計實現“兩個轉變”:一是由單純查錯糾弊向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績效管理拓展轉變;二是由單純的財政財務收支監督檢查向促進各部門各單位正確全面履行經濟、自然資源資産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轉變。

  第三,大力推進六個方面工作。針對當前審計監督面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了六個方面的具體措施。一是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實現被審單位、審計內容、審計期限全覆蓋,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內部審計,保證所有單位、任何時期、所有業務活動均在審計監督之下。二是完善審計監督機制。建立約談幫扶機制、責任認定機制、反饋聯動機制、整改長效機制等四項機制。這是《方案》核心內容之一,也是落實部黨組“以案為鑒,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專題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的重要體現。三是強化審計結果運用。重點要加強審計結果公開,建立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將審計監督結果作為單位和個人考核、人事任免、責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據。這是內部審計能夠切實發揮作用的最重要的保障措施。四是提升內部審計能力。重點要開展審計規範化建設,包括制度建設、審計標準化建設等,以及強化技術支撐團隊建設和仲介機構管理等。五是加大責任追究力度。明確了對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在內部審計相關事務中未履行相應責任予以追責。六是強化實施保障。強調各單位要提高對審計工作的認識,明確主要負責人為內部審計第一責任人,提升單位風險防範能力等。

  問:下一步如何貫徹落實《方案》及《規定》《規程》?

  認真貫徹落實《方案》及《規定》《規程》,加強黨對內部審計的領導,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進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健康發展的堅強保障。

  一是加強政策宣傳。組織生態環境部系統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和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專題培訓,做好對《方案》及《規定》《規程》的宣貫和政策解讀,加深部系統各單位對《方案》及《規定》《規程》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的理解把握。指導各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抓緊制定本單位實施方案,完善相關配套制度。

  二是強化技術支撐團隊建設。儘快在相關單位組建專業人才隊伍,作為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技術支撐團隊。充分利用各單位內部審計力量,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統籌,創新優化內部審計組織方式,形成內部審計工作部系統一盤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抽調各單位內部審計人員及財務人員參與到其他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中,通過“以審代訓”的方式交流經驗,把有限的內部審計力量充分使用、調動起來。

  三是全力保障內部審計工作權威性。嚴厲懲處不配合內部審計工作、拒絕提供與內部審計相關的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拒不糾正審計發現問題或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為審計人員敢於擔當、敢於碰硬提供堅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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