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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甘肅省反饋督察情況

2020-05-08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05-08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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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甘肅省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對其重點城市大氣污染治理問題統籌開展專項督察。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于近日向甘肅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
  督察認為,甘肅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甘肅生態環境保護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汲取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教訓,不斷推動解決生態環境問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甘肅省委、省政府堅持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來抓,制定印發《關於構建生態産業體系推動綠色發展崛起的決定》並推動落實。2018年生態領域建設投入202.06億元,較上年增長13.48%。大力推動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先後制定出臺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礦業權分類退出辦法、水電站關停退出整治方案等。截至2019年8月,保護區內144宗礦業權全部分類退出,42座水電站基本完成分類處置階段性工作。大力實施祁連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項目,推進祁連山國家公園試點,國家公園管理體制初步建立。經過艱苦努力,祁連山生態保護實現由亂到治,大見成效。
  甘肅省圍繞構築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和戰略要求,制定全省建設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綜合試驗區“十三五”實施意見。強化河西內陸河流域生態綜合治理,疏勒河向下游輸水量明顯增加,乾涸多年的哈拉諾爾湖碧波重現;黑河下游內蒙古東居延海連續多年沒有乾涸。開展治沙造林,全省退化、沙化、鹽鹼化草原治理率達到51%,濕地面積穩定在169.39萬公頃左右,草原植被蓋度達到52.5%,總體生態環境穩中向好。
  甘肅省積極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建立大氣污染防治“網格化”監管體系,“蘭州藍”漸成常態;全力打好碧水保衛戰,2018年38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36個水質達到優良;甘南州努力打造4.5萬平方公里青山綠水大草原“全域無垃圾”。
  甘肅省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已辦結2081件,其中責令整改1027家;立案處罰231家,罰款1013.3萬元;立案偵查11件,拘留16人,約談272人,問責131人。
  督察指出,甘肅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重要進展,但生態環境總體脆弱、保護任務依然繁重,生態環境保護力度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仍然存在差距。
  一是對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2018年全省有9個市州未落實國家對限制開發區域的考核要求,繼續考核GDP等經濟指標。同時,綠色發展約束性指標落不下去,慶陽、張掖、甘南等市州資源環境類約束性指標內容普遍缺項漏項或降低標準。
  酒泉市金塔縣沒有深刻汲取騰格裏沙漠污染問題教訓,北河灣迴圈經濟産業園內4家企業長期違法生産,生産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戈壁灘,形成總面積超過2.5萬平方米的7處滲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早在2018年就發現企業違法生産和偷排行為,並啟動處罰和移交程式,但由於當地黨委政府態度不堅決,甚至得過且過,加之司法行政銜接不力,導致問題久拖不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一些部門工作降低標準、放鬆要求。省發展改革部門違反《甘肅省礦産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中對新改擴建煤礦項目的最低産能要求,違規核準5個煤礦改擴建項目,批復同意4個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省市場監管部門默許下屬機構在未對總污染物、多環芳烴等兩項重要指標進行檢測的情況下,即出具符合國六標準的檢測報告。省水利部門違反規定允許甘肅平涼發電公司在地下水超採區每年取用地下水598萬立方米;省生態環境部門放鬆重金屬污染防治要求,擅自推遲已建成投産或已通過環評審批項目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時間。
  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能推則推、一拖再拖。蘭州市未經科學論證,將原定雷壇河綜合治理方案調整為在河道內敷設截污管,不僅治理工作大打折扣,而且未取得防洪評價批復即啟動施工,導致管道被洪水沖毀,3000萬元投資打了水漂。蘭州新區管委會未按要求建設污泥處置設施,也未按協議指定污泥處置場地,致使4600噸污泥未做防滲直接填埋;37處雨污管網混接錯接,大量污水未經處理直排環境。張掖市對經濟技術開發區內明陽公司等5家企業長期侵佔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問題不重視、不整改,實驗區內廢機油隨處可見,局地污染嚴重。酒泉及敦煌市對敦煌飛天生態産業有限公司違法違規問題不敢動真碰硬,致使敦煌陽關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西土溝河被截流改道,下游缺水嚴重。省住建部門對&&組織水質惡化流域所在市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任務一再推諉,兩次行文要求刪除該任務。
  二是第一輪督察整改還不到位。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老舊污水管網改造、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及新增污水管網僅完成2020年目標任務的11%、16%和28%,全省91座生活污水處理廠中,僅19個達到一級A標準。慶陽市對馬蓮河流域治理推進乏力,西峰區東區污水處理廠2011年立項,2019年才建成調試,此前每天約1.12萬噸生活污水長期直排馬蓮河。蘭州市興隆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和實驗區尚有企業未清理退出,該保護區管理局違規確定保護區邊界,採取開“天窗”的方式,導致有關問題得不到整改。
  隴南市及康縣兩級黨委政府對康縣大鯢省級自然保護區整改要求不以為然,把督察反饋前就已開展的現狀調查和一般性執法檢查作為落實整改工作內容,且在2座水電站,1個探礦項目整改任務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就申請整改銷號。隴南市及成縣對“不得隨意調整保護區”的整改要求置之不理,于2017年5月啟動雞峰山省級自然保護區調整,核心區、緩衝區分別擬縮減41.4%和57.7%,將6家工礦企業和10座尾礦庫均劃在保護區之外,督察期間,甘肅有色地質勘查局106隊成縣選礦廠仍在保護區內生産,廢水未經處理直排東河。
  三是一些地方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不到位。督察發現,甘肅一些地區和部門打贏藍天保衛戰措施不夠有力,問題較為突出。2018年化解鋼鐵過剩産能目標任務沒有落實,列入化解産能清單的蘭鑫鋼鐵公司1台50噸電爐仍在生産,且又違規對企業新建限制類球團豎爐項目給予備案。部分地區焦化行業違規産能建設愈演愈烈,玉門市工信局違反行業準入條件,對不符合主體功能區規劃的求鵬能源公司蘭炭項目實施備案,也未提出産能置換要求;酒泉市相關部門還違規備案盛元碳化矽有限公司新建限制類黑碳化矽項目。節能改造和小火電機組關停替代工作緩慢,15台供電煤耗遠高於全省均值的小火電機組,仍有10台未淘汰或改造;2018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標煤)較2017年增長2.16%,超過甘肅省提出的1.36%增長限值。
  煤炭配送體系建設滯後,大量民用散煤通過非正規渠道進入市場,游離于監管之外。定西、天水等市煤質監管流於形式,督察組隨機抽檢建成區內的5批次民用散煤全部不合格。甘肅省提出2018年完成40萬戶城鄉居民清潔能源改造,各市州上報完成43萬戶改造任務。但經核實,存在大量虛報假報問題。如,天水市將“戶”和“臺”混為一談,把爐、灶、炕個數充作戶數,秦州區上報完成10107戶,在督察組要求重新核實後實際只有4056戶,其中1戶有35間房,就上報成完成35戶改造任務,實際該戶只有5台小火爐。
  此外,蘭州石化乙烯裂解爐廢氣中氮氧化物濃度長期超過排污許可要求,廠區內73座儲罐沒有建設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或處理設施;酒泉市金塔縣金源礦業公司未建成脫硫脫硝和幹熄焦設施,大氣污染物長期直排,酚氰廢水不經處理直接用於熄焦。
  四是督察還發現一些其他突出問題。甘南州夏河、瑪曲兩縣黃金採選企業環境隱患突出,夏河縣冰華礦業含氰化物危險廢物堆浸渣400余萬噸,渣場部分區域未鋪設防滲膜,也未建設截洪溝;瑪曲縣黃金實業公司遺留採坑和堆渣尚未完成治理,且每天將1000余噸礦井涌水違規直排格薩爾河,最終流入黃河;瑪曲縣金象冶金公司約15萬噸選礦廢渣臨時堆放于無防滲措施的廠區空地和道路兩旁,尾礦庫滲濾液收集池多處滲漏,滲漏液中汞、砷濃度超標嚴重;瑪曲縣金瑪公司棄土棄渣隨意堆放,尾礦庫排土場大面積裸露,應急池中長期存有滲濾液,無法發揮應急作用。
  酒泉市同福化工治理項目、嘉峪關市民豐化工、張掖市民樂鉻鹽廠等均露天堆放鉻污染廢渣,污染防控措施不完善。隴南市成州鋅冶煉廠有色冶煉廢渣庫閉庫工程設計建設存在重大缺陷,渣場壩下截滲墻嚴重腐蝕,墻外地面多處滲濾液滲出,鎘、鋅濃度遠超行業排放標準。
  督察要求,甘肅省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要堅守陣地,鞏固成果,保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定力,不動搖、不鬆勁、不開口子,推進綠色轉型和高品質發展。要保護好祁連山生態環境,繼續推動祁連山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到位,建立管護長效機制。要擔負起黃河上游生態修復、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加快産業和能源結構調整,推動污染治理和轉型升級。要加快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和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繼續推進馬蓮河、祖厲河等重要河流治理,儘快落實鉻污染場地風險防控措施,加快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分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甘肅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甘肅省委、省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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