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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通報2019年全國“12369”環保舉報工作情況

2020-06-11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06-11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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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於2019年全國“12369”環保舉報工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向各省(區、市)生態環境廳(局)通報了2019年全國12369環保舉報工作情況。

  2019年,全國各地生態環境部門暢通“12369”環保舉報渠道,進一步加強全國“12369環保舉報聯網管理平臺”(以下簡稱聯網平臺)使用,深入推進“12369”環保舉報熱線電話、微信、網路等舉報渠道“國家-省-市-區縣”四級數據互聯共用,推動開展數據分析和積極提供線索資訊,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2019年聯網平臺共接到舉報案件53萬餘件,同比下降25.2%。

  從舉報問題辦理效率情況來看,全國平均辦結天數為28天,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四川、陜西、甘肅等地高效辦理舉報案件,平均辦結天數25天以內。從落實監督管理責任情況來看,全國抽查審核下級辦理案件數量佔比為8.8%,內蒙古、安徽、新疆等地抽查佔比率在40%以上。從案件辦理規範性來看,生態環境部抽查案件全國平均通過率為91.3%,北京市通過率為100%,廣東、天津、陜西、安徽、上海、浙江通過率在96%以上。

  《通報》指出,2019年各地“12369”環保舉報工作存在以下問題:

  (一)部分地區舉報熱線不暢通。生態環境部對全國地級市“12369”環保舉報熱線運作情況全年檢查4次,發現部分地區熱線存在未撥通現象,其中南寧有3次未撥通,葫蘆島、神農架、果洛各有2次未撥通,晉中、三門峽、阜新、營口、鐵嶺、雙鴨山、七台河、大興安嶺、合肥、黃山、吉安、北海、百色、柳州、崇左、玉林、梧州、來賓、賀州、防城港、阿壩、銅仁、六盤水、黔東南、楚雄、榆林、酒泉、海東、海北、黃南、海南、海西各有1次未撥通。

  (二)存在舉報案件未按時辦理情況。個別地區對舉報問題查處的時效性不夠重視,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受理或辦結舉報案件。2019年,全國超期受理案件數為329件,地級市中宿遷、綏化、南陽、松原、鶴崗、延安、吉安、遵義、榆林等地件數較多;超期辦結案件數為155件,地級市中南陽、鶴崗、隨州、松原、開封、海東、遼陽、大慶、上饒等地件數較多。

  (三)部分舉報案件辦理不規範。2019年生態環境部抽查的舉報案件中,8.7%舉報案件因存在對群眾反映問題查處不全面、辦理意見內容不完整、未説明是否答覆舉報人等問題,被退回重新辦理,其中廣西、湖南、黑龍江、寧夏、貴州、吉林、雲南和河南退回率較高。

  《通報》要求各地要進一步規範舉報案件受理、辦理工作,加大數據分析力度,持續提供各類資訊線索,配合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實舉報案件統一管理。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信訪投訴舉報工作的改革意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將來信、來訪等其他渠道的舉報案件,統一納入“12369環保舉報聯網管理平臺”管理,實現“一網登記、一網轉辦、一網處理、一網回復”。二是強化舉報線索分析和重點問題督辦。結合重點工作對群眾舉報問題開展數據分析和綜合研判,分類梳理特徵資訊並移送相關部門。對群眾反映的重點問題及時向屬地督辦,並向相關地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室)通報,推動問題有效解決。三是提高舉報案件的辦理品質和群眾滿意度。加大監督管理力度,深入開展案件抽查工作,總結歸納舉報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基層單位提高舉報案件辦理水準,確保查處和整改落實到位。及時反饋舉報人並加強反饋內容的針對性、完整性和邏輯性,進一步提高群眾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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