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公佈了2020年5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2+26”城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一、“2+26”城市
5月,“2+26”城市降塵量均值範圍在7.7–19.2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12.5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22.5%。長治、濟寧、晉城、聊城和焦作市等5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要求各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於9.0噸/平方千米·月);鶴壁、安陽、菏澤、新鄉、太原、鄭州、淄博、濱州、德州、濟南、北京、開封、邯鄲、濮陽、石家莊、唐山、廊坊、衡水、滄州、陽泉、天津、邢臺和保定市等23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大於9.0噸/平方千米·月,其中保定市降塵量平均值最大,達19.2噸/平方千米·月。除聊城市外,其餘27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均大於9.0噸/平方千米·月;鄭州、菏澤、唐山、德州、濮陽、邯鄲、安陽、晉城、開封、濱州、新鄉、淄博、北京、長治、石家莊、濟南、衡水、邢臺、天津、廊坊、滄州和保定市等22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2+26”城市5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1。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5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量均值範圍在4.9–10.6噸/平方千米·月之間,平均為8.2噸/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3.4%。寶雞、咸陽、洛陽、西安、三門峽和渭南市等6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小于9.0噸/平方千米·月;晉中、臨汾、銅川、呂梁和運城市等5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大於9.0噸/平方千米·月,其中運城市降塵量平均值最大,達10.6噸/平方千米·月。除寶雞市外,其餘10個城市降塵量最大值均大於9.0噸/平方千米·月。銅川市、臨汾市降塵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汾渭平原11城市5月降塵監測結果詳見附表2。
附表1
2020年5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 “2+26”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單位:噸/平方千米·月)
注:①按2020年5月“2+26”城市降塵量平均值從小到大進行排名。下表同。
②為2020年5月降塵量平均值同比變化情況,負數表示同比下降,正數表示同比上升。
附表2
2020年5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塵監測結果
(單位:噸/平方千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