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發佈我國生態環境基準—《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苯酚》(2020年版)(公告2020年70號)。該基準由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定,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依據《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制定技術指南》(HJ 831—2017)起草。
苯酚對水生生物毒性效應明顯。國際上對苯酚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的研究已近半個世紀,美國等國家發佈的苯酚基準值及相關毒性研究,是《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 3838—2002)制定過程中的參考依據之一。本基準推導充分考慮了我國水生生物分佈,共納入6866篇中英文文獻、1301條毒性數據庫數據,並增加了實驗室自測毒性數據,經品質評價後,135條數據為可靠數據用於苯酚基準推導,共涉及68種淡水水生生物,基本涵蓋了草魚、鰱魚等我國淡水水生生物優勢種。對物種的急、慢性毒性值分別進行計算後,基於物種敏感度分佈法,推導得到苯酚的短期水質基準值和長期水質基準值,反映現階段地表水環境中苯酚對95%的中國淡水水生生物及其生態功能不産生有害效應的最大濃度。
依據《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制定技術指南》(HJ 831—2017),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已組織完成鎘、氨氮和苯酚3項污染物的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制定工作。這3項污染物均屬於《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 3838—2002)的基本項目,分別代表了重金屬、常規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不同水質環境因子對這3項污染物生物毒性影響不同,基準推導方法上也有差異,既可為後續基準的制定提供參考和借鑒,也可為制修訂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水污染防治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