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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讀《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苯酚》(2020年版)有關問題

2020-12-24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0-12-24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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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3日,生態環境部發佈了《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苯酚》(2020年版),有關專家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苯酚》(2020年版)是繼《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鎘》(2020年版)和《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氨氮》(2020年版)之後的第三個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作為主要起草專家,想請您介紹一下,研究制定苯酚基準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嗎?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李曉倩博士:我國《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 3838—2002)有24項基本項目,揮發酚是典型的混合有機污染物,苯酚是揮發酚的重要組成部分。苯酚是最典型的一元酚,它的基準和毒性研究是酚類、揮發酚類化合物標準值制定的重要科學基礎,加拿大在制定酚類化合物基準值時,依據的就是苯酚的毒性研究結果,因此苯酚基準的研究可為其他混合物指標的基準研究提供借鑒。

  苯酚除了有明顯的生物毒性效應外,還有特殊的氣味。我國《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 3838—2002)在制定揮發酚標準限值時,不僅考慮了苯酚等揮發酚對水生生物的毒性影響,同時也考慮了苯酚等揮發酚對人體嗅覺等感官産生的影響。事實上,我們在研究苯酚的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的同時,啟動了關於苯酚的嗅覺水質基準的研究。我們希望通過這些探索和實踐,能夠為我國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制修訂提供更多的科學依據,更好的服務於水生態環境品質管理。

  鎘、氨氮和苯酚3項污染物分別代表了重金屬、常規污染物和有機污染物,不同水質環境因子對這3項污染物生物毒性影響也有不同,基準推導方法上也存在明顯的差異。水體硬度對鎘的毒性影響較大,而水體溫度和水體pH值對氨氮的毒性影響較大,因此在鎘和氨氮基準的研究中,對水體硬度、溫度和pH值進行了等級劃分,分別給出了對應的短期和長期水質基準。在苯酚水生生物毒性研究中發現,雖然現有研究顯示pH值、溫度等水質參數有可能對苯酚的毒性造成影響,但尚未形成統一認識,因此各國在苯酚基準制定時目前均未考慮水質參數對苯酚毒性的影響,制定的基準也是單一的短期和長期水質基準值。鎘、氨氮和苯酚基準推導方法上的差異,主要源於水質環境因子對污染物生物毒性影響的不同,而這些不同的推導方法也為後續基準的制定提供了更為廣泛的參考和借鑒。

  問:您作為《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苯酚》(2020年版)科學評估的專家,也是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專家委員會的委員,長期從事生態環境基準研究工作,想請您結合您的經歷,談談對我國開展生態環境基準工作的建議?

  南開大學 祝淩燕教授:2020年,我國發佈了首批生態環境基準,分別是《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鎘》(2020年版)、《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氨氮》(2020年版)和《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苯酚》(2020年版)。作為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專家委員會的委員,我多次參與了上述三項基準編制過程中的研討。通過這些研討,我進一步體會到,充足的、符合品質要求的毒理學數據對於研製我國水質基準至關重要。之前三個基準的制定過程中,對已有的數據庫數據、文獻數據進行了嚴格的篩選和品質評價,剔除了大量不合格的毒性數據。《淡水水生生物水質基準—苯酚》(2020年版)在制定過程中增加了一些實驗室補充測試的毒性數據,對於提高我國苯酚水質基準的科學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對於很多污染物而言,符合基準推導要求的生物毒性數據依然非常缺乏。儘快積累滿足我國生態環境基準工作發展需要的基礎數據,對於推導我國生態環境基準工作長期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

  問:自2019年10月成立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專家委員會這一年多來,已經陸續發佈了3項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專家委員會為此提供了大量的技術支援。“十四五”即將起航,您作為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專家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是如何考慮“十四五”時期委員會的工作?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吳豐昌院士: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專家委員會是連接環境科研與管理應用之間的橋梁,是我國生態環境基準研究、評價、成果應用轉化和國內外學術交流的智庫。“十四五”時期,專家委員會將繼續發揮技術支撐作用,起草《“十四五”生態環境基準發展規劃(建議稿)》,提出工作目標和水(淡水、海水)、土壤、大氣等領域的重點任務,為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推動國家生態環境基準工作向前發展提供依據。與此同時,團結全社會優秀科研力量,共同推動生態環境基準縱深發展,發佈一批水生態環境基準,組織開展大氣、土壤基準理論和方法學案例研究,在探索實踐中進一步深化科學認識,豐富技術儲備。此外,專家委員會將結合國家重大科技需求持續跟蹤國際科研新動向和前沿研究進展,明確制約我國生態環境基準發展的基礎科研瓶頸和薄弱環節,向科技部和自然基金委提出重大科研立項需求和建議,推動我國生態環境基準科研和管理向“國際一流”水準邁進,發揮基準在國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基礎性、支撐性和引領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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