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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反饋督察情況

2021-02-01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1-02-01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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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鋁業集團)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2020年12月15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督察組于2021年2月1日向中國鋁業集團進行反饋。反饋會由中國鋁業集團總經理劉祥民主持,督察組組長黃龍雲通報督察報告,中國鋁業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姚林作表態發言。劉華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中國鋁業集團有關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近年來,中國鋁業集團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改造提升傳統産業,培育發展新興産業,努力推動綠色發展,取得一定成效。
  中國鋁業集團在生産經營發展過程中,不斷增強綠色發展、高品質發展的行動自覺。2016年以來,在扭虧脫困過程中累計投入130多億元用於生態環境治理。從2018年開始,集中組織開展環保攻堅行動,大力推進污染治理和提升改造,先後實施大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方面184個環保重點項目,解決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積極發揮科技引領綠色發展的作用,2016年成立研究院,並設立16個分院和技術中心,不斷整合科技資源,創新能力明顯提高。積極發展綠色環保産業,2018年3月成立中鋁環保節能集團有限公司,致力環保新技術的研發、整合、應用,取得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中國鋁業集團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積極推動群眾舉報問題整改。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中國鋁業集團已按要求基本辦結,約談有關責任人2人,問責19人。
  督察指出,雖然中國鋁業集團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對標中央要求、對標央企示範作用、對標人民期待,仍存在差距。
  一是思想認識仍有偏差。中國鋁業集團對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認識不夠到位,研究部署和推進落實不夠有力,部分重點工作進展嚴重滯後。中鋁中州鋁業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中鋁山東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堅戰要求完成原燃物料礦場及輸送系統全封閉改造。
  中國鋁業集團在“十三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主導産品節能減排等綠色發展指標保持國內領先的目標,但實際用力不足,主要産品能耗距離行業先進水準仍有較大差距。近年來,在並購雲南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雲南冶金金鼎鋅業有限公司等企業過程中,環保盡職調查不到位,部分生態環境問題在並購時未被發現,並購重組後部分問題整改進展緩慢。
  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的西南銅業分公司、雲南雲銅鋅業股份有限公司、富民薪冶工貿有限公司五華分公司等3家企業位於昆明市主城區,環境風險較大。雲南省政府早在2014年就要求上述企業于2017年完成搬遷改造,但一直無實質進展;2018年再次要求於2020年完成搬遷,但中國鋁業集團社會責任意識不強,重視不夠,推進緩慢,直至2019年10月才同意搬遷項目立項,完成時限再次推遲到2023年底。督察發現,3家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滯後、危險廢物管理混亂、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嚴重,環境風險隱患突出。
  此外,中國鋁業集團還對群眾意見較大的個別企業查處不力、推動整改緩慢。包頭鋁業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污染擾民問題突出,當地群眾意見很大,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但截至此次督察,相關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
  二是工作推進不嚴不實。中國鋁業集團生態環境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壓力傳導還不到位,有時工作標準不高,一些生態環境問題整改進展緩慢。中國鋁業集團礦山生態修復和土地復墾任務極為繁重,但集團各部門職責分工卻未涉及相關內容,導致該項工作在集團層面長期無人抓、無人管、無人查。中鋁礦業有限公司鄭州地區2020年計劃修復礦山1820畝,截至督察時僅治理638.5畝,進度緩慢。
  中國鋁業集團環境管理資訊化建設滯後,未有效利用線上監測數據作為環境管理決策依據和手段。二級板塊公司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認識不到位,對部分下屬企業監督管理不力。中鋁礦業有限公司年産160萬噸氧化鋁升級改造項目未批先建,其上級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不但未予制止,反而批准同意項目投資建設。
  2017年,中國銅業有限公司、中國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鋁加工事業部等板塊均存在環保行政處罰,但中國鋁業集團進行績效考核時未扣分。2018年、2019年修訂考核辦法時,環保考核分值也僅佔年度業績考核的1.5%—3%,未發揮綠色發展“指揮棒”作用。中鋁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雲南文山鋁業有限公司等企業被國家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或公開通報,包頭鋁業有限公司和中鋁山東有限公司等企業被處罰幾十次,影響惡劣,但集團層面只對其中3起事件責任人實施問責,壓力傳導嚴重不足。
2020年9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廣西梧州現場檢查某礦山
  對廣西壯族自治區督察“回頭看”指出,中鋁廣西有色稀土開發有限公司下屬岑溪稀有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存在越界開採、治污設施不完善、破壞生態環境等問題。中國鋁業集團沒有狠抓整改,老問題未解決、又出現新問題。岑溪稀有稀土礦業有限公司違反督察整改驗收意見,擅自拆除尾水處理設施、封填10個環保監測井。取樣監測顯示,閉礦礦山下游2個地表水體氨氮嚴重超標。
  三是環境違法和污染問題突出。經統計,2017年以來,中國鋁業集團下屬企業有63家因環境違法行為被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處罰,總數高達259次。此次督察又發現多家企業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方面存在問題。中鋁中州鋁業有限公司燒結法氧化鋁4#熟料窯未按環評要求淘汰,每年增加赤泥排放約40萬噸。廣西玉林稀土開發有限公司違反環評要求新建2台一段式煤氣發生爐。雲南楚雄礦冶有限公司六苴礦區Ⅳ期、Ⅴ期持續接替工程未履行環評審批手續。雲南雲銅鋅業股份有限公司環評批復鋅産能為5萬噸/年,但企業擅自將産能擴大至10.5萬噸/年。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礦業公司違法佔用林地問題突出,壇罐窯鋁礦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違法佔用林地375畝開採鋁土礦,至今未辦理林地使用手續;2018年以來又先後4次越界開採,造成林地和植被破壞。
2020年9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雲南普洱現場檢查某礦業公司廢石堆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氧化鋁原料工段未建設粉塵收集處理設施,無組織排放問題突出;廠區雨污分流不徹底,未建設初期雨水收集處理系統。雲南文山鬥南錳業股份有限公司白姑礦段排放礦井水中氨氮、鐵、錳等濃度超標。
  四是環境風險防控工作不力。中國鋁業集團及所屬企業對防範化解環境風險重視不夠,防控措施不到位,環境隱患突出。包頭鋁業有限公司2003年電解鋁項目環評已明確大修渣為危險廢物,但直至2016年才建立管理臺賬;2017年至2018年,在無防滲措施情況下于廠區內填埋大修渣處置後廢渣(危險廢物)約1.1萬噸,環境風險極大。此外,富民薪冶工貿有限公司五華分公司、山西華興鋁業有限公司、遵義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雲南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西南銅業分公司、西南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也存在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移、處置不規範問題。
  中國鋁業集團每年赤泥産生量高達近千萬噸,但在赤泥污染治理和風險防控上工作不到位,部分氧化鋁生産企業赤泥問題突出。中鋁山東有限公司第一赤泥庫2002年停用,按要求應在一年內完成閉庫,但直至2018年才啟動閉庫,現場督察時仍未完成。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赤泥庫2013年就出現鹼液滲漏現象,重慶市及南川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多次要求企業徹底整改滲漏問題,但一直未妥善解決。現場督察發現,赤泥庫積存5萬立方米赤泥滲濾液,下游仍有2處滲漏點。企業僅通過建設臨時設施將部分滲濾液回抽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治標不治本,環境風險隱患十分突出。
  玉林稀有稀土礦業有限公司廣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興業段壓覆稀土資源搶救性回收利用項目二車間未按環評要求建設環保應急池;水冶二車間、三車間雨水收集池及導流渠防滲措施多處破損。梧州稀有稀土礦業有限公司藤縣稀土礦將沒有任何防滲措施的土坑設置為環保應急池,地表水攔截池僅在池體周邊鋪設防滲膜,池體底部無防滲措施。
  督察要求,中國鋁業集團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優化産業佈局,加快轉型升級,努力打造成為行業創新和綠色發展的引領者。全面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體制機制,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於失職失責問題,要進一步深入調查,分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中國鋁業集團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黨中央、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程式和許可權分別移交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國鋁業集團黨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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