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政府資訊公開

當前位置:首頁 > 政府資訊公開

不顧環境容量 盲目開工項目安徽固鎮經濟開發區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2021-04-28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1-04-28 來源:生態環境部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2021年4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固鎮經濟開發區開展督察發現,固鎮縣發展理念存在明顯偏差,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缺失,不顧環境承載力,盲目開工工業項目,固鎮經濟開發區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蚌埠市位於淮河中下游,是淮河流域的重要樞紐城市。安徽固鎮經濟開發區位於蚌埠市固鎮縣,實際建成11.5平方公里,是成立於2002年的省級經濟開發區,緊鄰淮河兩條一級支流懷洪新河和北淝河。2015年安徽省明確了園區重點發展農副産品加工、機械裝備製造、生物化工三大主導産業。2018年1月,蚌埠市政府增加固鎮經濟開發區“精細化工”産業定位。
  近年來,在固鎮縣的強力助推下,固鎮經濟開發區規模不斷擴大,區域環境品質底線卻屢遭突破,對淮河水生態環境造成威脅。
  二、主要問題
  督察發現,固鎮縣委、縣政府重工業項目建設,輕生態環境保護,在推進固鎮經濟開發區發展過程中不顧環境約束,盲目開工工業項目,放鬆監督管理,企業違法排污問題突出。
  (一)盲目開工工業項目
  固鎮經濟開發區地處淮河流域,2014年,原安徽省環境保護廳對固鎮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環評審查意見明確,要嚴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量大的項目建設。審查意見還明確,在新排水管道建成投運前,固鎮經濟開發區不得新建排放水污染物的項目。督察發現,截至2018年10月底新排水管道建成前,僅園區內的安徽豐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原集團)就已違規建成5個涉水項目,另有9個涉水的項目通過審批。即使在固鎮經濟開發區因中水回用工程未投入運作等原因被實施限批期間,在市政府的強力推動下,豐原集團仍有5個涉水項目通過審批。
  固鎮經濟開發區還存在未批先建違法問題。豐原集團兩個年産50萬噸乳酸和30萬噸聚乳酸項目在未取得有關部門批復情況下,違法開工建設;年耗煤100萬噸的熱電聯産三期機組在未落實煤炭等量替代、未通過審批的情況下,也已違法開工,督察組現場檢查時,項目正進行基礎澆築。
圖1  固鎮經濟開發區在限批期間仍有涉水項目獲得批復
  (二)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
  固鎮經濟開發區配套環境基礎設施沒有及時建設,園區超環境容量排放污染物的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原蚌埠市環境保護局明確要求園區要加強中水回用,廢水排放量不得超過1.8萬噸/日。但園區向北淝河實際排放廢水達3.4萬噸/日,且水質時有超標。規劃環評要求落實不力,要求建設3.2萬噸/日的中水回用項目,實際僅建成1.25萬噸/日規模,且督察時也未正常運作。淮河一級支流北淝河是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水的受納水體,由於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加之涉水項目不斷增加,北淝河2020年水質類別有11個月為V類或劣V類,達不到IV類水質的考核目標。
  懷洪新河是淮水北調重要通道,沿線有多個飲用水水源地,是安徽省重點保護的清水廊道。但園區雨污分流不到位,一些企業直接把污水接入雨水管網,經園區外團結溝直排懷洪新河,對沿線飲用水安全造成嚴重威脅。2021年1月,蚌埠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通報園區多條水溝因雨污不分受到污染,水體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最高分別達225毫克/升、23.5毫克/升,分別超過地表水III類標準10.3倍和22.5倍。2018年以來,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十余次下文要求固鎮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但這些整改要求都石沉大海,直至督察組進駐前,固鎮縣及園區才開始在雨水排口進行末端截污,並對企業雨污管網亂接混接問題開展排查。
圖2 督察組現場檢查時,固鎮經濟開發區內仍在封堵園區雨水管
圖3  雨蚌埠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通報園區多條水溝因雨污不分受到污染,水體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最高分別達225毫克/升、23.5毫克/升,分別超過地表水III類標準10.3倍和22.5倍。
  (三)企業違法排污問題突出
  督察前期摸排發現,固鎮經濟開發區及其周邊農田記憶體在多個污水滲坑,對其中一個採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濃度達994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448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496倍、447倍,對地下水環境造成嚴重威脅。
  督察發現,豐原集團將數萬噸發酵廢渣露天堆放在無防滲措施的地面上,現場惡臭刺鼻,滲濾液四處漫溢,採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濃度934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734毫克/升,總磷濃度為1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466倍、733倍和74倍。廠區內處理能力為24噸/日的危險廢物焚燒爐,爐溫不能達到《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4—2020)相關要求,尾氣二噁英超標風險巨大。
圖4  豐原集團將數萬噸發酵廢渣露天堆放在無防滲措施的地面上,現場惡臭刺鼻,滲濾液四處漫溢
圖5  豐原集團廠區內的高濃度廢水滲坑,採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濃度9340毫克/升,氨氮濃度為734毫克/升,總磷濃度為15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466倍、733倍和74倍。
  三、原因分析
  固鎮縣委、縣政府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不顧環境承載力,盲目開工項目,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缺失。固鎮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園區管理監督不到位,存在失職失責情形,園區及周邊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