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的決勝之年,為深化鞏固渤海綜合治理成效,加快建設“水清、岸綠、灘凈、灣美”的美麗海灣,天津市凝心聚力、盡銳出擊,堅決打好四場硬仗。
“查、測、溯、治”
打好入海排口整治戰
排查:在2019年入海排污口摸排成果的基礎上,開展重點排口核查,完善入海排污口名錄。
監測:採用自動和人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入海排污口水質監測,掌握污染物排放狀況。
溯源:針對非汛期排水的排口和水質較差的排口開展溯源分析,查清所有污染來源。
整治:按照“一口一策”要求,逐一明確整治要求,分類推進入海排污口規範整治。
“清、控、立、提”
打好漁業污染治理戰
清理:優化水産養殖生産佈局,落實《濱海新區養殖水域灘塗規劃》,對非法和不符合分區管控要求的海水養殖持續開展清理整治。
控養:控制沿海區域養殖規模,海水池塘和鹽田生態養殖面積都要控制在3000公頃以內。
立標:制定出臺《海水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海水養殖污染控制方案》,規範海水養殖污染治理。
提升:完成15家海水工廠化養殖尾水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尾水達標排放;升級改造5座漁港污染防治設施,綜合防控漁港環境污染。
“劃、守、復、養”
打好生態保護修復戰
劃定: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體系,將天津大港濕地和漢沽濕地選劃為自然保護地,分批確定重要濕地名錄和面積,實施濱海濕地分級保護。
守住: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和海域資源開發底線,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和岸線開發管控措施,確保自然岸線保有量不低於18公里,保有率不低於5%。
修復:實施臨海新城西側濕地修復、永定新河入海口左岸濕地修復、東堤路景觀走廊等一批岸線岸灘整治修復項目,確保修復濱海濕地規模不低於400公頃,新增整治修復岸線不低於4公里。
養護:持續加大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力度,增殖放流各類海洋生物苗種不低於15億單位,壓減海洋捕撈許可證數量,2020年減幅較2015年不低於24%。
“建、定、示、管”
打好灣長制建設戰
建立:建立健全灣長制組織體系,壓實屬地主體責任,明確各級灣長工作職責,打造海灣生態環境監管完整責任鏈條。
制定:緊盯目標任務,聚焦難點、突出重點,制定“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分類施策、精準發力。
明示:統一規範設立灣長公示牌,標明灣長姓名、灣長職務、管轄範圍、監督電話等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管護:加強對入海排污口、港口、漁港、碼頭、海水養殖區、垃圾堆放點、海岸工程、海洋工程、生態紅線區、環境風險源等重點對象的巡查和監管,著力解決海灣突出環境問題,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來源:天津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