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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加強系統管理構建信訪大格局 通過改革推進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2021-02-23 來源:中國環境報

2021-02-23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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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環境報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有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遼寧省生態環境廳按照生態環境部《關於改革完善信訪投訴工作機制 推進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指導意見》,強化系統管理,深入推動生態環境信訪投訴工作機制改革和法治化建設,加大環境信訪突出問題整治力度,提高化解環境信訪矛盾、防範重大風險的能力水準,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領導高度重視,明確工作規則規程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先後印發《遼寧省生態環境系統幹部接訪下訪工作實施方案》《落實環境信訪事項首辦責任制 推行“最多訪一次”工作方案》《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建立完善工作機制 推進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黨組堅持環境信訪工作“三個一”工作制度,即領導班子每月研究一次環境信訪工作、每個領導幹部接訪一次、組織幹部下訪一次。確定每週三為領導接訪日,並在外網公示,對重點環境信訪問題提請廳領導採取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等方式,推進問題解決、矛盾化解。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領導班子每月黨組會或廳務會上研究信訪工作1次,會上傳達上級環境信訪工作要求、聽取環境信訪工作情況彙報、研究解決環境信訪工作中重點難點問題、安排部署下一步環境信訪工作。
  每週三上午為對外公開的廳長信訪接待日,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領導班子成員排班接訪。並於次月月初向廳領導班子成員彙報當月領導幹部班子成員接訪情況,通報領導幹部所接案件辦理進展。
  每月從重復訪、越級訪或突出問題清單中確定領導下訪、約訪案件。一般在月中旬開始,由1名廳領導帶隊,與信訪及相關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共同組成下訪工作組,實地查看信訪問題現場,了解案件具體情況,召開由包案領導、責任單位負責人、信訪人參加的協調會議,督導解決相關信訪問題。2020年以來,除去疫情管控時段,已組織廳領導幹部下訪工作6次。
  對生態環境部及省生態環境廳轉辦的重點信訪事項以及疑難複雜案件,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實行領導包案,明確包案領導和工作要求,推動環境信訪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各市生態環境局依照省廳領導信訪工作模式,組織開展本市環境信訪工作,每月將本單位領導幹部接訪下訪等工作情況向省廳進行報告,進行定期評比和通報。
  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信訪閉環機制
  先後印發《遼寧省生態環境信訪閉環管理工作機制(試行)》(遼環辦〔2020〕33號)和《遼寧省生態環境信訪工作考核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明確了環境信訪工作首接、首轉、首辦責任和監督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措施,建立環境信訪事項辦理工作“日推送、周調度、月分析、季通報、半年考核”的閉環管理工作機制,從程式上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環境信訪嚴格按照《信訪條例》等政策法規指導意見進行辦理。
  通過運作生態環境閉環管理機制,從機制上解決矛盾化解攻堅力度不夠、化解進度不夠快、工作不規範等問題,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創新工作方法,切實把環境信訪工作抓實、抓細、抓具體、抓深入。壓實層級責任,有效促進環境信訪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對來電、來信、來訪與“12369”環保舉報平臺等網路信訪事項,全部通過“12369”環保舉報平臺進行轉辦、辦理和反饋,實現“一網登記、一網轉辦、一網處理、一網回復”。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12369”環保舉報平臺案件辦理工作的通知》,強化網路投訴和案件辦理工作,規範信訪辦理流程,減化訴求環節,有效節約環境管理和執法資源,全面提高群眾投訴效率及辦理品質。
  同時,遼寧省生態環境廳積極與主流媒體、社交平臺等媒介深入合作,協同互動,加強網路輿情資訊收集、分析,對生態環境領域的群眾諮詢、投訴及留言,及時作出處理、及時回應、及時公開,推動問題解決、矛盾化解。
  遼寧省生態環境廳通過定期抽查並通報各市12369環境舉報熱線的接聽、12369投訴舉報平臺使用及案件處理品質情況,將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績的重要依據,壓實基層責任,對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嚴格追責,積極打造全省“比學趕幫超”的環境信訪工作氛圍,真正解決群眾合理環境訴求,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構建全生態環境系統信訪大格局
  充分發揮各市生態環境部門辦理主體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源頭化解,嚴格落實信訪事項首辦責任,及時就地解決環境信訪問題,確保問題不積累、人員不上行,對事實清楚、責任明確、易於解決的事項,馬上查辦、第一時間反饋,實現“最多訪一次”,減少矛盾積累上行。遼寧省生態環境廳對於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轉辦轉交的信訪事項,強化統籌監管,定期考核通報,確保全省環境信訪工作提質增效。
  發揮各要素部門評估評審作用,提高辦理品質。充分發揮省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省委政法委等各要素部門多元評估作用,研究制定環境信訪工作措施,全面提高辦理品質,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堅持法定途徑優先原則。
  發揮區域監察局作用,強化監督監管催辦。堅持查督結合,及時跟蹤矛盾化解進展。堅持與污染防治攻堅戰相結合,與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相結合,下大力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明確環境信訪工作考核制度與標準,對各地群體訪、重復訪、案件辦理品質、各項抽查、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信訪問題化解等各項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形成工作總結及考核通報。
  根據2020年生態環境部通報數據顯示,遼寧省環境信訪數量從6月全國第2位下降至10月全國第17位。
  生態環境部信訪投訴辦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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