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近日出臺。《方案》提出,2021年底前,全省各地要建立“兩高”項目清單,依法依規處置不符合要求的“兩高”項目,確保“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2022年-2023年,全省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的制度體系、監管體系、配套政策基本健全,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方案》進一步提高了“兩高”項目準入門檻,存在以下6方面情況的項目,不予準入,堅決叫停。一是大氣環境品質未達標地區新建、改擴建項目未達到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的;二是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電解鋁、煉化行業新增産能項目未落實産能置換要求或不符合行業産業發展規劃的;三是未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和環評審批,不符合産業政策、國家和省産業規劃、“三線一單”、規劃環評、産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等要求的;四是未在節能審查中認真分析對本地能耗“雙控”、産業高品質發展影響的,本地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為紅色預警的,未在環評審批中分析評估該項目實施對碳排放、環境品質影響的;五是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行業,未按照“減量替代”原則落實壓減産能和能耗指標以及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要求,産品設計能效水準未對標能耗限額先進值或國內先進水準的;六是其他行業未落實國家佈局和審批核準備案等要求,未嚴格開展節能審查、環評審批的,未在能耗限額準入、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基礎上對標國內先進水準提高準入門檻的。
《方案》要求,要嚴格“兩高”項目分類處置,從堅決叫停不符合要求的在建“兩高”項目,科學穩妥推進符合要求的擬建“兩高”項目,嚴肅查處違規審批和建設的存量“兩高”項目,深入挖潛存量“兩高”項目節能降碳能力等四方面嚴格抓落實。
劉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