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處理通用工序涉及行業眾多,類型複雜,行業排污特點差異大,該規範主要適用於採礦類、生産類、服務類等三類行業。採礦類包括煤炭開採和洗選業,陸地石油、天然氣開採,黑色、有色金屬礦,非金屬礦和其他採礦業。生産類包括製造業,電力(不含發電和電力供應)、熱力、燃氣及水生産和供應業等。服務類包括交通運輸、客貨運火車、汽車站(場)、客運港口、機場、教育等。該規範根據三類行業的排污單位水處理設施不同特點,對排污單位的基本情況填報、廢水産排污環節、許可排放限值確定、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及自行監測要求等內容分別作出規定。
本規範不替代行業技術規範中對排污單位水處理設施的要求,有行業技術規範的,水處理設施執行行業技術規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