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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2022-04-29 來源:生態環境部

2022-04-29 來源:生態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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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持續保持打擊環境違法犯罪高壓態勢,近日,生態環境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以下簡稱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在全國範圍繼續開展深入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對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工作任務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

  自2020年以來,三部門已連續兩年組織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2021年將打擊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納入當年專項行動。通過持續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活動,相關環境違法犯罪高發勢頭有所遏制,特別是2021年的專項行動成效顯著。一是打擊力度顯著增強。2021年專項行動涉危險廢物案件處罰金額是前一年的2.7倍。天津、浙江、福建、山東、雲南等省(市)辦理涉危險廢物案件數量翻倍。各地查處的涉自動監控違法案件數量創歷年新高。二是聯合執法效能明顯提升。全國共有23個省(市、區)簽訂了12個(其中2021年簽訂7個)涉危險廢物環境跨區域聯防聯控或聯合執法機制或協議,各地協同辦理涉危險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違法案件116起。各地生態環境部門對114起重大案件實行提級辦案,部分地方與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海警等部門聯合辦理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案件55起。三是監管執法服務不斷優化。生態環境部推動建立跨區域聯防聯控和執法機制,出臺危險廢物鑒別管理辦法,簡化危險廢物跨省轉移審批手續;在重點行業開展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應用試點,指導幫助企業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檢察機關堅持打擊與修復並重,延伸檢察職能,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積極督促違法行為人修復受損害的生態環境。
  通知明確了兩個方面的工作重點,一是重點打擊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以合法資質為掩護的單位非法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明知他人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向其提供或者委託其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違反《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規定,跨行政區域非法轉移、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將危險廢物隱瞞為中間産物(産品)、副産物(品),非法轉移、利用和處置等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二是保持嚴查不正常運作自動監測設備違法行為;重點打擊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的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對違法案件中出具比對監測報告的第三方監測單位進行延伸檢查,依法嚴肅查處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出具證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實的環境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通知提出三個方面工作任務。一是強化資訊化手段,精準發現違法犯罪線索。各地生態環境部門要深入摸排線索,梳理已發現問題的同時加強日常執法與公安機關的資訊共用,運用大數據手段,及時發現違法犯罪線索並落地核查。二是落實執法聯動,鞏固打擊違法犯罪合力。各地三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專業職能,通力合作,建立案件會商機制;繼續推動簽訂和落實危險廢物聯合執法機制,強化跨行政區域違法犯罪等重點案件聯合執法、專案經營和提級查辦。三是完善辦案制度,切實提升辦案能力和水準。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和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需強化勘查檢查,堅持深挖擴線,堅持頭尾中間一起查、上中下游一起打,追根溯源、循線深挖,堅決斬斷非法利益鏈條。要注重辦案總結,認真分析專項行動中涉及的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特徵,開展典型案例剖析,組織開展實戰練兵、案例培訓和分類指導工作,不斷提升一線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産業結構、常見違法問題等實際,制定並細化工作方案,突出重點,廣泛動員部署。各地公安機關要將打擊活動與“崑崙2022”專項行動有機銜接,一體推進。同時,加強宣傳引導工作,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強化警醒震懾作用;進一步完善舉報獎勵和舉報人保護機制,將舉報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和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列入重點獎勵範圍。專項行動中,要加強對企業的指導幫扶,加大環保法律法規宣傳,切實增強企業法治意識和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落實正向激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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