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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通報4月和1-4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2021-05-18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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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環境部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21年4月和1-4月全國地表水、環境空氣品質狀況。
地表水
  總體情況
  4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79.8%,同比下降0.4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0%,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圖1  4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1-4月,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1.9%,同比上升1.0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1%,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
圖2  1-4月全國地表水水質類別比例
  主要江河水質狀況
  4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1.1%,同比下降0.4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1.8%,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西北諸河、長江流域、浙閩片河流和西南諸河水質為優,珠江、遼河和黃河流域水質良好,淮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3  4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1-4月,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Ⅰ~Ⅲ類)斷面比例為83.8%,同比上升1.5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為2.1%,同比下降1.1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高錳酸鹽指數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西南諸河、西北諸河、長江流域和浙閩片河流水質為優,珠江、遼河和黃河流域水質良好,淮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為輕度污染。
圖4  1-4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諸河及浙閩片河流水質類別比例
  重點湖(庫)水質狀況及營養狀態
  4月,監測的200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佔比78.5%,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5.0%,同比下降2.0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194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的11個,佔5.7%;輕度富營養的24個,佔12.4%;其餘湖(庫)為中營養和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巢湖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高錳酸鹽指數和化學需氧量;丹江口水庫水質為優、貧營養;洱海水質為優、中營養;白洋淀水質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滇池和洱海水質均有所好轉,巢湖水質有所下降,太湖、丹江口水庫和白洋淀水質均無明顯變化;巢湖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1-4月,監測的205個重點湖(庫)中,水質優良(Ⅰ~Ⅲ類)湖庫個數佔比76.1%,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佔比4.9%,同比上升0.5個百分點。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202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庫)中,中度富營養的7個,佔3.5%;輕度富營養的36個,佔17.8%;其餘湖(庫)為中營養和貧營養狀態。其中,太湖和巢湖均為輕度污染、輕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滇池為輕度污染、中度富營養,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丹江口水庫和洱海水質均為優、中營養;白洋淀水質良好、中營養。與去年同期相比,巢湖水質有所下降,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水質均無明顯變化;滇池營養狀態有所下降,太湖、巢湖、丹江口水庫、洱海和白洋淀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排名
  1-4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嘉峪關、柳州和黔東南州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30名),呂梁、烏蘭察布和五家渠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見附表1、2。
環境空氣
  總體情況
  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為92.5%,同比上升3.8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PM10平均濃度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3%;O3平均濃度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NO2平均濃度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5%;CO平均濃度為0.9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3.8%,同比下降0.9個百分點;PM2.5平均濃度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PM10平均濃度為7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7%;O3平均濃度為1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SO2平均濃度為11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5%;CO平均濃度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
圖5  2021年1-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各級別天數比例
圖6  2021年1-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六項指標濃度及同比變化
  重點區域
  4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4.5%,同比上升4.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1-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3.2%,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
  北京市4月優良天數比例為90.0%,同比上升6.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9%。1-4月,優良天數比例為66.7%,同比下降15.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5.2%。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94.2%,同比上升5.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1-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9.1%,同比上升2.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
  汾渭平原11個城市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88.2%,同比持平;PM2.5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1-4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5.5%,同比上升1.3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
  重點城市排名
  4月,168個重點城市中,哈爾濱、唐山和新鄉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並列倒數第20名);海口、拉薩和雅安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3。
  1-4月,168個重點城市中,唐山、咸陽和安陽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差(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20名);拉薩、海口和舟山市等城市空氣品質相對較好(從第1名至第20名),見附表4。
  附表1
2021年1-4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附表2
2021年1-4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品質狀況排名後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
  注:表中帶*水體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品質標準》(GB3838-2002)Ⅰ類或Ⅱ類。
  附表3
2021年4月168個重點城市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附表4
2021年1-4月168個重點城市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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