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07-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防治在用船舶對環境的污染,改善空氣品質,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船舶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本標準首次發佈于1988年,2009 年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船用柴油機排氣煙度限值》(GB 8840—2009)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