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控制由於進口可用作原料的木、木製品廢料造成的環境污染,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進口木廢料的環境保護控制要求。
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木、木製品廢料(GB 16487.3—2017代替GB 16487.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