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相關法律和法規,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保證危險廢物鑒別的科學性,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固體廢物的危險特性鑒別中樣品的採集和檢測,以及檢測結果判斷等過程的技術要求。本標準首次發佈于2007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範(HJ 298-2019 代替HJ/T 29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