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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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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動力廠取排水環境影響評價指南(試行)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cooling water intake and thermal discharge for nuclear power plants (on trial)

標準號:HJ 1037—2019

2019-10-01 實施

2019-10-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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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結合核電發展的具體情況,規範核動力廠建設項目取排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防止和控制核動力廠取水和溫排水産生的負面環境影響,保護水生生物資源和其他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核動力廠取排水環境影響的評價要求。本標準的附錄A和C為規範性附錄,附錄B和D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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