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防治放射性物質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保護生態環境,規範乏燃料運輸容器的結構分析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是與《放射性物品安全運輸規程》( GB 11806—2019 )配套的技術準則,基於其規定的結構設計要求,規定了乏燃料運輸容器結構分析的載荷組合和設計準則,即乏燃料運輸容器包容邊界、臨界安全相關部件以及其他安全相關部件在正常運輸事故條件下結構分析的載荷組合和設計準則。本標準為首次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