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版

生態環境標準

當前位置:首頁 > 生態環境標準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放射性固體廢物近地表處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格式與內容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Format and content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reports for near surface disposal of radioactive solid waste

標準號:HJ 5.2—2026代替 HJ/T 5.2—1993

2026-03-01 實施

2026-03-01 實施
分享到:
[列印] 字號:[大] [中] [小]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範放射性固體廢物近地表處置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固體廢物近地表處置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總則、環境影響報告書的規範性技術要求及其格式與內容。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核設施環境保護管理導則 放射性固體廢物淺地層處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格式與內容》(HJ/T 5.2—93)廢止。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ICP備案編號: 京ICP備05009132號

網站標識碼:bm17000009

京公網安備 11040102700072號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