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1 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水中總α放射性的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總α放射性的厚源法。本標準附錄A 為資料性附錄,附錄B 為規範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水質 總α放射性的測定 厚源法(HJ 89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