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1 實施
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指導和規範發酵類制藥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提出了發酵類制藥工業排污單位自行監測的一般要求、監測方案制定、資訊記錄和報告的基本內容和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佈。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發酵類制藥工業(HJ 882-2017)